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加強溝通業界 使中介法順行推行

【本報訊】房屋局前日與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和世界不動產聯盟中國澳門分會代表會見,就房地產中介法內容交換意見。

房屋局稱,針對中介業遇到各種情況,局方將與業界更頻密溝通,加強互動,回應業界的訴求。

有與會者誤會於180日內沒有交易取消牌照之規定,房屋局代表解釋,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相關規定,如中介人連續180日或間斷360日主動關閉其全部商業營業場所,才會註銷其准照。

有與會者詢問,若因患嚴重疾病等相關情況而需停止工作180日,此期間沒有從事中介業務,房屋局會否註銷其房地產經紀准照,房屋局代表表示,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相關規定,如房地產經紀在其准照有效期內連續180日或間斷360日未有從事中介業務,則視為終止業務而須註銷其房地產經紀准照,但有合理解釋及獲房屋局接納除外。或可根據該法律之規定,向房屋局提出申請中止准照。

有與會者建議辭退或新聘經紀只須向房屋局報備,毋需到公證處認筆跡,以及降低地產經紀每年牌費,房屋局代表表示,會詳細分析商會的建議,會按實際情況研究及跟進。

出席者普遍認同這種溝通方式有效,認為透過會議有助加強了解,減少誤解,讓政府與業界雙方帶出問題,互動討論,增進對法律的理解。

房屋局表示,為更好地推廣法律,房局會持續與商會及業界會面,舉辦說明會,製作小冊子及媒體廣告,增加市民、業界及社團對地產中介公司及從業員權利和義務的認識,以便更好保障從業員和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