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政策諮詢宜更全面深入及互聯式進行 公屋政策諮詢宜更全面深入及互聯式進行

房屋局發表《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二零一二--二零二零)》諮詢文本並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公眾諮詢活動後的頭一天,其主管人員當即親自前往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社團進行介紹和諮詢。這種雷厲風行、深入群眾的做法,展示了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的新風貌。當然,只是聽取社團代表的意見,還是不足夠的,還須進一步擴大諮詢面,包括深入到目前正在租住舊式樓宇的住戶,聽取他們的意見,兩者相結合,才能作出精準的研判和得出準確的結論。

從諮詢文本的內容看,房屋局為了編制這個諮詢文本,確是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從回歸後的公屋發展情況,社會各界對公共房屋政策提出的主要意見,到對未來居住人口變化趨勢及房屋供需的評估,再到研判及提出對未來澳門公共房屋的具體政策及措施,以及作出階段性的目標與措施等,都是以認真嚴謹的態度進行編列。還附有對由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零年澳門居住人口的預測,澳門未來的居住單位潛在的供應力評估等具體詳細的數據,在在都較為全面、系統、深入。

但也有一個顯著的疏漏,就是未能結合目前也正在進行的《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以及《新城填海區總體規劃草案》的公眾諮詢工作。因為這三者之間是有著密切聯繫的,比如在《城市規劃法》諮詢文本中,其「七大原則」中的「公共利益保障原則」和「公共利益平衡原則」,就與公共房屋政策和規劃有著密切關聯;而在《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的「草案整體規劃構想」中,也有「預留公屋建設用地,因應社會需求」的表述,這是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聯繫的。何況,就是《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二零一二--二零二零)》諮詢文本的本身,在其所提出的十三項未來澳門公共房屋的政策及措施建議中,其第一項就是「建立公共房屋土地儲備制度與新城規劃預留未來公共房屋用地」。因此,既然房屋局與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都是同屬一個運輸工務範疇,就應互相通氣,互相扶持,在進行《公共房屋發展策略》的諮詢工作時,有所顧及《城市規劃法》和《新城區總體規劃草案》的諮詢工作,甚至是這兩個單位對上述三個諮詢標的文本進行互相滲透式的諮詢活動,使得這三個事關澳門特區未來城市發展及宜居城市建設的重要文件,能夠有機地聯繫在一起,互為配合,不要各吹各的號,以至有所脫節,甚至是無法配合。

但仍須採取「兩條腿走路」的方針。畢竟,「新城填海區」現在仍然是處於「圖紙」階段,除B區已填好之外,其餘A、C、D、E區都還是一片海水或灘塗,還須進行填海工程,填好後還須進行預應沉降,土地能夠利用可能還是好幾年之後的事,未能及時應對「後萬九」的土地需要。因此,還須另行安排土地,但目前澳門土地利用已經嚴重飽和,很難尋覓新的土地資源。實際上,現時澳門特區發展最大的制約因素,就是是土地儲備問題。澳門特區本身已經是面積細小,澳門半島已基本上無地可用,人口密度之高也已納入健力士記錄。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這本身就是制約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主要原因。是否可考慮把在整治「霸地」中收回路環等地的公地,用作興建公屋?實際上,N二七地盤就是建於政府收回來的「霸地」之上的。而黑沙九澳一帶的收回「霸地」,就正好是可以用作為公共房屋用地。  

可能有人會感得位置偏遠,居住在此到市區上班、上學頗不方便。但與香港、北京、上海、廣州,及臺北等都是華人聚居的城市相比,那才是「濕濕碎」的路程,其實也可趁機調整部分澳門居民的地理思維。實際上,當年新口岸興建商住樓宇時,就有居住在中區的市民嫌遠,其實從新口岸前往中區,即使是步行也只不過是二十分鐘之內的時間,比一些居民居住於已經「習慣」了的北區還要近。而只不過是十多年間,人們反而是認為新口岸是距離中區最近、也是最方便的一個大型居住社區了。因此,籍著將公共房屋建在離島,改變居民的地理思維習慣,並形成一種「都會」思維,可能是其重要「副產品」。當然,由於位置偏遠,必須解決交通等配套問題。輕軌一號線必須考慮接駁支線,與這些新興社區接通。而且,應當有一個「提前量」,在該區的公共房屋新建之時就建設輕軌支線,居民入夥時就可解決交通問題。否則,在入住之後,就遇到「交通難」的問題,必會產生民怨,此時要「救火」也來不及了。

有人可能會擔心,公共房屋集中在一起形成大型社區,會形成居住在某社區就有身份上的缺失的自卑心理。其實大可不必,試看在香港,如果說在沙田某大型居屋社區居住,或是在新加坡,說是在某組屋社區居住,並不會感到自卑,相反還有「與有榮焉」之感。因為這些社區的設備齊全,管理完善,在居住的還境方面,可能比市區中心的高樓大廈密密麻麻,樓與樓之間緊捱,沒有空間,汽車廢氣積聚難散,還要高尚得多。當然,這是有便利的交通,及配套齊全的生活設施作支撐的。只要澳門的這些大型公共房屋社區也能做到,相信入住者也不會因為是公共房屋而感到自卑,相反還同樣會有「與有榮焉」的感覺。

其實,澳門特區的這種「高尚公共房屋社區」也正在形成,N二七地段及石排灣石礦場的公共房屋樓宇,就成為正在排隊等候入住者心儀的住所。如果將來配套設施和管理能夠追得上香港居屋和新加坡組屋的水平,就比他們現在所居住的舊式唐樓好上不知多少倍,甚至毫不遜色於商品樓宇。現在最關鍵的是配套設施要跟上,首先是對外交通、輕軌支線,還有市場、衛生中心、政府行政中心、學校等要配套齊全,做到住戶在社區內就能解決生活上的所有問題,甚至在節假日和周日休息時,足不出社區就可休憩、遊樂。

特首崔世安二零一二年度的《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優化人居環境,提升民生綜合素質,重視人文建設,致力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權利。《城市規劃法》草案也指出,其立法意義之一是有助構建一個多元、和諧、宜居的社會。「宜居城市」是城市發展建設共同追求的目標,是城市現代化建設目標中一個極其重要的組成部份。二零零一年,聯合國在人居中心的基礎上成立了人居環境署,標誌著全球人居環境和宜居城市建設進入了新階段。宜居城市應該是經濟持續繁榮、社會和諧穩定、文化豐富厚重、生活舒適便捷、景觀優美怡人,及具有公共安全度的城市,具體到公共房屋的社區,也是一樣。這樣,就完全符合崔世安在二零一二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優化人居環境,提升民生綜合素質」設想,並充分結合「居有其所,安居樂業」及「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共房屋政策,使得澳門特區在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同時,也是澳門居民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