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不滿石油氣不斷加價質詢當局

【本報訊】石油氣不斷加價,立法議員陳明金不滿,指政府監管不力,質詢如何改善澳門石油氣的定價機制。

陳明金說,澳門石油氣代理商宣佈本月1日開始罐裝石油氣價格每公斤加價3.95元,以每罐13.5公斤計算,即要加價53元, 8月份雖曾一度降價,但加快減慢,實際每公斤仍有1元的加幅。在未明確說明石油氣入口價格、運輸儲藏成本及其他因素有變動的情況下,單以隨香港石油氣價格變動而變動為加價理由,社會對此深為不滿。

陳明金說,2000年消委會的兩份調查報告就指出“石油商不以本澳石油市場之實際經濟現況與市民的利益作考量,只習慣性地跟隨香港當地石油公司以同樣幅度加價,而不在近年自身利潤逐步擴大的情況下將石油產品之價格凍結或將加價之幅度下調,消委會認為石油商此舉極不合理。”並爲提倡石油產品競爭和加強消費者權益保障,提出三方面的建議:鼓勵新經營者入市,改善行業的競爭環境;促進價格競爭,改變零售市場的競爭環境;改善特區政府監察,制訂監管政策。

他說,12年過去,有關調查報告中反映的問題以及提出的建議,似乎只被當做純粹的研究,並未得到有效落實,況且,香港社會本身對石油氣價格“加快減慢”現象亦是怨聲載道,澳門卻一直與之聯動,箇中原因令人費解。

石油氣和水、電一樣,都屬於民生必需品,其價格應根據入口價、本地銷售成本等實際因素的變動而調整,作為監管部門,更應密切關注有關波動,積極採取有效的措施,維持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的穩定。

陳明金質詢當局:

1.根據有關解釋,澳門石油氣大部分是通過香港轉口,澳門很多石油氣商都是以代理商身份向香港的供應商取得石油氣,因此澳門石油氣價格要跟香港聯動。然而,實際情況是,除了美孚、蜆殼等香港供應商,超過一半的澳門石油氣零售商由本地供應商直接或間接供應石油氣,來自不同供應商的石油氣入口價格原是不同,為何要單一隨香港的變動而變動?澳門素來尊重有序的市場競爭,石油業商會劃一石油氣價格,是否違反競爭原則,有壟斷價格之嫌?

2.作為公共事業價格的監管部門,面對同是政府部門——消費者委員會對聯動價格的質疑以及提出的三方面建議,10多年來都做了甚麼?為何市場情況似乎依舊?雖然澳門市場小,議價能力不足,但作為民生必需品——石油氣價格卻由香港石油氣商決定,廣大市民難以接受,對此,澳門石油氣的定價機制需作何改進?監管部門為此又可以做些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