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7月2日電】記者從廣東省政府獲悉,港澳服務提供者將可在廣東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開辦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該信息是在廣東省政府昨日發佈的《民政部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同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民政事業改革發展工作會議紀要》中披露。
《紀要》明確了民政部和廣東省政府2013年至2015年的合作措施,共涉及創新社會管理服務體制機制、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推進雙擁優撫安置體系建設、提升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水準及民政服務保障能力四大方面。
對於如何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紀要》中明訂廣東省出臺《廣東省老年人優待辦法》,制定包括土地劃撥在內的推動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的優惠扶持政策,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高齡津貼補助制度。
同時,民政部支持廣東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五個一工程”建設,重點支持楊村養老服務示範基地;支持廣東省創建等級福利機構、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實施農村“幸福計劃”;允許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並將審批權限下放至廣東省民政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