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處理樓宇滲水面對三難

【本報訊】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關於樓宇滲漏水的質詢。滲漏水中心跨部門工作小組稱,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處理樓宇滲漏問題面對三難,分別是檢測難、維修難和入屋難。

關翠杏表示,本澳樓宇逐步老化,近年樓宇滲水、管道淤塞等情況越來越多,為應付這些問題,當局成立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民政總署、衛生局、法務局及房屋局組成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通過由房屋局統籌“一站式”服務,協助私人樓宇單位業主界定滲漏維修責任。

根據該中心公佈的資料,自2009年成立至2012年三月底,共接獲滲漏水個案6273宗,經中心協調後已由業主自行維修的個案有4505宗,近年累計成功率為71.82%。個案未能解決的原因主要包括滲漏源頭單位住戶拒絕維修或不願意配合中心的檢測工作,滲漏涉及共同部分的維修時,部分業主不願分攤責任,尤其是出租單位較多的樓宇。事實上,當懷疑滲漏、淤塞或沙井位於私人單位或地鋪內,必須獲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才能進行檢測或維修,一旦遇到不合作的業主,滲漏或淤塞只會越趨嚴重,不單對受影響單位造成影響,嚴重的更會危及公共衛生樓宇結構安全。

關翠杏質詢,中心成立逾三年,當局有否全面檢視整個工作機制和流程,總結出多個個案難以解決的原因和難點?除完善聯合處理的工作流程外,會否完善機制或法律上的灰色地帶,讓中心具條件令不願負責和不合作的小業主配合檢測、維修工作及履行責任?對於一些長期不配合檢測或維修的業主,受影響住戶雖然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但有程序相當複雜、且要聘請律師,即使尋求輕微民事訴訟方式,受害人要提供專業證據亦相當困難,當局有何可行的改善方案或建議?針對一些無法聯絡業主的個案,當局目前只能根據公共衛生的相關法律,定期對滲漏或塞渠進行消毒清潔,由於治標不治本,塞渠漏水單位周邊的衛生環境會逐步惡劣,當局會否考慮修法讓公權力適當介入,以便有關方面進行基本的維修或處理,以保障公共衛生和其他住戶的權益?

滲漏水中心跨部門工作小組昨日列席立法會回應關翠杏的質詢。

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稱,樓宇滲漏個案面對的3難,最大的難題始於入屋難,而導致檢測難和維修難,他稱只要住戶允許小組人員入屋檢測,一定能查找滲漏原因和提供解決方案。根據滲漏水中心數據,由09年成立至今,累計接收了7,658宗個案,居民拒絶合作的佔2%,為154宗,結案成效由成立初期的53%,目前累積增至73%。

房屋局長譚光民稱,樓宇滲漏涉及私人物業問題, 根據現行法律,政府不可強行入戶調查和取證,但政府並無因此而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