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總促檢討外僱法執行

【本報訊】澳門中華總商會日前召開第六十八屆理事、監事第十二次聯席會議,會上,與會理監事除商討相關會務外,並就《聘用外地僱員法》自去年四月二十六日生效實施以來所衍生的問題進行探討。

會議十分關注《聘用外地僱員法》(下稱:外僱法)於去年生效實施以來,社會各界都期望外僱法能進一步完善聘用外地僱員的有關法律、法規,以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的同時,能切實緩解澳門各行各業面對人力資源緊缺的實際困難,為中小商號和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條件,促進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

會議認為,外僱法實施一年多以來,會員和工商各界紛紛向澳門中華總商會反映,在遵守法律的實際操作上遇到極大困擾,特別是外地僱員「過冷河」制度不完善,對中小商號和企業的人資穩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亦包括聘有家傭的僱主。

與會理監事表示,「過冷河」制度是為了防止外地僱員在聘用許可期內因「跳槽」提出辭職而制定。但該措施卻間接令到一些存心「跳槽」的外僱工作表現不積極,蓄意「博炒」,以規避「過冷河」規限,目的希望僱主盡快解僱,以便可以盡快投入新的工作。

其實,這種「博炒」的情況,正是需要以「過冷河」制度去規管「跳槽」外僱。但是,據僱主向相關部門了解,「過冷河」的執行必須由僱主主動向行政當局書面提出,還需附同外僱的離職聲明書一併提交;否則,行政當局難以掌握勞動合同的失效,是出於僱主解僱,還是因僱員的自行決定終止,而須對該名外僱執行「過冷河」程序。

與會理監事認為,僱主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的外地僱員,卻無須「過冷河」,這明顯與當初的立法目的頗有出入。

中總稱,僱主為聘請外地僱員已煞費周章,目的只為解決現實人力資源不足的矛盾。與會理監事表示,要真正解決本澳人資不足問題,除了促請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提出申請的中小商號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審理和批給,盡量簡化行政程序,提升工作效率。為保證澳門的根本利益,希望政府進一步完善外僱政策和相關的管理。

會議決定建議政府盡快對外僱法的執行進行檢討,深入研究、認真分析各行各業,包括聘用家傭,在外僱法生效實施後,就輸入和聘用外地僱員的過程中,在辦理行政手續和依法執行上,普遍遇到的問題和困擾;聽取各行業的意見和建議,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總結,盡快對一些未完善、不適用或難以操作的法律條文進行修改。同時,應及早採取行政措施堵塞目前所存在的漏洞,避免問題惡化,影響營商環境及社會和諧。

與此同時,澳門中華總商會根據會員反映,外僱問題當中還牽涉到職介所的運作,甚至由於有個別職介所為謀取利益而誤導僱主,令僱主對聘請外僱感到煩惱和無奈。中總亦促請相關部門必須正視問題,對職介所採取嚴格監管,保障僱主權益不受損害。

澳門中華總商會認為,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勞資雙方的合理權益。在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的大前提下,實事求是地輸入外僱以補充本地勞動力不足,實有利於澳門營商環境的優化。只有構建一個負責任的、相互尊重的和相互信任的良好勞資關係,才能讓本澳經濟得以持續、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