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促早為城規作專業配套

【本報訊】立法議員吳國昌要求政府盡早為城市規劃作專業配套,及在城規法推出前和專業標準實施前禁止發展項目偷步

吳國昌說,特區政府籌備多年,儘管已提交《城市規劃法》法案供立法會審議,可是執行城市規劃的專業配套仍未有準備,甚至一再拖延,涉嫌趁城市規劃未上軌道而偷步開發的項目已引起公眾關注。特區政府在迎接城市規劃法誕生和準備依法推出總體城市規劃與詳細城市規劃時,必須及早為城市規劃的執行作配套準備。

吳國昌質詢政府:

一、過去特區政府存在眾多有關城市規劃的指引,大都屬於沒有公開文本的內部指引,且隨時會因長官意志而被廢止。反觀同屬特別行政區而城市規劃行之有效的香港,早已具備公開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作為制定和執行城市規劃的專門準則,對住宅密度、社區設施、康樂休憩綠化區、工業區、公用設施、內部交通設施、自然保育與文物保護等方面的規劃標準與準則均作系統的專門規範。澳門特區政府在迎接城市規劃法的誕生和準備依法推出總體城市規劃與詳細城市規劃的同時,可否立即著手,爭取在今年內整合編制一份系統化的澳門特區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文件,透過專業諮詢定案?特區政府可否進一步考慮,在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條文內加入相關內容?

二、特區政府本在施政方針明文承諾在二零一一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建立建築城規範疇專業認證制度,卻沒有遵守承諾。其後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書面回覆本人的質詢,聲稱曾經把涵蓋建築師、土木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和城市規劃師的《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制度》草案送交行政會討論,但直到近期立法會審議《城市規劃法》法案,本人在立法會大會和相關委員會會議上一再查問,政府官員仍未能交代《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制度》草案的去向。在迎接城市規劃法的誕生和準備依法推出總體城市規劃的同時,特區政府可否說明建立上述專業認證制度的時間表?

三、涉嫌趁城市規劃未上軌道而偷步開發的項目已引起公眾關注,特區政府可否承諾慎重處理,務使在城規層面有重大爭議性的項目留待正式建立城市規劃法制和制定系統化的澳門特區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之後始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