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何潤生指經屋政策多有不善處,向當局提出質詢。
何潤生指出,近年本澳多個大型經屋項目落成,可為輪候經屋多年的居民紓緩住屋壓力,經屋配售時,政府以現階段澳門半島經屋全部售罊為由,安排原選澳門半島經屋的輪候者到路區揀匡,不少輪候者表明拒絕揀選離島某處經屋單位後,仍被安排到同一地區、同一經屋選取單位,當局一再安排跨區上樓的做法已引市民不滿。
根據相關部門的資料顯示「後萬九公屋」首個項目,即青洲坊公共房屋一、二地段,尚有二千三百五十六個單位 正在動工,早前當局表示「『萬九』計劃出現戶型不配對,需動用「後萬九」部分單位,政府將優先處理」,可見當局刻意將新舊經屋法下的申請人分開處理,因而出現「萬九公屋」與「後萬九公屋」的情況,意味除了戶型不配外,選取澳門半島區的輪候者幾乎不可能獲得「原區安置」。雖然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如在申請所選的地區內未能獲提供其有選擇類型的房屋,而在其他地區仍有同類房屋供選擇時,則可按有關的排序選擇位於其他地區的同類單位 」,安排輪候者跨區上樓並無抵觸法律規定,但當局的做法卻顯然漠視了居民的感受及意願,令人質疑當局為求盡快解決現時未能上樓的經屋輪候隊伍,以「依法施政」為由重覆安排輪候者跨區上樓,違背了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
何潤生質詢當局:
一、誠然,有關當局進行“跨區選樓”的做法是依法施政的體現,但並非強制性,因而,社會普遍質疑對於有輪候者明確向相關部門表明拒絕跨區選購經屋時,當局卻依舊再次安排其到同一地區、同一經屋項目選購的做法,實有違特區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因此,請問行政當局在面對上述情況時,為何妄顧輪候家團,特別是部分獨居長者的實際需要及意願,致使其失去「原區安置」的機會?當局此等做法又是否源於急於清理“萬九包袱”的心態?當局會否重新考慮在輪候者放棄跨區選樓時,不將此計算在其選擇權利之內,以真正體現“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
二、事實上,「萬九」還是「後萬九」之目的均為解決居民的居住問題,其性質並無差異,當局為何要如此壁壘分明地區分「萬九」與「後萬九」公屋?會否考慮讓選擇澳門區的公屋輪候家團,優先選購「後萬九」的部分單位,而非讓輪候者在毫無選擇之下被迫跨區上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