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提名委員會申請表備索

【本報訊】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為2013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日,選舉程序正式開始。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需經行政公職局確認。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由明日(3月14日)起可到行政公職局索取組織提名委員會申請的專用表格,地點為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

不論直選或間選,確認申請的最後送交日期為6月28日(星期五),期限屆滿後不得就已提交的提名委員會成員名單進行補充或替補。經確認提名委員會合法存在後才可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最後期限為7月8日(星期一)。

公職局提醒,組織提名委員會申請表格內的所有簽名均須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式樣簽署,而可填寫的表格已同時上載至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mo供下載。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在直接選舉中只有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而在間接選舉中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

直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由最少300及最多500名被登載於本年1月份公開展示的自然人選民登記冊的選民組成。直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需要經本身為選民的全體成員簽署、注明日期、並應列明成員的姓名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員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

間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最少由該選舉組別被登載於本年1月份公開展示的法人選民登記冊的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如以該百分率計算所得數字並非整數,則以上一個較小的整數為準。間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需由法人指派的代表簽署、注明日期、並列明法人的名稱及登記編號,以及指定其中一名簽署人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

行政公職局將於四月上旬舉辦立法會選舉參選程序講解會,向有意參選的組織和人士介紹參選流程及注意事項,有關消息屆時將會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