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評鑑指引將制訂

【本報訊】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去年委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下稱評審局)為本澳制訂高等教育評鑑範圍及內容清單,評審局代表一行日前與高教辦召開會議,匯報有關項目的最新進度。

為完善本澳高等教育的體制,推動本澳高等院校教育素質的持續提升,特區政府有序開展有關高等教育制度法律的修訂工作,當中包括設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評鑑制度將規範高等院校及高等教育課程需接受評審,推動院校不斷自我完善,持續提升教學和科研素質。高教辦去年委託評審局為本澳制定高等教育評鑑的範圍和內容清單,涵蓋澳門高等教育質素保證機制框架,院校評鑑、院校質素核證、新辦課程評審的三個評審及核證項目。

會上,評審局代表簡介了高等教育評鑑範圍及內容清單的項目進度,並表示評審局已與澳門高等教育界進行焦點小組訪談,先後聽取了澳門九所高等院校關於制訂高等教育評鑑範圍及內容的意見,稍後將展開高等教育評鑑指引手冊的制訂工作。

高教辦主任蘇朝暉表示,該辦隨即與評審局跟進高等教育評鑑指引手冊的制訂工作。他強調將充分考慮各高等院校提出的意見,務求所制訂的指引手冊可配合本澳高等教育的實際情況,具備適用性及可操作性。他又提到,按照目前的進度,預計今年年底完成指引手冊初稿,其後將開展下一階段的諮詢工作。

此外,評審局主席廖長江表示,總幹事范耀鈞教授將於本年七月底退休,屆時將由候任總幹事李經文教授接替。他強調局方會繼續與高教辦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共同推進相關項目順利完成,為澳門制訂一套嚴謹且切合澳門高等教育質素要求,並與國際接軌,同時獲澳門學界和其他相關人士廣泛認同的高等教育評鑑指引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