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事件險致兩岸中止談判

四月陽春,位於杭州西郊淳安縣境內的千島湖,碧水呈奇。因擁有1078座翠島而得名的千島湖;曾被譽為“天下第一秀水”。但是,14年前發生在這里的一場慘案,打破了千島湖的寧靜,也曾給兩岸關系蒙上了一層陰影。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遊船在幹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大陸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是“意外事故”?還是“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

24位台灣遊客遇害

1994年4月7日下午,上海《文匯報》駐浙江記者萬潤龍正在家中寫稿,電話鈴聲響起。他的一名學生在電話中說,幹島湖一艘遊船起火,估計船上游入已全部遇難,省市領導和軍警已趕赴現場,具體情況還不清楚。萬潤龍回憶,

他當時馬上意識到這絕不是一般性的事件,立刻請示報社領導,決定介入采訪,探個究竟。隨後,萬潤龍分別給浙江省公安廳、杭州市公安局等十多個單位的熟人打電話,回答都如出一轍:已接上級通知,不准接受記者采訪。

經過多方出擊,萬潤龍終於在一位通訊員那里。瞭解到事件的一些情況:4月1日淩晨,有人在千島湖上發現一艘還在燃燒著的遊船,報告公安部門後,遊船被拖到岸邊,經過搜尋,遊船艙底發現若幹具被燒焦的遺體。

根據瞭解到的情況,萬潤龍在4月2日的《文匯報》上獨家刊發了關於“千島湖遊船發生火災”的消息。

按照時任新華社記者範麗青等人後來的報道,慘案是這樣發生的:

3月31日16時許,在千島湖從事摩托艇營運的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攜帶獵槍、斧頭等工具,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島附近水域窺測目標,欲搶劫遊船上遊客錢物。

當“海瑞號”遊船經過猴島時,天色已暗,三人駕艇靠近船尾。餘愛軍和胡志瀚蒙面登上遊船,誘逼24位台灣遊客交出錢物後,將他們和船員趕入遊船底艙。後來,吳黎宏也登上“海瑞號”,用鐵絲把底艙門擰死。他們在向底艙連開數槍、扔下炸藥、澆上汽油後,帶著所劫錢物駕艇逃離。

一些境外媒體歪曲報道

4月3日晚上,萬潤龍乘出租車直奔幹島湖現場,抵達時已是4日淩晨。現場軍警密佈,任何無關的人禁止入內。在罹難者家屬陸續趕赴現場後,當地政府除禁止媒體采訪外,還密切監視台灣家屬,嚴禁台灣旅行業代表到現場勘察及攝影拍照。

萬潤龍在得到了一位領導的幫助後,進入了停屍間等事故現場進行了采訪。“但其實,我在現場就看到許多台灣媒體同行假扮遇難者家屬。”萬潤龍回憶。很快,一些台灣媒體報道稱,“由於大陸對消息封鎖,所以整個狀況仍不明了”。還有台灣媒體稱,船上遺體上半身炭化,下半身完好,存在疑點。一時間,海外謠言四起。甚至謠傳該案“有大陸軍警涉嫌作案”。

“千島湖事件的第二天,我正好在上海參加一個研討會。”時任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的石齊平回憶,到事發第三天,他再也坐不住了,想去現場。4月4日從上海趕到杭州,石齊平受到阻止,設法到達事發現場。“那個時候,如果石齊乎能到現場,出來說一句話,就不會造成台灣民眾情緒這麼大的匠彈。”今年4月12日,時任海基會秘書長的焦仁和對記者說。

當時參與處理的浙江省民政廳方副廳長曾向萬潤龍表示,由於我們沒有全面及時地報道,境外媒體尤其是港臺媒體“先人為主”,連篇累牘地歪曲報道,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台獨分子挑撥兩岸關系

在境外媒體“歪曲報道”的同時,大陸媒體的報道中,國務院領導對這起“火災事故”的處理非常重視,責成浙江省政府認真處理好善後工作。

在《人民日報》1994年4月10日的報道中,國台辦負責人發表談話稱,3月31日浙江省千島湖發生了遊船火災事故,國台辦對遇難者表示哀悼。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深入調查事故原因,爭取盡快查明後公佈。

“台灣是個很淺碟子的社會,一發生點事,馬上報紙、電視上都會有。”焦仁和說,台灣老百姓看到案情沒有盡快公佈,馬上情緒就會很沸騰。信息的不明朗,導致了島內民意不滿,台灣“立法院”的各黨派“立法委員”,紛紛要求刪除兩岸交流的預算和中止兩岸談判,並要求宣佈大陸是“高度危險旅遊地區”。

與此同時,台灣當局某些人士蓄意發表攻擊、污蔑祖國大陸,挑撥兩岸人民感情,破壞兩岸關系的言論。進而全面停止組團到大陸旅遊,暫時凍結兩岸文教交流和投資經貿活動。

對此,焦仁和認為,這里不能否認完全沒有政治操作,當時民進黨對兩岸任何接觸都反對,所以他們當然會借這個機會,來煽動、擴大事件。但是,“很客觀,很冷靜地說,大部分的台灣民眾,一看到電視上那些哭哭啼啼的場面,對於大陸的處理,不夠透明,就會不信任,就會覺得這里面有問題,有陰謀。”

內參推動真相公開

變化,發生在4月17日。

慘案發生後第17天,浙江省公安機關宣佈:千島湖“海瑞號”遊船失事,系一起“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3名涉案犯罪分子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根據後來6月20日《人民日報》的“千島湖事件始末”一文可知,早在慘案發生的一開始,當地政府就瞭解到,這不是“火災事故”,而是一起特大刑事案。

報道中稱,4月2日,杭州公安局抽調14名法醫,對所有遺體進行了認真檢驗:遇難者進入底艙前並未死亡,死亡系“窒息燒烤”所致;專家確認有“汽油助燃”;船舶專家“排除了因船和設備引起火災”的可能;痕跡專家發現“出入底艙的鐵梯缺失”,底艙口上方鋼板有“獵槍散彈發出所致圓形狀凹陷”;刑偵專家分析認為,船上人員極可能“受暴力脅迫進入底艙,而後被焚燒致死”;公安機關確定,這是一起“有預謀、有准備的特大圖財害命案”。實際上,真相的公佈和一篇內參有關系。早在4月4日,萬潤龍從事故現場回到杭州,馬上將新聞封鎖造成嚴重惡果的情況寫成內參——《千島湖“3.31事件”搞新聞封鎖適得其反》。

內參詳述了事件發生後浙江省所做的大量善後工作,但是,因為有關部門搞新聞封鎖,而封鎖的只是我們自己,卻堵不住海外的聲音,導致海外媒體發表了很多不利於我們國家的主觀報道,事件真實的情況無法通過正當的傳媒渠道及時地昭告世人,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政治損失和極為惡劣的影響。內參建議,中央盡快採取措施,公佈千島湖慘案真相。

“這是當年惟一的全國好內參一等獎。”萬潤龍回憶,江澤民同志當時在內參上進行了批示。新聞封鎖這才得以取消,事實真相終於得到披露。

當時一位參與處理事件的正廳級幹部對新聞封鎖評判說,世界上最糟糕的足球隊員是將足球踢向自己的球門,讓對方得分。

《人民日報》“千島湖事件始末”一文中也坦承:在海峽兩岸之間,由於長期隔閡和社會制度的差異,在看待一些問題的觀念和處理方式上存有差異,因觀念和處理方式的不同,引起的誤解也肯定會存在。 石齊平後來與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有次談話,說到發生這麼大的刑事案件,新聞是不可以封閉的。大陸到破案了才公佈詳情,這對台灣人來講,就會懷疑,有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

台灣著名學者潘家慶也認為,浙江省有關部門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理解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入之前公佈案情不利於破獲案件,與台灣媒體對刑案報道態度不同,正是兩岸新聞觀念的差距,導致了事態的擴大。

海協會專家查看案發現場

案件真相披露後,兩岸人士共同努力來跨這道坎。

4月19日,浙江省檢察機關批准依法逮捕搶劫縱火殺人的案犯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

大陸同意海基會去了事案發地,並允許台灣記者進入現場。焦仁和還記得,5月8日,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祐帶領6位鑒識、刑偵專家和法醫、律師以及7位罹難者家屬抵達杭州。在此後4天時間里,海協會方面的專家詳細介紹了事件發生、現場救援、案件偵破的全過程,回答了海基會專家提出的問題。海協會專家還陪同海基會一行前往千島湖實地踏看了案發現場。“有了這些動作,台灣的民眾就逐漸放下了,人死不能複生。”焦仁和說。

5月16日,台灣旅行業者達成共識向各界宣佈,取消對前往大陸旅遊的抵制,由業者自行決定出團大陸。其他各項中斷的交流,也陸續重開。6月12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千島湖特大搶劫、故意殺人案一審做出判決。被告人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分別被判處死刑。

據萬潤龍回憶,“千島湖事件”後,當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國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由“兩辦”這樣的權威機關,就突發事件報道問題聯合發出專門通知。通知指出:對突發事件的對外報道,要充分考慮事件的複雜性,敏感性和報道可能產生的影響。報道要有利於我國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有利於維護我國的國際形象。報道必須真實準確,爭取時效,把握時機,注重效果。

傳播學專家張君昌認為,這類天災人禍和突發事件無須掩飾,及時準確報道,有效引導,反而有利於事件的處理。反之,結果是我們自身處境尷尬、被動無奈。2007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開始施行。其中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造成後果的,根據情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徐春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