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升格‧台灣省被肢解‧城鄉差距擴大

昨日舉行的「行政院院會」,依照「內政部」審查結果,通過了桃園縣改制升格為直轄市案,並決定相關定案報告由「內政部」最後審查把關。依照程序,「行政院」審查修正意見將由桃園縣回覆後,報請「內政部」審查,並在六個月內報「行政院」核查,改制於明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在完成所有程序後,台灣地區就擁有六個直轄市,分別是臺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市。

台灣地區的地方制度,尤其是直轄市制度,源自於大陸時期,也有別於現行的大陸地方地區。其實,「祖龍雖死魂猶在」,「百代都行秦政制」(毛澤東:《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海峽兩岸的地方制度,一直都實行秦漢以來具有濃鬱的「單一制國家」特色的郡縣制模式,這就從地方行政制度上,證明瞭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而有關直轄市的制度,在民國時期,根據城市化的進展,增設市建制,分為「普通市」和「特別市」。「特別市」直隸於中央政府管理,這就是直轄市制度的來源。一九四九年,以一百萬人為標準,滿一百萬人以上的都市,得設為直轄市。當時「行政院」核准了南京、天津、大連、上海、青島、哈爾濱、漢口、廣州、瀋陽、北平、重慶、西安等十二個直轄市,台灣地區則是「零紀錄」。

直到一九六七年,遷台後的「行政院」考量臺北市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軍事的地位,而且人口已達一百一十七萬,加上該市已為台灣的「首善地區」,故而將其改制為直轄市。一九七九年,高雄市也改制為直轄市。這兩個直轄市就從台灣省的行政區劃中分離出來,並一直運行了三十一年。二零零九年,「立法院」修訂《地方制度法》,賦予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的法源。依該次修法規定,得由地方(縣、市、直轄市)自行提出,並由「中央」審核是否將其改制為直轄市。經過法定程序,臺北縣單獨改制為新北市,臺中縣與臺中市合併改制為新台中市,臺南縣與臺南市合併改制為新臺南市,高雄縣也與原本就是直轄市的高雄市合併改制為新高雄市。這四個新設直轄市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運作。當時,桃園縣的人口已達升格為直轄市的標準,因而也賦予其「準直轄市」的位階,現在則是將其正式扶正。

台灣地區在設置六個直轄市之後,台灣地區與「省」平級的地方自治機構,增至八個。即除了六個直轄市之外,還有一個頗為特別的「福建省」,只管轄金門縣及連江縣(其實連江縣的大部分縣域是在大陸地區,因而大陸福建省轄下也有一個連江縣,而台灣地區「福建省」的連江縣只不過是原來也屬於連江縣的馬祖列島地區而己);還有一個名「精」實「廢」的台灣省,現在還有一個屬於「官派」亦即非自治性質的台灣省政府,仍在原省政府所在地中興新村「辦公」。

正如上述,其實即使是臺北和高雄兩個老直轄市,原來就是台灣省的轄地。因而整個台灣地區就只管轄台灣省和「福建省」。為此,當年台灣民眾都習慣稱台灣地區為「台灣省」,「全省」成為習慣用語。究其原因,就是當時的「兩蔣」政權,仍以「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自居,並時刻打算「反攻大陸,還都南京」,因而台灣地區只是一個省級行政建制而已。而在李登輝拋出「特殊兩國論」,並實施「凍省」之後,強化了「中華民國在台灣」,因而台灣民眾大多已將「全省」改稱為「全國」。

就此而言,繼續將原屬台灣省轄的幾個縣市升格為與省平級,而且還具有地方自治權的直轄市(現在的台灣省與「福建省」都是「行政院」派出機構,不具自治權),實質上是瓜分肢解了台灣省。這除了是為實施《地方制度法》,便於管理之外,也帶有凸顯「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地區「並非是中國一省」的意思。李登輝當年要搞「廢省」,除了是防範宋楚瑜的「葉利欽效應」之外,還是要彰顯「中華民國在台灣」,以作為「特殊兩國論」的理據。實際上,「廢省」本來就是民進黨實現「台獨」的重要步驟之一。而一九九四年李登輝就把自己支持宋楚瑜競選台灣省長,視為自己不是搞「台獨」的一個根據。依此邏輯,李登輝在僅僅兩年之後要「凍」掉台灣省,就是要搞「台獨」了。

馬英九執政後,做了連李登輝、陳水扁當政時想做但來不及做甚至是不大敢做的事,積極推動「三都十五縣」行政區劃調整政策,後來又進一步演變成「六都十六縣市」的地方政府體制架構,就進一步分割原屬於台灣省的行政區域,等於是把台灣省分割肢解得七零八落。這就難怪一些「統派」學者,會將之與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政策掛連起來,視為是其「B型台獨」的行政步驟之一了。

在實務上,將部分較為富庶的縣市升格為直轄市,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可能會造成貧富懸殊,城鄉差距擴大,變成了「一島兩制」。本來,在台灣只有臺北、高雄兩個直轄市時,這個矛盾就已經顯現。實際上,在權限與財政上,逐步地使直轄市在教育、交通、都市計畫上,取得較為寬鬆、自由的權限;更重要的是,「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劃分,直轄市實與非直轄市之間,存有天與地的差別。如在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面,臺北市與原高雄市共可分得統籌分配稅款百分之四十七,在這套分配機制運作幾十年之後,就形成直轄市與非直轄市間,都市建設的钜大落差。因而有學者指出,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直轄市之後,依法可以增加財政規模、組織規模,諸如提升公務人員的官職等級,以舒緩地方公務人員的升遷管道,並藉以擴大預算規模等等好處。但相對地,「富都窮縣」的結果,不僅無法促進區域均衡發展,還將會進一步惡化財政資源的分配,引發更明顯的排擠效應,使得未改制為直轄市的縣市反而淪為二等縣市,該等縣市民成為二等國民,而加深台灣的城鄉差距。換句話說,改制為直轄市的地方將會使得都會區內的人民保有一定或相當程度優渥的福利;但反過來說,縣市地區的居民的社會福利將遠遠不足,例如老人福利、弱勢者的福利、學校教育資源,乃至警察、消防、環保的照護,都會與直轄市有明顯且不同的待遇,形成比例懸殊的「一島兩制」。而且,直轄市形成後的「磁吸效應」,將使「國家」的資源集中於「富都」,讓周邊的「窮縣」更窮。這與馬英九所鼓吹的「公平、正義」,正好是背道而馳。

正因為如此,民進黨籍的嘉義縣長張花冠,就串連了跨黨派的花蓮、雲林、屏東、宜蘭等四縣,及基隆、新竹兩市,發表《窮縣的呼喊-我們對公債法的主張》,指出台灣是一體的,不希望加深都市和鄉村的矛盾,並批評「中央政府」一味偏袒直轄市,使得直轄市與縣市間貧富、城鄉差距間將無限延伸,縣市發展根本沒有明天。有趣的是,張花冠還指出,中國大陸面積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才四個直轄市;而台灣面積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卻有六個直轄市!

但直轄市行政首長的感受當然不同,不顧窮縣的怨懟,還要「得寸進尺」,貪得無厭。國民黨籍的新北市長朱立倫(曾任桃園縣長),昨日上午就藉由出席「行政院會」的機會,再度向「中央」喊話,呼籲「行政院」應該把「錢」與「權」下放給直轄市政府,才能提升行政的效率。二零一六年倘國民黨是提名朱立倫出戰「總統」大選,可能非直轄市的選民多大不會投票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