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研究》第六十八期面世

【本報訊】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組稿並編輯的《澳門研究》第六十八期經已由澳門基金會出版。《澳門研究》以“研究澳門,服務社會”為宗旨,透過選編刊登海內外人文社會科學的論文,薈萃各家學術思想,是推動和深化“澳門學”建設的重要陣地,深受海內外學界的關注。

該期以刑事法為題,共收錄文章19篇。由澳門刑事法研究會組稿,是本澳首部刑事法論文專輯。內容富有前瞻性,以研究大陸法系的刑事法理論為視角,來評析和探討澳門的刑事法制,深入研究刑事法的發展與完善,進一步普及刑事法知識。

該期“理論前沿”欄目分別有陳光中、張佳華的《論不被強迫自證其罪原則》,通過對這一被世界各國廣泛認可的基本原則進行溯本追源和深刻解讀,帶出不被強迫自證其罪原則在中國內地本土化適用的現實意義;趙國強的《論澳門刑法的理論本源》透過分析澳門刑法中的若干刑事制度,論證只有全面瞭解和研究澳門刑法理論的法理本源──大陸法系刑法理論,才可正確地詮釋澳門刑法並不斷推動其發展。另外,“刑法探索”欄目選錄論文共5篇,從不同的角度切入探尋現行制度的完善與演進路向。趙琳琳的《澳門刑事特別程序之重構》提倡對“特別訴訟程序”加以重構,提高訴訟效率以適應當前社會急速發展的需求;李哲則在提出改革“特別訴訟程序”的同時,借鑒各大陸法系國家的做法,建議澳門引入認罪協商程序;焦艷鵬撰文深入考察法益理論的法理學價值,並認為法益理論經適當改造後可適用於民法、環境法等其他部門法領域;廖志漢在《澳門保密制度的刑事立法構想》一文中闡述了其對澳門“保密法”的立法構想和建議,以填補維護國家安全及秘密等方面的立法空白;楊慧的《危險駕駛行為的刑法規制》對新進入刑法規制範圍的危險駕駛罪作出詳細介紹,同時分析、界定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個罪研究”欄目收有潘星丞的《詐騙罪與勒索罪的界限》、劉國熙的《兩岸四地的反洗錢法律制度及其發展趨勢》和郭晶的《美國反海外賄賂司法實踐對審理賄賂案件的啟示》,豐富了相關領域的研究資料。關於博彩犯罪的論文則有汪誠芳譯,亨利、方泉、吉伯特撰的《博彩業與犯罪:中國在澳門的期待與風險》,以博彩業與犯罪的關係出發,研究博彩與相關罪惡共生共存的現象;同樣對此社會隱患投以關注的還有李德的《澳門的犯罪問題以及博彩與犯罪的關係》,文中通過澳門犯罪的分類、常見的數據和過去十年的犯罪分佈等資料揭示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繫。“司法協助”欄目收錄有關文章4篇,《論內地與澳門刑事司法互助機制的構建》和《論海峽兩岸司法互助機制》兩篇文章對中國各法域間司法互助機制的建立與推進的研究提供參考;黃怡君的《台灣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述評》梳理了該地區被害人保護制度發展之脈絡;楊萌譯,托瑪斯‧魏根特撰的《〈里斯本條約〉之後的歐盟刑法》分析了里斯本條約對歐盟在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方面的意義及影響。另申思琦、潘星丞分別撰文綜述近期的學術動態。

第六十八期《澳門研究》定價澳門幣八十元,本澳各大書店及香港均有代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