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應用審計澄清公共工程增支情況

劉紹滿

最近社會各界十分關注澳大橫琴校區主體工程預算由原來的六十億元增加到七十八億元、河底隧道由五億元增加至二十億元,以及輕軌由原來的四十二億增加至一百一十億元與新碼頭由起初幾的幾億增至二十六億元等屬於政府公共工程,其中的預算增加的數字最高的就以倍數為計,這樣的數字魔術性的“遊戲”,不能不使得社會各界產生質疑,相信這也社會正常的反映。也的的確確,政府當局所推出這些工程的預算已經是有很大的變化,作為“一家之主”的特區政府當局在使用公帑之時,總需要接受全體市民的監督,政府的施政也是需要陽光化。

或許就是因為本澳在早年前就發生“東亞運超支事件”及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巨貪案件,政府工程預算再度發生數字“遊戲性”或“魔術性”情況,市民對公帑的使用情況,多多少少存在一定的敏感度也屬於正常,可是有些數位元元元增加的幅度,可以講是難以服人的程度,政府當局遭到正義性的議員“轟炸”,可謂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筆者認為,居然是屬於正常性的超支,事實歸為事實,有些時候不可能官字一把口將事情講了就可以讓廣大市民信服,應透過法律的方式,亦就是透過審計的手段將情況公佈于世,充分發揮本澳審計署的作用,相信這樣一定會更加有效讓廣大市民信服。正所謂,市民不信官,總不能不信司法的力度及信譽度。上述幾項公共工程的預算超支屬於正常的,真金不怕紅爐火,相信審計會起到更大的解釋權。

議員陳明金日前表示,根據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公共工程的結算方法有兩種,一是系列金承攬,二是總額承攬。澳大橫琴校區及輕軌的多項工程,均採用系列金承攬結算,即各類工程單價不變,工程量可變,總造價就可以變。他認為,這種結算方法,是否給預算追加留下很大的空間?是不是大幅追加的“元兇”?是否會造成貪腐?回歸前制定的有關法律,是否有漏洞?是否有必要檢討修訂完善?

陳明金表示,“歐文龍年代,因為貪汙要追加,歐文龍坐監之後,如果無貪汙,為什麼繼續瘋狂追加?”陳明金在引用坊間意見時指出,澳大橫琴校區主體工程,預算由60億元,增加到78億,更離譜的是,河底隧道由5億增加到20億;輕軌由42億增加到110億;仔新碼頭由起初的幾億增至26億,“不追加,可能同樣埋不到尾。”陳明金指出,澳門的公共工程,大部分採用系列金承攬的結算方式,是否說明政府樂意利用其中的彈性?而這種彈性,是否會造成政府承擔過大的風險和責任?過於依賴這種彈性,是否又說明有關官員在制訂工程合同、招標檔以及評標工作方面,存在專業知識和技術水準不足的問題?

議員區錦新在提到連接澳門至橫琴的河底隧道時指出,政府強調相關工程很難,但據資料顯示,港珠澳大橋其中有段6.6千米的海底隧道在深度約30米水下興建,6線行車;澳門至橫琴的河底隧道深度只是15米,4線行車。工程造價方面,港珠澳大橋6.6千米海底隧道的造價是60億元,澳門至橫琴的河底隧道只有千多米長卻要20億元,他質疑特區政府是否“人傻錢多”?

議員張立群炮轟政府爲什這麼喜歡建隧道,建議運輸工務司司長開誠佈公,詳細解釋工程追加預算及填海工程判給理據,便不會製造成見。議員高天賜認為,官員在立法會解釋澳大橫琴校區大幅追加預算,羅列大量技術複雜及困難,令人誤以為是變身承建商在解釋。他稱,議員關注為何出現大幅追加預算,關鍵是官員應有權有責。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回應工程追價時表示,當局以溢價金方式批出項目,是基於整體工程建造過程中存在多不明朗因素,擔心以總價承攬方式批出工程日後可能要付出更大代價。60億元的方案只是去年初步構思上的設計,由於人民幣升值、建材價格上漲,令工程費用增加。 其中,2009年中至今年9月,在人民幣匯率上升了6.9%;材料人工方面,2009年至今年,總體上升不少於13%。綜合上述因素,再加上整體建築面積增加了近16%,澳大校區內的主體建設預算,由60億元增加至78億元,此78億元包括校區內的市政建設,如地下停車場等,故預算才有所提升。他強調,粵澳雙方簽訂補充協議,78億元預算已封頂,不會再追加。特區政府會貫徹審慎理財、節約運用及嚴格控制的原則處理公共工程開支。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補充稱,澳大橫琴河底隧道施工方法採明挖式,與港珠澳大橋的沉管式截然不同,故兩者不具可比性,且這套施工方法不單是澳門,也是國內首次採用,極具難度及挑戰性。他指出,河底隧道是澳大橫琴校區唯一的連接通道,政府必須保證該通道能承受颱風及惡劣天氣,故採用河底隧道方式才可滿足條件。工程的難點須在軟土下進行25米多超深基坑的開挖,基於工程量龐大、工期倉促以及施工場地狹窄等因素加大了工程的難度,加上通脹、匯率變化等因素,包括隧道在內的支援基建造價,故由原來的5億元增加至20億元。

上述兩項公共工程預算超支情況,日前遭到多位議員的“轟炸”,政府當局的負責官員在議會上亦所辯論及解畫。其實據筆者瞭解,實際上,早在6月12日,珠江晚報就報導河隧工程已經開標,由中交集團四航局以16.18億元中標,隧道全長1570米,有望8月全面展開主體工程建設。那麼,6月已經開標的事,當局為何直到11月才向社會透露消息呢?又為何把投標價說成是漲價呢?但是,另一個事實,例如,今年5月完工的武漢市水果湖湖底隧道,全長1735米(含引道),其湖中段長621米,是目前武漢最長的下穿隧道。雙向四車道,工程造價約3.69億元(人民幣)。廣東惠州亦採用同種方法,正利用修建輕軌隧道的同時,在西湖湖底建設一座地下城。對河底隧道預算增加至四倍的問題,政府當局真是要關注及重視,是否重新招標及評估或評估,或透過審計的最佳手段,或可用報告以方式,將問題解決及讓公眾信服。

筆者在亦不得不提及同樣發生同類事件,就是早年前的籌辦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的超支事件。其中,澳門審計署日前所出審計報告就指出,這些項目普遍超支,有關部門應引以為鑒。對於些事件,當時亦遭到很多立法會議員及公眾的一再批評,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前任行政長官及相關的官員亦多次所公開性的解釋及回應社會各界的問題。筆者亦記得當時社會一度轟炸當局在濫用公帑,期望當局能就事件作出檢討及確立改進的機制。但是事隔幾年,這兩年或許受到通脹及人民幣升值及人工提升等因素,公共工程項目的招標金額或預算一而再不斷提升,是否沒有前瞻性的預算部門或專業人才能將公共工程的預算打好或算好呢,為什往往就出現這麼大的“笑話”,亦是令人質疑的魔術性的“笑話”。也正所謂吃一蟄長一智,本澳還屬於是發展中的城市,還有很多公共工程正在籌建之中,涉及使用公帑預算這項工作,應該有專責的部門負責及監管,日後不應讓類似公共工程追加預算的事件,有損政府當局的威嚴及受到公眾質疑。

其實歐文龍案爆發及發生就給本澳特區政府,無論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及在公共工程批給或預算追加等方面都敲響了警鐘。特別是涉及較大經濟利益是工務範疇的公共工程,相信社會各界特別關注政府當局如何落實加強廉政建設及完善公共工程競投機制。當局有必要繼續完善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的批給制度,以需要加強公共工程前期的諮詢工作,並需要增加透明度以便監督完善內部工作指引,明確工作人員的責任,“責任到人”,提升監管工作的效果。

因此,對於政府公共基建工程,當局亦是有必要主動邀請廉署參與,就大型公共工程的籌畫、招標方案、評審標準及計分制度的擬定、評標委員會的組成與運作、評審結果的公佈內容與方式等。在公共工程諮詢競投(邀請標)中引進承建商分組電腦抽籤制度,以公開及公平的方式選擇建築企業參與諮詢競投,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公佈於世,令到廣公眾信服於政府當局是陽光化使用公帑。同時,更是需要主動邀請審計署專案審計,檢討公共工程的規劃、設計、修改、監管及後加工程等,並需要急時將大型公共工程的公帑使用情況公佈於世,真真實實及切切底底地接受廣大市民的監督,以確保每項公共工程能有預算中完成,不受到公眾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