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領導涉瀆職開審 主席譚偉文否認控罪

【本報訊】初級法院開始審訊包括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等4人涉嫌瀆職案,早上的庭審集中於有否人拖延向檢察院提供文件,以及民署管理程序。

控方指出,檢察院在2010年初接獲10幅墓地批給的檢舉,開展刑事調查,先後透過多份公函要求擔任民署管委會主席的譚偉文提供涉及10幅墓地案的相關資料等原始文件。譚偉文指示案中其餘3名被告拖延向檢察院提供有關原始文件,令檢察院無法展開必要程序。

譚偉文在庭上作供時多次表示,民署職能龐大,事務多,故採取“授權分管”形式,處理殯葬事務經他授權全部直接由環境衛生執照部負責,單是下達指示已有4種方式,除一般“層層下達”、亦有“直接下達”、“部門協調”和涉及司法範疇的專責部門跟進。具體處理10幅墓地文件由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分管、由馮惠星領導的環境衛生及執照部負責,第4被告邵國權處理殯葬事務的職務主管。

譚偉文稱,墓地申請是由環境衛生及執照部負責,他只是簽發文件,自己從沒尋找文件,有關文件以往曾3次找不到,他根本不可能拖延譚偉文否認維護上級,又稱在十幅墓地事件他無任何直接或間接利益。

4名被告譚偉文選擇解釋和回答辯,李偉農自辯,馮惠星選擇解釋,邵國權保持緘默。

助理檢察長陳達夫稱,十幅墓地事件仍然存在爭議,當中問題仍未有定論,只是涉案人和事件已過追溯時限。他指出涉瀆職案其中一個爭議是作案人動機,他詢問譚偉文處理過程有否維護上級。譚偉文表示沒這個動機,他按一般程序處理檢察院4次要求提供文件的公函,過程中沒拖延對方要求,亦無收到任何方面要求他拖延處理的指示。他個人亦從無向包括處理殯葬事務的職務主管邵國權下過任何指示,兩人並不認識。

陳達夫表示,譚偉文接受訊問時表示沒看過十幅墓地相關申請文件和規章,亦對可用這方式取得永久租賃墓地感奇怪。檢方認為譚偉文試圖以此說法妨礙檢察院的調查工作,要求將這兩部分載入卷宗事實部分。

以輔助人身分出庭的律師歐寶蓮稱,她有證據有人塗改和偽造文件,並已將證據呈交法官。助理檢察長陳達夫稱,相關文件不少地方確實很有可疑。譚偉文表示未曾接觸過文件,不清楚狀況。

歐寶蓮指案件卷宗內載有的非原始資料有多處蓋印及重覆簽名,涉及虛假聲明。辯方律師認為歐寶蓮指控是要在卷宗新增事實。

初級法院合議庭表示會全面考慮所有證據和情況,若證實存在偽造文件,將另案處理。

譚偉文解釋墓地原始文件是由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直接管轄,除09年因有申請人不獲永久墓地批給控訴政府外,03年處理骨殖箱收費及04年跟進1宗永久墓地批給申請時,也找不到原始文件。

助理檢察長陳達夫指出,特區成立10多年,從未試過有部門對檢察院調查如此不合作,此例不可開,但強調檢察院會不偏不倚、公正檢舉和控訴。他預期庭審過程會有激烈爭辯,時間漫長。

法庭可容納約70人旁聽,超過40人到庭聽審。已調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的前民署管委伍秉賢及曾任民署管委會副主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素梅在法院所在商業大廈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