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公司涉非法使用區徽圖案被起訴

【本報訊】海關早前接獲可靠情報,指一間外資燈具照明公司在未經許可下,於其環保照明產品宣傳單張上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徽圖案,涉嫌違反澳門相關法律。海關與經濟局、治安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聯合調查後發現該店舖非法將印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之宣傳單張提供給予分銷客戶,宣傳其公司的一系列產品符合申請環保節能基金的要求。海關於十月十七日調查該公司,查扣一批涉嫌非法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的產品宣傳單張,帶走一名負責人協助調查,該公司其後被海關行政起訴。

關員發現該公司經營及售賣環保與節能燈飾,商業單位為外地同名公司駐澳門的分銷站,該公司的環保與節能燈飾宣傳單張非法印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曾以此代客向當局申請環保與節能基金的資助,關員同時在該公司發現三十張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的宣傳單張,惟並未獲任何權限部門授權使用。關員帶走該公司的一名姓杜男子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年齡三十四歲,非本地居民。海關將以「禁止將區旗、區徽用作某些用途」所指之違法行為檢控該公司,一經定罪,可科澳門幣五千元至二萬元罰款。

是次行動,是澳門回歸以來海關首次發現有違法者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印於該公司產品宣傳單之頁首,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