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橫生”的台蒙關係
新年前夕,臺灣“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羅瑩雪首次以官方身份訪問蒙古,並獲高規格接待。
羅瑩雪赴蒙是為參加蒙古“對太平洋地區友好國家合作協會”20周年會慶。三天行程中,不僅獲“部長”級規格接待,蒙古首任民選總統奧其爾巴特、國會副議長、財政部長等也紛紛與羅晤面。“蒙藏委員會”成員以往訪問蒙古皆持觀光簽證,而此次羅瑩雪持“官方簽證”赴蒙,令臺灣官方頗感欣慰。
羅瑩雪還帶回令臺灣方面頗為振奮的消息:蒙古國將考慮給臺灣免簽證待遇。這是台蒙之間自1991年建立“非外交”聯絡以來的一次重大關係突破。
臺灣護照已獲129個國家的免簽證待遇,儘管再多個蒙古國意義有限,但臺灣與蒙古的關係既微妙且複雜,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雙方的交往模式亦有獨特性,自然意義非同尋常。
回顧幾十年的台蒙交往史,只能用“妙趣橫生”來形容。不同於臺灣與全球其他地區的關係,交織著歷史與現實的恩怨,包袱沉重。
以至於羅瑩雪訪蒙儘管“有所突破”,但仍有臺灣輿論指責其“竟然違反憲法地承認了蒙古國,拿了蒙偽古國的簽證,李登輝信徒實在可恥”,或是直指希望她下臺。
接觸始於蒙古民主化之後
蒙古首都烏蘭巴市中心有幢大樓,名為“蒙古烏蘭巴托臺灣經貿文化交流中心”。其內部單位就包括臺灣駐蒙古代表處,樓梯間則懸掛巨幅“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
臺灣與很多國家沒有“外交關係”,但常以“辦事處”或“代表處”的名義駐紮官方聯絡機構,主要從事經濟、文化方面的交流。台蒙則更有值得玩味的複雜歷史背景。
蒙古在1991年之前完全為蘇聯附庸,非真正獨立國家,無法制訂自主的對外關係政策,與臺灣各處於兩大敵對陣營之中,雙方沒有交往。戈爾巴喬夫時代蘇聯削弱了對蒙古的控制,蒙古逐漸有了些許自主性,才與臺灣開始有零星接觸。
1988年臺灣正式解嚴,“蒙藏委員會”擔負起與蒙古恢復接觸的任務。通過海外蒙古族同胞關係與蒙古方面取得聯繫,互致善意,但未有實質性的交往。1990年臺北召開“全球蒙藏會議”,邀請到兩位外蒙人士參會,自此鋪開雙邊交流之道路。
1991年,“蒙藏委員會”派出官員經北京前往蒙古考察,臺灣方面稱為台蒙關係的“破冰之旅”。
蒙古自打併入清朝版圖開始,就與市場經濟絕緣。它的貿易先是控制在漢人之手,被蘇聯控制,中國人被驅逐後,蒙古又變成一個消滅市場經濟與私有產權的計劃經濟國家。一個與市場經濟隔絕數百年的民族,轉型談何容易。再加上失去蘇聯財政、技術援助,經濟不斷下滑。
“蒙藏委員會”官員赴蒙訪問時,蒙古方面即提出了想借鑒臺灣發展經驗與模式,奠定經濟基礎。美國國務卿貝克1991年訪問蒙古返美後,透過管道知會臺灣,希望臺灣方面能對蒙古的發展提供經濟、技術援助。
當年臺灣“行政院”就批准了“蒙藏委員會”所擬定的《推動與外蒙古交流計劃》,宗旨是“以低調、透過民間的方式與外蒙古展開交流”。
蘇聯解體近三個月後的1992年2月12日,外蒙正式更改國名、國旗、國歌,全面拋棄蘇式制度,啟動民主化轉型,成為真正獨立自主國家,外交上擁有了完全自主權,與臺灣的交往日漸頻繁。
2002年和2003年的一系列標誌性事件促使台蒙關係發展到高峰期。2002年6月4日,臺灣的“中華民國外貿協會”在烏蘭巴托設立臺灣貿易中心,同一天臺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蒙古臺灣經貿文化大樓啟用。9月,臺灣在烏蘭巴托設立臺北貿易經濟代表處;12月,蒙古也在臺北設立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巴特陸合任駐台代表。第二年2月,蒙古在台正式建立代表處。互設代表處可視為里程碑,將兩邊的交流關係推向新高潮。
臺灣不僅在科技文衛方面支援蒙古發展,還為其培養各領域高端人才,如政府高級公務員,檢察官。著名的“蒙古檢察官司法研習班”目前已進行到第九期。自2004年起,臺灣每年向蒙古提供大量博士、碩士、學士獎學金名額,將蒙古學生引入各高校就讀,專業涉及理工農醫、法律、企管。
臺灣的民間公益組織水平居於世界前列,當局有意鼓勵大量NGO前往蒙古從事慈善活動,並且把專業的NGO管理模式引入蒙古。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在蒙古的公益活動即辦得有聲有色。其辦公室就與臺北駐蒙古代表處同在一幢大樓,僅到2010年就幫助6000多蒙古貧困兒童脫貧。
過去兩岸長期進行“外交爭奪戰”,臺灣不會放過拓展“生存空間”,抵抗大陸“外交打壓”的機會。但臺灣與蒙古卻是1991年開始正式接觸。為何十年後才出現“高潮”?說來頗令人啼笑皆非。皆因臺灣與蒙古的交流不同其他,背負有沉重的歷史包袱。
國民黨執政時,不承認蒙古是獨立國家,官方所繪製的“中華民國”地圖仍是“秋海棠”。由於蒙古還在版圖內,據其“憲法和法律”,名義上領土主權仍涵蓋著大陸和蒙古,所以雙方的接觸始終有尷尬存在。
直到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上臺,陳水扁政府才大膽地甩掉這個包袱。
臺灣與蒙古冷戰時的間接交鋒
蒙古又稱外蒙古,原本在清朝版圖之內,清末逐漸失去控制,沙俄勢力滲透至此。1921年蘇軍佔領蒙古,使其淪為蘇俄的“衛星國”。斯大林通過不斷清洗的方式牢牢控制了蒙古的一切,並把蘇式政治、經濟制度強行推行到蒙古。
蘇聯雖然實際控制著蒙古,但顧忌日本和西方國家的反應,名義上仍承認蒙古是中華民國藩屬國,中國歷屆政府也未承認蘇聯扶值的“蒙古人民共和國”,蘇聯所缺的只是一個“合法性”理由。
中國在《雅爾塔協議》中遭到出賣,抗戰勝利後被推到前臺去單獨與蘇聯博弈。斯大林利用他控制的東北和新疆作為交換,要挾中國政府承認蒙古獨立。
英美嚴守蘇聯提出的“中立”與“不干涉”政策,袖手旁觀。戰後疲憊的中國與蘇聯之間國力相距甚遠。外交談判無效之後,基於“用早已失去的”換回“還可拿回的”思維,被迫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蒙古則在蘇聯操控下進行“公投”,正式宣佈獨立。中國方面隨後發表公告,承認這個結果。
這樣一來,蘇聯既可以讓蒙古合理合法成為“獨立”的蘇聯傀儡國,又讓國際輿論抓不到“侵佔他國”之把柄。
1949年大陸政權更替,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5天,便於10月16日與蒙古建立外交關係,承認其為獨立國家。
國民黨遷台後,因蘇聯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於1949年11月7日宣佈與蘇聯斷交,指責其未遵守“中蘇條約”中的義務與承諾。臺灣方面不斷向聯合國控訴蘇聯,因為朝鮮戰爭的爆發,兩大陣營的涇渭徹底分明,才使得國際形勢出現了利於臺灣的態勢。
直到1952年,“控蘇案”終獲成功,聯合國大會以25票贊成,9票反對,24票棄權通過了譴責蘇聯的決議。第二年臺灣正式宣佈廢除以前簽署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條約中關於外蒙古問題的換文自然作廢。在黨內會議上,蔣介石為以前迫於蘇聯壓力承認蒙古獨立一事,進行了沉痛自責,並表示要負全責。此後臺灣不再承認蒙古獨立,重新將其納入“中華民國版圖”。
1991年之前,台蒙雙方雖然幾十年未有接觸,但是間接交手卻有好兩個回合,只不過替蒙古出頭的是蘇聯“老大哥”。
1971年之前,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中國席位是由臺灣的“中華民國”所擁有。不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在為進入聯合國而努力,蘇聯也始終想把蒙古送入聯合國。
1955年12月13日,蘇聯陣營提出的蒙古加入聯合國草案,就被臺灣否決掉,其理由是“蒙古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其能否加入聯合國尚有待討論”。這是自聯合國創建以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唯一一次使用否決權。
1960年,蘇聯表態,如果不讓蒙古加入聯合國,它就要動用自己的否決權阻撓一切非洲新獨立國家進入聯合國。當年蘇聯就聲稱,若蒙古進入聯合國,它就投票支持非洲的毛裏塔尼亞加入,以此作為要挾和要換條件。
臺灣原本可以利用自己的“否決權”阻止蒙古入聯,但美國肯尼迪政府擔心這樣一來,毛裏塔尼亞入聯就泡湯,會惹惱其他非洲國家,於是施壓臺灣不要否決蒙古入聯。
經過美台兩邊激烈交涉,最終雙方達成妥協,蔣介石同意不參與投票,也就意味著不動用否決權阻止蒙古入聯,而美國也不可以投贊同票。1961年10月25日,聯合國安理會以9票贊成,0票反對,1票(美國)棄權,1票未投(臺灣),最終通過了蒙古入聯案。
臺灣承認蒙古為獨立國家的過程
與蒙古發生接觸後,臺灣方面很快就感到應該解決尷尬的“蒙古主權”問題,於是引發了曠日持久的大探討。解決這個問題,不僅取決於臺灣政治環境的變動,還牽涉到眾多法律問題的修改,談何容易。這一問題到今天也沒有“最公開最正式”的解決。
民進黨方面沒有歷史包袱,步子邁得較大。1990年就提出“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大陸和外蒙古”,但郝柏村很快作出強硬回復:“我主權及於整個中國大陸包括外蒙古在內,政府不容許任何分裂國土主張”。
1992年,當時的“外交部長”錢複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就提議:“應可在適當時機承認外蒙古獨立的事實”,但這一提議遭到保守派的“行政院長”郝柏村反對。郝柏村軍人出身,曾官拜“參謀總長”和“國防部長”,可謂根正苗藍,擁有正統的“大中華民族主義思想”,自然不會同意此論。
時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的張駿逸只得提出權宜之計,他認為外蒙古若無要求且未具現實迫切性之情況下,不需也不宜貿然承認外蒙獨立。張駿逸提出對策,首條即為:“視外蒙古為政治實體,彼此本於平等、互信、互助之精神,進行交流合作,暫不涉及承認與否之問題。”
但李登輝下令,要加強對蒙古的經貿文化交流,關鍵問題膠著,無法徹底解決的情況下,只有適度修正。1993年,李登輝會見蒙古前任總理邊巴蘇倫時還表態,基於“大中華民族之胸襟,‘中華民國’亟願幫助外蒙”。
所以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