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首次海外大撤僑

1960年2月29日,新中國歷史上首次派往海外接運華僑的第一批四艘輪船--“美上美”號、“大寶康”號、“福安”號和“海皇”號,滿載著印度尼西亞的2100多名歸國僑胞,到達廣州港。

一般讀者或許不知道,在這喜慶歡樂的場面背後,卻隱藏了一段新中國和印度尼西亞之間的外交摩擦,當時的新中國政府制訂了一個耗資上億轉移45萬餘人的撤僑計劃,外交解密檔案記載了新中國首次大規模海外撤僑始末……

新中國放棄支持華僑雙羹國籍

印度尼西亞是東南亞地區華人最多的國家,華僑人數眾多。新中國成立後,對華僑後裔的國籍問題,採用父母雙血統主義--不論是否出生於中國,華僑後裔均可跟隨父親或者母親,加人中國國籍,並承認華僑的雙重國籍。而印度尼西亞自1949年11月2日,脫離荷蘭獨立後,不允許本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對國籍問題基本上繼承了出生地主義--凡是出生在印度尼西亞的均被視為該國公民。還規定:華裔在1949年12月27日至1951年12月27日期間可以宣告拒絕加入印度尼西亞國籍,逾期不辦理脫籍手續的則成為印度尼西亞的公民。

據資料統計:印度尼西亞當時270萬之多的華僑中,三分之二具有雙重國籍;而東南亞的華僑有1000萬之多。很多國家很難接受華僑的模糊身份,說華僑“有利的時候是本國人,無利的時候就是中國人”。與此同時,西方國家利用華僑問題大肆渲染“紅色政權”威脅,宣稱華僑是紅色中國輸出革命的載體,是“潛在的北京第五縱隊”。同時,新中國成立後,東南亞地區大部分華僑的愛國熱情高漲,捐錢捐物支持祖國的建設發展,引發當地民族主義者和國民黨殘餘勢力的反彈,經常發生封閉支持新中國的華僑報館、社團、學校等反華、排華運動。

1955年,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與印度尼西亞政府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關於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條約}中規定:“凡屬同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應根據本人自願的原則,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印度尼西亞國籍中選擇一種國籍。”這意味著新中國以務實的外交姿態放棄了支持華僑擁有雙重國籍,同時也為其他東南亞國家樹立瞭解決問題的樣板。

捧華灌遷釀慘案

即便如此,仍難以消除歷史遺留下來的偏見乃至敵視,一股更大的“排華”政治風浪正在襲來……

1959年6月,印度尼西亞頒布了《總統第10號令》,禁止縣以下外僑從事商業零售,以掃除殖民經濟殘餘的姿態,掀起了一波大規模的排外運動。

7月3日,我駐印度尼西亞使館緊急向國內匯報了兩條法案對華僑產生的影響,外交解密檔案記載了使館對當時形勢的判斷:

據一般估計,全印度尼西亞縣以下華商約十萬戶,其中70%多屬於被取締的範圍,即約共五十萬人左右,於三個月後現有財產將失去保証,還將失去謀生場所,被逼陸續流入城市。其中,除少數較殷實外,大部(分)是小商和職工,一旦逼遷,損失不資,生活極鹹問題,估計情況會較嚴重。

估計最後可能會有大批縣以下地區的僑民申請回國。

此時,新中國的外交政策以團結和施壓並重,一方面團結印尼總統蘇加諾,另一方面用撤僑的辦法保護僑民利益。

1959年12月9日,外交部部長陳毅在會見印度尼西亞駐華大使蘇加佐‧維約普拉諾托時指出:

帝國主義利用華僑問題造謠,說華僑在亞非國家是第五縱隊。好,我們將第五縱隊撤回來,所謂亞非友好的障礙就不存在了。我們主動掃除障礙。消除友好國家的疑慮,使西方帝國主義分子沒有攻擊中國的藉口,同時也幫助我們的友好國家在這個問題上解決困難。

然而赴印度尼西亞撤僑的過程並不十分順利,印度尼西亞的反華軍方勢力設置了重重障礙。

1960年7月3日,印度尼西亞軍方的武力逼遷終釀惡果。據使館發回的電報,當日晨四點半,印尼芝馬墟軍警開始佈防,切斷交通。五時許軍警20餘人到華僑家逼遷。華僑林克談之子林敦煌,藉口邀人打球挨家挨戶敲門報訊,軍人認為可疑。6時3刻,軍警至林家將林敦煌抓上軍車,楊木妹(林敦煌堂兄弟敦化之妻)將林敦煌拉下來,軍人要打她,楊木妹抓住軍人皮帶,該軍人一拳將楊木妹擊倒,再用腳踢,同時朝天放槍,這時車上另一軍人用手提機槍掃射,楊木妹當場斃命。林家親屬葉金娘見狀前往救護,亦被同一軍人開槍射殺,身中七彈,臥地呼口U,軍人不准救護,稱如誰上前就開槍,半小時後,才允許華僑上前給水喝,葉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事件中還有兩人被捕,兩人受傷,後來軍警還將楊木妹的屍體搶走。

7月3日,中國外交部就槍殺事件正式照會印度尼西亞政府,提出了強硬的抗議。經中方領事帶醫生驗屍,發現死者楊木妹腹中的四個月胎兒,事件終致兩屍三命。

華僑成印尼外交砝碼

7月起,不願看到事態發展失控的蘇加諾開始著手改善同中國的關系,在芝馬墟事件上,印方表示願意負擔死者的撫恤金、發放其家屬的回國費用。西爪哇軍區的司令被調離,武力逼迫遷移事件也大大減少。進入8月,印度尼西亞與荷蘭圍繞西伊裏安的矛盾沖突升級,印度尼西亞企圖以武力收復,宣佈同荷蘭斷交,美國則表示“中立”。這意味著,在這個問題上,美國不可能放棄自己的盟友荷蘭,支持以民族獨立運動上臺的蘇加諾。這一事件直接導致了蘇加諾在處理華僑問題上的政策轉向。

8月17日,蘇加諾在國慶日發表演講,強調一切遵循政府綱領的、進步的非本國力量和資金都將在印度尼西亞得到適當的地位和機會。……任何組織和力量都不應當破壞合作的氣氛。

中方對印度尼西亞的變化洞若觀火,從8月開始,中國駐印度尼西亞使領館開始執行少撤多留的方針,大幅度縮小撤退華僑的範圍,通過骨幹僑領進行說服教育,同時為華僑謀求出路,穩定了當地華僑的人心。直到1960年10月末,各地的難僑不再聚集,急欲回國的情緒得以扭轉。根據解密檔案記載,到1960年秋,中國政府從印度尼西亞接回6萬多華僑歸國,接待華僑的費用超過四千萬美元。

此後,印度尼西亞排華態勢逐漸平息,1961年3月,陳毅副總理出訪印度尼西亞,標志著撤僑工作階段性結束。

(文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