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的鮮明特色與不足 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的鮮明特色與不足

澳門特區政府上週六公佈「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並進行為期兩個月的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在本周日的第一場諮詢中,正反意見討論十分熱烈,並為是否應該保留外港碼頭引起爭論。此正顯示,對「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進行公眾諮詢是極有必要的。否則,只是由一群專家「閉車造車」,雖然他們具有極高的專業造詣,但也有可能不瞭解在地民眾的各種想法,而會導致理論脫離實際,並在沒有諮詢公眾意見,待成案後才公佈的情況下,遭惹公眾反對,而且反對的並非是一般意義上的「反對派」,而是來自建制派內部。

由此可見,透過先後兩次對「新城區總體規劃」的諮詢(還將會有第三輪的「規劃方案」公眾諮詢),特區政府確是在事關全局及全體「澳人」利益的填海新城區規劃的問題上,落實了「陽光政府」、「科學決策」的承諾的。那些經常對特區政府工務運輸領域持批評意見的人,在繼續如實批評其不足之處的同時,也應實事求是地看有所取之處,籍以鼓勵其糾正失誤,發揚長處,繼續進步。

特區政府公佈的「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及進行的第二階段的諮詢活動,是繼第一階段對新城區諮詢工作「務虛」形式的「規劃概念」的基礎上,進行的「務實」形式的諮詢工作,對由中國城市規劃學會、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的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的研究組,就新城區的功能結構、土地使用、公共服務和重大基礎設施佈局進行多方案比選之後,正式擬制和完善的「規劃草案」,進行公眾諮詢,徵集意見和建議。此後還將根據此次公眾諮詢的結果,進行深化及論證,並將在明年擬制「規劃方案」,進行第三階段的諮詢公眾意見。經過這麼「幾上幾下」的諮詢後,就將能達至最大交集點,編制出可令大部份澳人滿意及接受的最終方案。

「規劃草案」對新城區擬定了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加強區域融合協調發展,培育多元國際城市文化,扶持新城舊區互補發展,創造安全舒適安居環境,建設環保綜合交通體系,營造低碳綠色節能城市,實現特區可持續發展的規劃目標,及傳承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空間格局和生活傳統,創新城市特色,使當代與歷史相互輝映;從澳門整體長遠發展出發,平衡多元訴求,以新區作槓桿,通過新城舊區扶持互補,為社會發展在空間上提供重新整合的條件,探索對整體城市價值最優的平衡方案;實踐生態城市、低碳交通、綠色建築及環保基建技術,使新城成為落實低碳減排理念的示範區的三個基本原則。這個思路是正確的,既有整體長遠視野,又能結合當今澳門實際及社會的要求,不致於「彩虹化」亦即「空洞概念化」,是切實可行的。

實際上,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中央政府正式批復同意澳門特區政府填海造地三百五十公傾的規劃時,就提出了「科學發展,合理佈局,集結利用」的要求,以俾澳門特區能夠落實貫徹「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戰略定位。為此,中央政府還專門規定新城區不能經營博彩業。這是符合廣大澳人的意願的。而這個「總體規劃草案」,基本上回應了中央政府的要求,也就是抓住了「綱」。在「綱」定好後,就能「綱舉目張」了,其他細節性、具體性的規劃安排,包括用地安排,人口密度設計、區位功能,及空間結構、景觀設計,就都好辦了。實際上,從「總體規劃方案」對A、B、C、D、E區的整體安排及具體佈局看,是整體協調,個體自然的,既照顧到澳門長遠發展的需要,又能滿足目前的發展要求。

不過,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這個「總體規劃方案」也不例外,似是缺少了一些甚麼。其一、是外港碼頭搬遷後如何予以「填補」的問題。A區是整個新城區面積最大的區塊,已被定位為「城市門戶」。既然如此,就應作為主要的對外交通通道。其中由國家規劃的粵港澳大橋的澳門接駁點,是必然的。但其「規劃草案一」有遷移外港客運碼頭和直升機場,卻沒提如何予以「填補」,則不但是將會為澳門對外水路交通帶來不便,而且也不符合「城市門戶」的定位。

實際上,正如周錦輝所言,外港碼頭是本澳的經濟命脈,取消外港碼頭意味著新口岸會成為一個「十六浦」,對澳門半島居民出行構成不便及增加出行成本。雖然說,外港碼頭搬遷後,現有港池可以作為外港休閑灣區,新築的外港防波堤為漁人碼頭升格為遊艇俱樂部提供極為有利的條件,而目前的外港碼頭泊位日漸不足,及其前地面積不大,旅遊巴泊車困難,尤其是每逢大賽車期間,交通打困龍,因而將外港碼頭外遷,並無不妥。但問題是必須在附近予以「填補」,以免出現「真空」。畢竟外港最接近市區,從香港經水路來澳的客人,除了部分是經北安碼頭前往路氹城的幾家大型賭場酒店玩樂之外,也有不少是到澳門公幹,或是澳門居民出行的,如要繞道到北安碼頭,十分不便。為作補救,似是應可在A區的東側,亦即接近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口島的位置,安排興建新的外港碼頭。這樣,距離現有的外港碼頭並不太遠,仍能適合人們的出行習慣,而且也與A區的「城市門戶」定位相吻合。

其二、必須注意充分利用地下空間的問題。在「總體規劃方案」的五個區塊中,都提到「地下空間」。其中B、C、D、E區的兩個方案都將「共同管溝」納入方案,偏偏就是面積最大,而且交通網絡最為集中,被定為為「城市門戶」的A區,並未提到」地下共同管溝」,而是改提「地下空間綜合體」。日後,在地下管線需要維修,或是增加地下管線時,就得經常將馬路開膛劏肚,甲公司剛挖完,乙公司又來挖,令人不勝其擾。請看高士德馬路的地下管道工程,就可知對民生的滋擾有多大。舊城區受各種條件限制,未能修建「地下共同管溝」,只能是無可奈何;但既然是「一張白紙」,則應盡量利用「地下共同管溝」來避免這一現象。

實際上,由於「共同管溝」將各類管線均集中設置在一條隧道內,消除了通訊、電力等系統在城市上空布下的道道蛛網及地面上豎立的電線杆、高壓塔等,能夠避免路面的反復開挖、降低路面的維護保養費用、確保道路交通功能的充分發揮,這是新城區規劃必須充分應用的技術。

其三、建築物應與香港及內地大城市的「石屎森林」、「玻璃幕牆」有所區隔,具有澳門自己的建築特色。即使是興建高層大樓,也應賦予「中西文化交匯」的特色,在線條、裝飾方面多下功夫,這就不用擔心海內外遊客在到了香港之後,認為澳門也是一樣而無須前往,而是即使是進入賭場的打算,也仍有非到澳門不可一遊不可的念頭。從「總體規劃草案」看,A區的住宅外型,對此有所注意。其他各區則仍是以「火柴盒」式建築為主,浪費了澳門這個「最後的可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