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辯論”恐難左右今屆立法會選舉結果

子悠

第五屆立法會選戰打響在即,現時各個參選組別實際上已經紛紛厲兵秣馬準備在選舉宣傳期內大展拳腳,以期贏得議會席位。今年的立法會選舉相比較往年,無論是參選組別、人數,還是界別的複雜性都遠勝往屆。可以預見的是選戰之激烈程度亦在澳門空前。同樣,正如社會意見所認為,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選舉文化的進步,以及外部的影響,“今年選舉中參選組別的競選、宣傳策略將會更加高明”。這是澳門選舉文化進步、民主發展歷程的必經階段,但同樣一些“非正常”方式的出現,也必然會對選舉活動正常進行、選舉文化的健康發展,乃至澳門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創傷,這就需要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良好規範、更需要澳門選民以理性的態度加以甄別,選出真正能為澳門、為市民服務的合格議員。

早前,各參選組別抽籤定出各自的廣播時間及宣傳地點的同時,有電視臺舉辦的選舉特別節目亦舉行分組抽籤,二十組報名參與立法會直選的組別派人參與抽籤。屆時,四十名代表將分十組在節目中以現場辯論方式,向全澳選民闡述各自的參選政綱,並回答觀提問。節目從九月二日起至十三日,逢週一至週五晚推出。該電視臺有關節目已經在澳門開播一段時間,可以算作澳門公眾傳播媒介中較為重要的一個時事討論節目,其主旨在於“現場直播,雙向互動,更公平、更公開、全方位關注澳門時事和民生”。今次推出的特別節目,圍繞立法會選舉進行,也為澳門選舉文化中注入“電視辯論”這樣一個新元素,在美國總統選舉的辯論備受關注,甚至有人認為“電視改變了政治”,那麼,在澳門電視辯論的引入是否會對整個選舉活動產生重要影響,相信很多人都在拭目以待。因此,筆者試圖以美國總統選舉前的電視辯論為例,對澳門今次立法會選舉中電視辯論的作用加以研究。

美國總統辯論已成傳統

辯論四要素分別為主體(辯論者)、客體(辯論題目)、媒體(辯論方式:口頭或書面辯論)和受體(觀眾)。就美國總統電視辯論而言,它的四要素分別為辯論主題、總統候選人、口頭辯論方式和選民。總統辯論的目的就是要贏得更多的選票,從而贏得總統大選。

有研究學者總結美國總統辯論的發展歷程如下:電視在1936年出現, 但是美國總統選舉電視辯論卻在1960年出現。這是因為電視技術和大面積傳播需要時間發展,再加上美國選舉制度需要時間完善, 於是直至1960 後才產生電視辯論。當時約翰.甘迺迪和裡查德.尼克森之間的辯論是首次對全國轉播的電視總統候選人辯論。促成這次電視辯論的因素有3個: 首先,兩位元候選人都看到了電視能夠大範圍傳播, 具有提升人格魅力的優勢;其次,電視傳媒也想利用總統競爭的機會向世人證明自己有能力、有責任報導社會重大事件,為民主選舉提供更多的管道和空間,讓選民有機會接觸和瞭解候選人的政綱; 最後,電視辯論被認為是民主競選改革運動的一部分, 是形象塑造和拉攏選民相當好的一種方式。在那一年,美國國會暫停實施1934年頒佈的通信法案。該法案規定, 如果廣播電臺允許一名候選人使用其設施,則必須向其他所有候選人(包括小党候選人)提供同等機會,但事實上,為所有的候選人提供平等的電視鏡頭是不可能的,私有化的電視網不願意在小候選人身上浪費時間,降低辯論精彩程度,減少廣告收益,所以只有暫停實施,廣播電視才有可能報導競選情況,電視辯論才有可能出現在觀眾面前。

接下來的幾次大選沒有舉行電視辯論會,很大原因就是一些參議員認為只報導民主和共和兩黨總統候選人的電視傳媒不公平, 於是反對國會繼續暫停實施通信法案。1970年,國會投票廢除通信法案的均等時間條例,但被當時的總統尼克森否決。2年後,參議院再次企圖廢除均等時間條例但被國會阻止, 因為國會競選活動也是條例覆蓋範圍。許多國會議員希望避免與自己的挑戰者辯論。

鑒於觀眾對電視報導總統競選的民主訴求,1975年,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創造了一個法律漏洞, 從此電視網路就可繞過均等時間條例。通信委員會裁決說,只要總統候選人辯論屬於貨真價實的新聞事件,並由電視網之外的其他組織贊助,它們將免受均等時間條例的限制。至此, 電視辯論才沒有法律約束,並成為美國總統競選的一個傳統。

1976、1980和1984年, 總統電視辯論均由非黨派的婦女選民聯盟贊助。該聯盟代表公眾利益, 力圖促進辯論的活力,並讓協力廠商獨立候選人參加,以打破民主、共和兩黨對總統選舉的壟斷, 但由於支持兩黨總統候選人的選民占了大多數,獨立候選人參加電視辯論僅是陪襯,甚至一些電視網反對支援率低的候選人參加辯論,認為讓這些低支持率的人參加辯論會讓辯論變得毫無意義。

1992年, 獨立候選人羅斯.佩羅應邀參加總統候選人辯論。佩羅被觀眾普遍認為在3次辯論會中贏得了2場。佩羅的支持率從辯論前的7% 躍升到投票日的19%。或許因為佩羅在辯論會上表現太優秀, 1996年, 他再次以個人身份參加總統競選時被排除在電視辯論之外。主辦辯論的電視機構因此受到觀眾的強烈批評。

2000年, 參加辯論的門檻被抬高,只有在辯論前的民調中得到15%以上支持率的第三党或獨立候選人才能參加辯論,5個第三党候選人全部被排除在辯論之外。結果只有戈爾與小布希參加總統選舉電視辯論。

2004年, 同樣是因為門檻較高的原因,其他候選人也無法進入辯論現場。準備競選連任的小布希與克裡展開三場電視辯論賽, 這三場辯論直接或間接影響選民的投票意欲,甚至影 響2004年美國總統的歸屬。由此可見, 電視辯論業已形成美國政治生活的一道不可或缺的菜肴, 影響一個國家的命運, 改變世界的格局。

電視辯論影響與弊端並存

曾經有專家指出:“在電視傳媒越來越發達,影響越來越大的今天,電視辯論無可置疑地將影響選舉結果”。

從美國總統的選舉歷史上亦不乏有這樣的先例。1980年,卡特與電影明星羅奈爾得.雷根展開電視辯論。當時,許多政治評論家都認為雷根過於保守, 而且從智力上講也無法勝任美國總統一職。但正如1960年總統候選人辯論消除了民眾對甘迺迪年輕沒經驗的憂慮一樣,雷根也以出色表現平息了民眾對他的擔心,使他們甘願投他一票。

2004 年美國總統競選中,電視辯論將嚴重影響游離選民票。大約33%的選民宣稱,他們將通過這些電視辯論來決定自己今年到底投票給誰。根據美國《新聞週刊》調查,2004年10月1日布希在辯論前以49%的支持率比克裡領先7個百分點,而在辯論後,克裡反敗為勝,以47%的支持率領先布希2 個百分點。布希和克裡首次同台亮相,兩相對比, 克裡的形象分一下子上去了。超過6300萬人觀看了首場總統候選人辯論。61%的觀眾認為克裡是勝家;只有19%的人認為布希表現更佳。觀眾普遍認為克裡更自信,更見多識廣。對布希而言更糟糕的是,在舞臺上, 克裡表現得更像一個強硬的領導人( 44% – 47% ) ,同時被認為更加受人喜歡( 41% – 47% )。布希的助理私下不得不承認,較量再次變回勢均力敵的狀態。2004年10月5日,愛德華茲與切尼舉行副總統辯論,各新聞網站進行的即時民調皆顯示,有近7成選民認為民主黨候選人愛德華茲贏得了這場辯論。這無疑又為克裡的競選拉到不少印象分。辯論使克裡扭轉了先前不利的戰局。儘管其最終敗選,但電視辯論所引起的“一波三折”也足以證明其影響力所在。

電視辯論已經成為決定總統歸屬的最後衝刺階段。在民調中落後的一方,不甘心失敗,利用電視辯論説明自己提升民調,而另一方面則希望利用電視辯論來鞏固領先優勢,所以大家都把電視辯論看得相當重要,把電視辯論當作競選成功與否的標準,正因為此有些發揮不好的競選者辯論一結束就感到自己會落選。電視辯論的威力與影響由此可見一斑。

不過,在電視辯論中處於劣勢的候選人,為扭轉電視辯論處於劣勢的不利局面, 其幕後智囊團立刻會發佈在電視辯論中對方的差錯,並大肆渲染其小錯誤,使競選變成挖對方痛處,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的活動,他們大灑金錢做廣告,用錢堆起總統之路,很明顯,這些都是電視辯論帶來的缺點。一個有名的例子是1976年福特與卡特辯論時,表示波蘭等東歐國家並未受到前蘇聯控制。卡特批評福特的說法有嚴重錯誤,接下來幾天媒體不斷報導福特這個常識上的錯誤,使選民對福特的判斷力大打折扣。媒體不斷翻炒福特的失誤,直接促使選民投給了認為能保護美國的卡特。

在美國大選中,為塑造個人形象,除了宣傳政綱之外,總統候選人更多的是注重個人的魅力,注重在電視上做秀,所以在大選臨近時期,候選人的做秀、表演就顯得十分重要而且相當必要。誰會做秀,誰就更能得到選民的認同,誰就有可能贏得總統寶座。雖然這種做秀,能夠顯現出政治家的人格和風度,體現出親民的一面,但不可避免使選民只認識總統候選人表面現象,而忽視對候選人更深的瞭解,政治選舉因此變成了隨感覺走的肥皂劇。

另外,從電視辯論的舉辦形式上,美國總統電視辯論所經過的變化也值得借鑒。1960年,美國三大電視網在9月與10月共主辦四場大選電視辯論,這是美國政治史上首次全國性的總統大選辯論。辯論是除了主持人外,每場搭配四位元媒體記者擔任提問人,從晚間九點半到十點半進行一個小時,程式是8分鐘開場詞、緊接著提問人就內政問題提問,候選人每人答詢2.5分鐘,回答與相互質疑之後,最後各有三分鐘結辯。這四場辯論大致確立了總統電視辯論的形式,選民第一次透過電視“看清楚”總統候選人的政見立場與人格特質。

從1980年起,美國大選電視辯論取消候選人8分鐘開場詞,直接進入媒體代表輪流提問,並且開始分上下半場,並限制每場辯論的議題。從1992年起,每次總統候選人辯論的第二場開始採用“市民會議”方式進行,提問人不再是媒體記者,而是209位元經過抽樣挑選的自由選民,擴大了選民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