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代表為司法改革建言

【中新社3月11日電】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澳門代表團11日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進行審議,多位代表在肯定“兩高”工作報告的同時,就司法體制改革、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司法合作等提出多項建議。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容永恩代表在發言時說,從“兩高”的工作報告可以看出,過去五年國家司法改革的工作穩步進行,但在國內現行司法體制格局下,司法機關在人、財、物的管理上“不能自治”,司法活動“多方受制”,從而導致司法審判獨立性受損。

容永恩表示,司法改革複雜艱巨,需要堅定的改革決心,更需要改革的智慧。司法改革必須突破地方和部門利益之爭,在一些重點環節與重點領域實現突破。

她建議從幾個方面進行改革:包括實行司法機關垂直領導體制,使司法權徹底脫離地方;徹底改變司法機關在人、財、物上對地方行政機關的依附關係;改革並完善政法委的職能;加強司法人員個人負責制;加強司法人員職業化和專業化建設;以及避免司法裁判遭受非理性輿論的破壞和干擾。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姚鴻明代表認為,“兩高”這幾年來克服大量困難,做了很多工作,值得肯定。現在,如何與時俱進,回應社會發展的新要求,是法院和檢察院工作面臨的考驗。

他表示,要從源頭上做好工作,加強法治宣傳,使廣大民眾知法、守法、依法維權。同時,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方面,法院和檢察院也要多做一點工作。

他認為,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要及時發現社會上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向人大反映,避免新問題影響社會和諧和穩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何雪卿代表認為,目前基層法院人員不足的情況仍然存在,她建議國家對基層司法工作給予更多的關注。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沛霖代表則建議,在不斷提高司法水平,不斷完善司法體制的同時,要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待遇,減少人才的流失。

此外,在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司法合作方面,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劉藝良代表表示,希望能繼續加強兩岸四地的司法合作,在大陸與台灣地區司法合作取得進展但還存在一些障礙的時候,多發揮港澳的平臺作用,如把有關司法合作的論壇放在澳門舉辦。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會長梁玉華代表則提出,近年來青少年涉毒犯罪有上升趨勢,越來越多澳門青少年到珠海購買、吸食毒品,甚至有人從內地購買毒品帶回澳門出售,嚴重威脅青少年健康。她建議,澳門與內地有關部門要關注青少年涉毒犯罪問題,制定聯合掃毒行動,加強跨省、跨境毒品情報的收集與交流,完善現有的合作機制,加強打擊,以防止問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