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定性諮詢組織 市民擔憂調解仲裁作用難發揮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草案經過三年諮詢,最終被定性為諮詢組織,有市民擔心,醫務委員會在醫療事故中不能發揮仲裁和調解作用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行政會日前議妥的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與會者關注未來醫務委員會在醫療事故立法和醫護人員專業認證上的角色。

有發言的市民表示,他的生活受醫療事故影響,因本澳沒有醫療事故法,他被法院裁定敗訴。他指部分醫護人員專業能力不足,無需承擔責任就無須用心工作,出現醫療事故,病人難以追究。

議員李從正認為,如果醫療意外因為人為缺失,事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申訴,不過對於一些非醫護人員責任的醫療事故就無法得到保障。但醫務委員會如被定性為諮詢組織,無法發揮仲裁和調解作用,政府未來是否需要建立一套新的機制來處理醫療事故。

衛生局醫生協會副理事長高志文表示,醫療事故法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難以實行,原因是難確定醫療事故法執行機制和賠償責任。政府應該展示為醫療事故立法的決心,如建立統一的專業評核,成立保險受理機制,解決以上難題,減輕醫療界人士的擔憂。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雷民強表示,醫療改革問題複雜,首先要解決人力資源問題,現時醫務人手緊張,不少醫生每日工作超過12小時,容易失誤。

亦有與會者對醫務委員會成立持正面態度,希望醫務委員會未來在醫療改革和規劃提供意見,逐步推動醫療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