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相信理性討論有利經濟發展和諧政改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相信經過理性討論,最終會形成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情況,有利澳門長遠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政制發展方向。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表示,澳門政制發展須處理程序和內容兩大問題,人大釋法是處理程序,內容則由澳門社會達成共識。

特首:理性討論政制發展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澳門基本法與澳門政制發展》專題講座致辭表示,特區成立12年的良好發展,已有力地證明《澳門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他指出,特區政府對政制發展問題的立場一貫和清晰,嚴格按照《基本法》及附件一、二的相關規定,遵守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在中央的重要原則,從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出發,立足於澳門特區整體和長遠利益,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

崔世安說,基於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的日漸臨近,特區政府已把處理《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修改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事實上,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透過不同的方式和管道收集社會各界對政制發展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並持續進行分析研究,在這次工作過程中,我們會創設更多的途徑,讓市民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崔世安相信,經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的理性討論,最終會形成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情況,有利於澳門長遠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政制發展方面。

崔世安表示,當前澳門經濟面臨良好的機遇,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順利簽署後,中央又批覆了開發橫琴的創新政策,為粵澳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共建粵港澳優質生活圈的建設,為澳門特區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加快經濟適度多元化步伐,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特區政府始終把發展經濟作為主要的施政內容,把握好機遇,促進經濟穩步向前發展。妥善處理好政制發展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關係,充分認識到發展的重要性,努力為政制發展營造平和的社會環境。

本澳短期無法實行普選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表示,澳門政制發展需處理程式和內容兩大問題,人大常委會釋法主要是處理程序問題,基本法中的“如有需要”表述,沒有明確主體,就需要人大來釋法。他說,在釐清相關程序和細節後,政制發展的內容正如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所言,特區將來需廣泛聽取民意和社會各界意見,凝聚共識,提出最符合特區實際情況、最佳的政制發展方向,總體大方向是走向民主。

對於普選問題,王振民認為短期內無法在澳門實行,需要凝聚社會共識,他認為社會應集中研究可行的事情,把基礎做好。王振民指出,“一國兩制”下,一般來說經濟問題是特區政府的高度自治範圍,但政治問題就不是特區高度自治的範圍,不能由特區獨立決定,是由特區與中央共同決定,而中央具有最終的決定權。他認為政制發展的目標是民主、科學、公正,但要在穩定的氣氛下推進,因為澳門承受不起政治的激烈變動以及政治爭論而帶來的社會經濟代價。所以處理澳門特區政制發展應該堅持有利於“一國兩制”的貫徹實施、有利於維持特區的穩定發展、有利於鞏固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堅守法治原則即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堅持中央主導的原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底舉行會議,審議澳門基本法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兩個附件條文解釋草案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