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跟進永添經屋共同部分管理

【本報訊】房屋局現正密切跟進永添新經濟房屋共同部份的管理問題,協調雙方解決爭議的問,以使管理權順利交接,同時責成原管理公司與管委會商討盡快維修升降機,確保公共設施安全。

永添新原管理公司的管理合約於本年6月30日期滿,年初已表示不願繼續管理,局方協助管委會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公開招標聘請新管理公司,期間局方協調雙方舉行會議商討交接,直至交接當日局方亦派員協調,最後原管理公司因與管委會未能簽署交接協議,拒絕撤走。根據現行法例,房屋局對管理公司的進場或撤離無權發出命令。局方現正加緊協調爭議雙方,以便完成管理權交接。

管委會告知房屋局永添新9部升降機中有3部嚴重故障,要求房屋局處理。局方已即時安排技術人員到場檢查,判斷須暫停使用3部升降機。由於管理權未完成交接,根據現行法例,房屋責成原管理公司盡快與管委會商討維修3部升降機,以確保公共設施安全。房屋局已書面通知原管理公司及管委會表達了局方的要求。

房屋局重申,局方不認同,絕不會支持一廈兩管。但會根據法律賦予的職權監管經濟房屋的共同部份,會繼續協調爭議雙方移交管理權,過程中必會考慮所有業主的權益。

永添新業主管委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原管理合同於今年6月30日到期,但管理公司聲稱管委會仍拖欠70萬元公共維修費,不肯撤出,新的管理公司合同於7月1日生效,但房屋局仍要求原管理公司聯繫電梯保養商維修升降機,管委會認為房屋局處理不恰當,造成“一廈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