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廉政公署部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廉署反貪局將增設1廳1處,廉署總編制將增至250人。
廉政公署的職責已延伸至預防和打擊私人領域的貪腐行為,除反貪局現有的兩個調查廳外,草案建議反貪局增設一個廳級部門,專門負責調查私人領域的貪腐案件。另外,為配合財產申報工作的重要性及專業性,草案建議設立隸屬於反貪局的「財產及利益申報處」,以提高處理財產申報的工作效率。
草案修改廉政公署人員配備總數,建議總人數為二百五十人。因廉政公署職責範圍擴大,草案建議原設於綜合事務廳下的行政財政處分拆為財政管理處和人力資源處。草案建議,基於工作需要,可於既有的專員辦公室、社區關係廳、技術支援廳及審查和研究廳下設專門的工作小組以擔任一些專業和特殊的工作,以利於將工作細化及專業化。
另外,為發揮情報系統的作用及落實「情報主宰行動」原則,草案建議將原隸屬於反貪局的情報處改為直接隸屬於廉政專員,但不妨礙廉政專員將權限轉授予助理專員。草案建議調整技術審議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會議由廉政專員召集及主持,但可將此權限授予行政申訴局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