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必須承擔逐條審議並修改的惡果

台灣「立法院」第三會期的第一次臨時會,雖然通過了通過《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等十一項議案,但由於藍綠黨團分歧並發生肢體碰撞,無法趕及通過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過,朝野黨團卻達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逐條審查、表決,不能包裹表決,未經審查通過不得生效」的共識,而第二次臨時會最快可在二十九日召開,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可能會再次被提交審議。但民進黨黨團除了是「堅持逐條審查、表決」之外,還揚言將會對其不滿意的條文內容進行修改,這是否會導致《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被修改到面目全非?或是經「華山會議」,尤其是外國駐台「外交代表」對「修改協議」提出質疑之後,蘇貞昌大徹大悟,為了自己的「二零一六」前景,即使是為了保全面子,不會收回「逐條審查、表決」,但也會不再堅持「逐條修改」,實質上是變相的「全案表決」?也就值得關注。   在兩岸協商代表努力下,在海峽兩會第九次領導人會議上正式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由海基會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本送交「行政院」審核,並由院會通過;「行政院」完成審核後,提請「立法院」審議。本來此已有「ECFA」的前例,盡管民進黨黨團主張「逐條審議,逐條表決」,但馬英九強調,「ECFA」雖不是條約,但依國際慣例,應比照條約,以包裹方式在「立法院」完成審查。最後還是以「逐條審議,全案表決」完成審查。因此,作為「ECFA」協議的後續協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按道理也應是以「逐條審議,全案表決」方式完成審查。

但民進黨似是擔心馬政府籍著《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一系列「ECFA」後續性協議的簽署並實施,將自己的政績從穀底中彈升起來,對民進黨的「七合一」選舉以至是「總統」大選的選情不利,因而就利用部分民眾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內容並不瞭解,擔心其利益會受到損害的心理,及也有部分國民黨「立委」也產生抵觸的「有利時機」,就要搶在馬英九將親自下鄉講解,「陸委會」、「經濟部」等部會將全力宣導,有可能會扳回輿論形勢之前,運用「佔據主席臺」等流氓手段,癱瘓「立法院」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院會,並趁此提出「逐條審查、表決」的條件,甚至還揚言將會「修改條文內容」,蘇貞昌還聲稱倘國民黨黨團堅持「逐條審議,全案表決」,就將發動「罷免總統案」。一時間,「黑雲壓城城欲摧」,國民黨黨團不得不作出讓步,同意以「逐條審議,全案表決」完成審查。

然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依照「WTO」的《服務貿易協定》方式制定的。而海峽兩岸都是「WTO」的會員體,按「WTO」規定,會員間所簽定的貿易協議具有條約性質,因此《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應當必須比照條約方式在國會進行審查。而按相關法律規定,條約均應以「逐條審查,包裹表決」方式處理。可以予以通過或否決,但不能修改,因為這涉及到國際誠信的問題。倘是遭到否決,就須雙方重新進行協商,並簽署新的協議。因此,《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交「立法院」審查後,「立委」可以針對條約內容進行逐條審查,甚至對其內容表達意見,但不能修改。倘此,未來國際上就沒有甚麼國家會地區願意與台灣簽署任何貿易協議。尤其是台灣目前急於要與東盟在「十加一」及「十加三」的基礎上,加入協議,及要與美國簽署《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TIFA)》,及《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的情況下。

實際上,在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台灣依「WTO」規例與薩爾瓦多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及與多米尼加簽署引渡協議等,「立法院」都是逐條審查,而非逐條修改,而泛藍「立委」並沒有予以阻攔。現在自己處於在野地位,卻是無賴兼撒賴,完全不是一個負責任政黨的作為。

但目前台灣地區的內外形勢都不容民進黨及蘇貞昌繼續撒賴下去。其一,就是民進黨這種違背國際慣例的表現,已經引發一些國家派駐台灣的「使節」或代表的質疑。本月一日「外交部」舉行「兩岸兩會第九次駐華使節說明會」,向駐台「外交」人員說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時,「外交使節」們就關切臺方是否可能違反國際慣例,片面改變部分協議內容,尤其是「美國在臺協會」(AIT)臺北辦事處經濟組官員關心這項協議內容,是否已經向「WTO」提交,同時也疑慮「立法院」宣稱要「逐條審議」,是否可能變動《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部分內容。實際上,由於國際慣例上,雙方簽署條約或協議後,雖然都要報民意機構通過,但並無實質審查、更動條文實質內容的情況。臺方如果有片面更動協議內容情況,必將會引起各國「外交人員」的疑慮,未來台灣的經貿談判是否會發生問題。

這對蘇貞昌來說,是一個極大的壓力。不久前他才到美國訪問,希望能爭取美國的支持,而他本人在美國人面前,雖然堅持《台灣前途決議文》,但也有表達將會靈活調適。如果仍然堅持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逐條表決」並進行修改,必會惹起美國人的疑慮及反感。再加上美國人本來就對民進黨在「美牛案」中的表現老大不快,倘是將之與國民黨政權千方百計討好美國的態度相比,在二零一六年「總統」大選時,即使屆時代表民進黨出戰的不是蘇貞昌,但既然候選人是執行政黨的意志,也不會支持民進黨的候選人。在去年「總統」大選時美國在台協會臺北辦事處前任處長包道格「臨門一腳」,宣示美國政府支持「九二共識」,從而成為蔡英文敗選原因之一的教訓,難道民進黨人都忘記了?

其二,就是謝長廷在香港舉行「紅綠研討會」推動民進黨必須調整兩岸政策的效果,正在發酵,就連原來批評謝長廷此舉的蘇貞昌,後來也不得不正視此一微妙變化,轉變態度為謝長廷緩頰,並在第一場「華山會議」上致開會辭時,將自己從「台獨派」轉變為「權宜派」,雖然有批評謝長廷「不在其位,卻謀其政」,但也表態「不得其位,難謀其政」,「能夠實現的政策,才是好的政策,民進黨還是要透過執政才能落實政策主張,未來在擬訂對中政策時,絕對多聽大家的意見,不會閉門造車,並且會讓周邊國家理解、放心。」實際上,蔡英文先是反對「ECFA」後是接受,令她暴露了投機政客面目,從而流失了不少選票的教訓,蘇貞昌應當引以為戒。

其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按此規定,「立法院」倘是未能在會期內一個月審議決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代表已經同意。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於六月二十一日簽署的,雖然此時距離「立法院」第三個會期結束只有不到十天,但既然「立法院」已經決定召開臨時會,就應及早予以決議,否則就等於是同意《兩岸服務貿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