岑浩輝叫苦:法院將無處辦公

【本報訊】終審法院、檢察院及澳門律師公會期望政府儘快建設司法大樓,及加快建設各級法院的設施。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昨日在在2011至2012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講話時再次要求政府加快各級法院設施的建設步伐,希望在恆久設施建設正式推進之前,開展中級法院和初級法院臨時辦公室設施的建設。行政長官非常重視,曾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旁邊的停車場視察,決定在此興建一座臨時設施,回應中級和終審法院之需。工務部門幾天後會著手準備。

岑浩輝說,一年過去了,原預計明年初落成的臨時辦公的地方仍然停滿車輛。兩年之後,新一屆12名司法官完成培訓和80名法院司法文員明年底加入司法機關以及增加中級法院法官人數時,我不知道他們在何處開庭、何處辦公。另一方面,讓我擔心的是,一旦第一審法院所在的商業大樓發生比較大的意外時,不但有可能使法院停止運作一段時間,甚至案件卷宗資料將受波及而造成永久損害。他再次促請政府關注法院設施建設的緊迫性,希望工務部門不再議而不決,要大力支持司法機關的工作。

檢察長何超明昨日表示,改革司法大樓的基建模式,須採取特事特辦。回歸快十二年了,特別行政區檢察院與其他大部分司法機關一直置身於不同的商業樓宇,每天陪伴著我們與市民的是諸多不便,是焦慮和期盼。面對澳門近年不斷拔地而起的高樓酒店,當人們問及特區的司法大樓何時到來,我們總是無言以對。這種情況不能再持續了。從維護司法尊嚴、維護市民利益、提高司法效率上考慮,我們希望從速確定選址,採取澳門大學的建設模式,特事特辦。爭取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建設好有澳門特色的與特別行政區共存的司法大樓,以回應我們合理的期待和社會的需要。

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認為,政府應儘快為法院及檢察院辦事處建設適當的大樓,使必要的手段合理化,同時避免因使用商業或住宅大樓所導致的浪費。司法辦事處使用商廈有損司法形象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