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主角,拷問司法公正

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手段,是釀成冤案的直接原因

1975年出生的田偉冬中等個子,舉止穩重,乍看上去,一點不像是蒙冤度過10餘年牢獄之災、剛剛出獄的人。“我在監獄中看了不少書,《周易》、《奇門遁甲》,還有武打小說、穿越小說。我自學了五官科、內科、護理科,還拿了監獄系統中的行醫資格。”在浙江杭州蕭山區進化鎮歡潭村老家的四層小樓裏,他平靜地對環球人物雜誌記者說。

田偉冬的母親從農田回到家裏,不放心地看了一眼兒子與記者交談,才匆匆走到廚房忙碌起來。田偉冬“刑滿釋放”回到家已經4個多月了。自從這樁冤案被披露後,不斷有記者來到家中,這讓他的父母始終難以適應,也不願意接受採訪。

蒙冤十七年

田偉冬的家境看著不錯。“房子是為了給我娶媳婦蓋的。”田偉冬說。他的父親今年已經66歲了,還在村子廠裏做小工。母親也近60歲了,承擔著家裏所有的農活,農閒時會到附近的苗木場拔草,賺錢貼補家用。去年底,母親知道兒子即將回家,急著拿出全部儲蓄,又借了些錢,把樓蓋了起來。兒子已經快40歲了,早過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還背著殺人犯的罪名。“不把房子造好,哪家姑娘會嫁過來。”

田偉冬的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村人,從沒跟村裏人紅過臉吵過架。1994年,19歲的田偉冬在蕭山城區開了一家小飯店,一個月有四五千元收入,一家人雖然不算大富大貴,但“蠻開心”。

然而,噩夢突然降臨。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杭州蕭山分別發生兩起劫殺出租車司機案,公安機關後來認定案件為包括田偉冬在內的5名蕭山籍男子所為。當年11月28日,田偉冬因“涉嫌殺人”,被帶到蕭山市城廂派出所。當天,另外3名蕭山青年陳建陽、朱又平、王建平也被警方帶走。“反銬起來就打。”田偉冬說,當時,有人把他的頭往牆上撞,當場頭破血流。第二天,繼續提審。田偉冬遭到電警棍電、拳打腳踢、“背扁擔”(用手銬把兩隻手繞肩背後拷起)等刑罰。他曾兩次咬舌自盡,被送到蕭山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

田偉冬說,頭3天裏,他沒有合一下眼,沒吃一口飯。辦案人員不斷說:快交代吧,別人已經承認了,你是在某地方殺的人,你拿的是刀……

1995年12月5日,田偉冬被收押到蕭山看守所,同室的7名犯人繼續對他進行毆打。據說是聽從上面安排,如果承認了就放過他。他喝過“啤酒”(按在馬桶喝尿),吃過“蹄髈”(用膝蓋頂胸頭),洗過“淋浴”(冬天脫光沖涼水)。但“打死我也不能承認,因為我真的沒殺人,到最後我也沒有承認過殺人”。

田偉冬遭受刑訊逼供時,他的父母心急如焚,四處借錢,到處求人。母親實在走投無路,只好燒香拜佛。1996年的大年三十,討債的找到家裏,家中拿不出錢,田家父母和妹妹一起抱頭痛哭。

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做出判決,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等3人被判死刑,朱又平被判死緩,另一名嫌疑人田孝平被判無期。判決書中說,田偉冬“抗拒交代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極差”。判決後,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4人不服,提出上訴。當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等3人改判死緩。這一次,田母看到了兒子活下來的希望。

從那一天起,夫婦倆就開始拼命賺錢。田偉冬說,母親每次來,都會帶很多他愛吃的東西,家裏遇到什麼難處也從來不講,只會說,不要擔心家裏,爭取早點出來,一家人就可以團圓了。

2012年,蕭山搶劫殺人案有了轉機。公安部門在偵查其他案件時發現了一犯罪嫌疑人,通過指紋比對,認定該犯罪嫌疑人是1995年3月20日劫殺出租車司機案件真凶,並對其實施逮捕。

真凶出現,田偉冬等5人見到了洗清冤屈的曙光。今年1月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該案立案復查。5名“案犯”中,田偉冬已於今年1月11日刑滿釋放。2月初到4月28日,朱又平等4人先後獲得假釋。

17年的牢獄生活在他們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記。如今,田偉冬手上的手銬印記依然清晰可見。剛出獄時,他連乘電梯都不會。家裏買的新智能手機,他只會打電話,根本不會發短信、上網。現在,他最渴望的是浙江省高院能夠儘快結束復查,“還我們一個公正。戴一個殺人犯的帽子,哪個企業會招我們?”

申訴無門的其他冤屈者

當田偉冬等5人冤案在媒體上頻頻曝光時,同樣發生在浙江的另一樁轟動全國的冤案似乎漸已落幕。

2003年,浙江杭州發生一起強姦致死案,張高平、張輝叔侄被認定為嫌疑人,遭到刑訊逼供,屈打成招。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處張輝、張高平死刑和無期徒刑。當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

2005年,張高平被送到新疆石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他一直喊冤,引起了石河子市檢察院張飆、魏剛等人的重視。“很多罪犯都會說自己是冤枉的,但多數並不屬實,張高平與其他人不同,他非常執著地堅持自己無罪。”張飆記得,每次見張高平,他總會雙眼發光:“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會還給我清白!”

在石河子檢察院,張飆等人翻閱了張高平的卷宗材料,發現多處疑點,並在2008至2011年連續多次將張高平案的申訴材料寄交浙江法院、檢察院,但始終無果。2013年,案件終於迎來轉機。有證據顯示,強姦案的真凶或為因殺害大學生、已被執行死刑的出租司機勾海峰。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張輝、張高平無罪。

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氏叔侄國家賠償金110.57306萬元。對於這筆“還不夠在杭州買房”的賠償,張高平說:“我滿意又怎麼樣,不滿意又能怎麼樣?我不關心那個,我現在就想找個工作。”

在張高平叔侄平反前後,全國亦有兩樁冤案曝光。2013年4月8日,上海司法機關表示,將核查18年前的梅吉祥、梅吉楊兄弟殺人案。1995年7月6日,梅吉祥的妻子顧敏黎被發現昏迷在地,後經搶救脫險。當年11月下旬,顧敏黎指控梅吉祥是兇手。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梅吉祥死緩,其弟梅吉楊因共謀被判12年有期徒刑。退休檢察官劉炳華歷時7年調查,發現此案證據不足。他甚至通過自己的調查,鎖定了一名重大嫌疑人。目前,案件仍在核查中。

而在監獄中度過了10年的河南人李懷亮,也在今年4月被宣佈無罪釋放。2001年8月7日,李懷亮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當時法院為了阻止被害人親屬上訪,與被害人親屬簽署了一份“死刑保證書”,“承諾”對李懷亮判死刑。雖然判決因證據不足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但因找不到真凶,被害人親屬又堅持認定李懷亮是兇手,他被長年關押,直至宣判釋放。

自2010年以來,全國範圍內還有“河南趙作海案”等幾樁冤案平反。1999年,與趙作海同村的一村民趙振晌失蹤,後來當地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趙作海被拘留,2002年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若把時間再向前推,還發生過“河北聶樹斌案”。1995年,聶樹斌因被判“攔截強姦婦女”執行死刑。10年後,真凶出現,而聶樹斌的生命早已無法挽回。

誰該為冤案負責

上述冤案之所以能夠在時隔多年後重新審理,絕大部分都是因為真凶出現,或當年認定的“被害人”被發現其實並未被害。這似乎已經成了冤案得以平反的必要條件。那麼,誰該為冤案負責?

“如果仔細考慮10年前的社會環境,你會發現,公檢法三家認認真真地辦了一起冤案。”參與推動張高平叔侄冤案平反的新疆石河子市檢察院監所檢察科科長魏剛對記者說。他認為,辦案人員一定不要被眼前的假像所迷惑,分析證據的時候,不能為社會和政治壓力所左右。

從事刑事訴訟的律師則普遍認為,庭審質證程序淡化,律師很少有機會說話,是造成錯判冤案的另一個原因。在刑事訴訟案件中,偵查階段辯護律師不到位,控辯之間權利不平等,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訊逼供,是否存在屈打成招,律師都無法獲得證據,保護其權益。

但究其根本,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手段,才是釀成冤案的直接原因。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田文昌就直言不諱地說,刑訊逼供如果不能真正遏制住,冤假錯案就永遠消除不了。

由於司法機關片面追求快破案、破案率,導致了刑訊逼供被頻繁使用。“說到底,還是把口供看得太重。”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許蘭亭直言道:“辦案人員應當樹立重證據、輕口供的觀念,把更多精力放在犯罪現場勘查、勘驗和司法鑒定上。”

我國自1979年刑訴法實施以來,一直有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非法獲取證據,但在刑訴法條文裏並沒有詳細規定刑訊逼供的具體行為。這也導致刑訊逼供屢禁不絕。十八大後,刑訴法修改,明確宣示了“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原則,並建立了非法證據排除制度,規定哪些證據是非法證據以及如何排除非法證據。

此外,在當前的司法體制中,預防錯案發生的機制仍然十分脆弱,當事人想對相關責任人或部門“討個說法”困難重重。在劉炳華為梅家兄弟案奔波時,就曾有勸說者提醒他:“要考慮成本,救一個人會毀掉很多人。”這位老檢察官也曾希望通過系統內渠道平反冤案,但多年未果。連熟知法律的檢察官尚且都如此,那普通人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數據,2011年,我國法院系統受理案件1200多萬件,其中經過二審之後,服判息訴率是98.99%,再審改判率為0.14%。換句話說,這1%意味著全國有12萬起案件無法令當事人滿意;改判過來的0.14%,則意味著有1.68萬起案件存在爭議甚至是錯判。這其中,就包括著像田偉冬、張高平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