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扣供款申請月底結束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新《社會保障制度》的補扣供款申請將於年底結束,呼籲有意補扣供款的合資格市民於限期前申請,申請手續可到全澳共80多個地點進行辦理。而自1月1日實施以來,社保基金共收到27,954份補扣供款申請,已審批申請26,974份。

按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規定,補扣供款申請必須於2011年內提出,可申請補扣供款的人士主要有三種:一、年滿35歲,從未在社保基金登錄及供款的人士(新人);二、年滿60歲至未滿65歲已登錄的受益人(舊人),而即使一直供款至65歲,其累計的供款月數仍少於60個月;三、年滿65歲已登錄的受益人(舊人),已繳納供款月數少於60個月。其中第二種及第三種的舊人,如沒有選擇補扣供款,可以維持按舊制度規定的要件及方式申領養老金。可補扣供款月數視乎申請人的年齡,以及其於1996年至2010年的15年間有多少曆年身處澳門滿183日,每一身處澳門滿183日的曆年可補扣12個月供款,最多可補扣180個月。補扣供款後,年滿65歲且有至少60個月供款的長者,可即時申領養老金,發放金額將以總供款月數除以360個月按比例計算。

社保基金表示,自去年12月起按不同年齡層分階段地接受辦理申請至11月30日為止,共收到補扣供款申請27,954份,已審批26,974份,佔總數96.5%。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新《社會保障制度》補扣供款的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致電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8238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 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