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娛遲交地租被罰近53萬

【本報訊】銀河娛樂遲交2011年地租,被處分相當於地租3%罰款及過期利息合共近53萬元,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最終敗訴。

案情顯示,銀河娛樂獲批44萬平方米的澳門銀河度假村土地,2011年地租為1,373萬多元,銀娛辦事處之前搬遷,雖通知了財政局,但財政局仍將稅單寄往銀娛辦事處舊址,銀娛其後要求補發稅單,但被財政局處罰。

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指出,即使財政局沒履行通知義務,但銀娛沒在法定的每年5月地租徵收期繳交,仍屬延遲。財政局寄發的繳稅通知書只是勸告或提醒,以及通知款項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