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屋開放予藝團排練

【本報訊】文化局正籌備維修塔石廣場商業中心(俗稱塔石玻璃屋),工程啟動前開放中心地面層三個空間予本地劇團排練,申請及借用日期由八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十三日止,費用全免。

因開放的空間有限、時間短,僅開放本年內有公開戲劇演出的團體借用,將來視乎情況,考慮是否進一步開放予其他表演團體使用。文化局早前與部分表演團體會面及諮詢意見,以作釐訂是次計劃的場地使用及申報辦法之參考。

有關計劃詳情及申請表,由即日起可於澳門文創網〈http://www.macaucci.com〉查閱及下載,申請者可於八月一日起在辦公時間內,帶同填妥之申請表及附件資料,親臨澳門南灣大馬路五百六十七號大西洋銀行大廈十二樓A至D座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辦理申請手續,如資料齊全無誤,可即場確認借用日期及時段,場地借用總表亦將上載至文創網供查閱。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聯絡何先生或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