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都宜以靈活手法為互設辦事處解困

由於馬政府已將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議題列為今年內兩岸關係事務的大事,因而近日已加快了對此議題的擬策和推動,並針對台灣島內以民進黨為首的泛獨在野勢力的幹擾,及大陸方面也產生的某些疑慮,進一步作了定位及廓清。由此,「行政院長」江宜樺和「陸委會」主委王鬱琦,以及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分別於前昨兩日,籍著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之機,作出了澄清式的闡述:一方面,排除民住黨「立委」的幹擾,堅持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定位,並非是建基於「國與國關係」之上,因而不是屬於「領事館」的性質;另一方面,卻也希望能強化辦事處的功能,最好能做到「兩套人馬,一個招牌,」,由「陸委會」及其他部會的官員進入海基會駐大陸辦事機構,其業務功能則包括經貿、文教、聯繫、兩岸交流、急難救助協處等,基本上是以服務為主要功能。

相信,江宜樺、王郁琦、林中森表述的這一定位,已經向北京釋放出較為清晰的信息,應能在較大程度上廓清北京方面的某些疑慮,有助於在下月兩會正式洽談互設辦事處議題時,加快進度,並盡可能實現在今年內「剪綵開張」。

其實,要講兩會互設辦事處的議題,最早還是北京方面提出的。實際上,在馬英九二零零八年當選並就任「總統」後,當年六月兩會恢復協商時,海基會顧問龐建國就引述海協會長陳雲林的談話說,「兩邊互設辦事機構可以落實一下」,此即開啟了兩會互設辦事處的議題。但馬政府的態度較為謹慎,可能是既擔心會引發美國的猜疑,又擔心民進黨籍此進行幹擾。果然,民進黨從「左」、右兩方面發起夾攻,既強調互設辦事處不能體現「一個中國」,甚至放話辦事處必須具有「領事館」的功能,又聲稱大陸海協是國台辦綜合局的派出機構,並非是民間團體,而且擔心大陸的軍情機構將藉此派遣負有特殊任務的人員進駐臺北。為此,馬政府曾一度顯得躊躇不前。

但在前年十月間的「總統」競選期間,馬英九在其「黃金十年」競選綱領中,突然再提互設辦事處問題。到了去年底今年初,馬政府更是反客為主,表現得頗為積極主動。而作為「始作俑者」的大陸方面更是反應積極,國台辦及其新聞發言人多次作出善意回應。

馬政府為何會轉變態度?看來,主要有以下的幾個理由:其一、在海峽兩會經過八次協商並簽署十八項協議及達成兩項共識後,經貿領域的議題基本完成,以後就是擴展深化;但卻又不願進入政治與文化領域,因而受到各方質疑及批評。而兩會互設辦事處則帶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性質,正好可以做出回應。而且,倘若辦事處運作及互動良好,說不好就可以此作為先易後難、由淺入深進行涉政治性議題的協商。實際上,江宜樺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就指出,「兩岸能否簽和平協議,互設辦事機構是很關鍵的一步」。以江宜樺與馬英九關係密切的程度,即使這不是馬英九的原話,也是揣度馬英九的意思。

其二、有助於馬政府扭轉民意支持度低迷的頹態。馬英九「當選不逢時」,就職後不久即遭逢國際金融危機襲擊,加上馬政府本身的執政措施也不力,致使馬英九及其團隊的民意支持度長期徘徊在低點。本來,將兩會協商推向縱深發展,可以消弭其內政的不足,但馬政府顯然是不願貿然走到政治對話這一步,因而兩會互設辦事處就是能夠發揮「中間落墨」效果的一著,而且更因為其可以最有效地解決台灣民眾在交流互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而最易獲得民眾好感,從而可以為馬政府的政績加分。

其三、要在兩岸關係議題上牢牢掌控主導權,並對民進黨造成更大的壓力。民進黨在蔡英文輸掉大選之後,掀起一股調整黨的兩岸政策的熱潮,謝長廷等黨內人士絡繹不斷地前往大陸進行參訪交流。儘管黨內「獨派」意圖反撲,蘇貞昌也力圖拖延,但在「蔡謝結盟」的背景之下,倘蔡英文在明年的黨主席改選中獲勝,不排除將會帶領民進黨按照敗選報告的基調,調整大陸政策。這必會對國民黨的選情構成威脅。而兩會互設辦事處的議題,是建基於堅持「九二共識」之上,這是民進黨至今仍未能做到的。因此,這項議題有利於馬政府繼續保持在兩岸關係領域的優勢,進一步拉大與民進黨在兩岸政策領域的距離。

當然,馬政府在排除了「國與國關係」及「領事館」的定位之後,卻也對辦事處的功能提出一些更高的訴求,北京可能並非會照單全收。其一是在辦證發證作業上;其二是在各部會官員的海基會工作人員身份進駐辦事處方面。

對於第一個問題,其實不必過於懮慮。這是因為,「入台證」如同大陸發出的「臺胞證」一樣,純粹是兩岸事務,而非「國與國」關係。實際上,「入台證」的頒發機構,過去是「內政部」警政署境管局,現在是「內政部」移民署,均是隸屬於「內政部」,而不是「外交部」,這就是國家內部事務範疇。這與大陸方面發出「臺胞證」的機構是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局,性質是一樣的,不必有「國與國關係」的疑慮。

至於頒發「護照」及簽發「簽證」的問題,據說過去確曾有過這樣的訴求,而民進黨「立委」也在施加這方面的壓力;但既然江宜樺已經明確指出辦事處不是「領事館」,亦即不會代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頒發「護照」及「簽證」的功能,應可排除「國與國關係」。這是馬政府籍著回答民進黨「立委」的質詢,向北京發出的清晰信息。何況,移民署所執行的法例固然是《入出國及移民法》,但周邊法律是《兩岸關係條例》及《港澳關係條例》,更是從法制上排除了「國與國關係」。

至於第二個問題,同樣也無需擔憂。因為相關部會工作人員的進駐,及辦事處所強化的功能如經貿、文教、聯繫、兩岸交流、急難救助協處等,主要是屬於兩岸關係範疇內的機構及業務。比如,文書認證只不過是將在海基會總部辦理的業務,「崗位前移」到大陸進行而已。而且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兩會談判進入「深水區」之後,一些極為複雜的議題,可以由兩岸相關部會的工作人員就地進行前置協商,而無須派出人員,既方便又不會洩露消息。

其實,以港澳模式亦即「陸委會」分別派駐香港、澳門特區的辦事處,都有各相關部會人員在內的模式,處理就較為適當。反正,海基會是「陸委會」的「白手套」,而海協會也是國台辦綜合局的派出單位,均分別有「陸委會」及國台辦的官員;而兩會過去的歷次談判,也有兩岸相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上桌。因而這反而是兩會的業務及協商從經濟性、事務性進入政治性的「踏腳石」。這又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