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升公務員福利津貼法案獲一般性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有關調升公務員各項福利津貼的法案,多位元議員關注部分退休人士和包工合同等人員未能受惠的情況。

法案建議房屋津貼的金額調整為相當於薪俸表30點的金額,即澳門幣2,100元。 結婚津貼、出生津貼的金額定為相當於薪俸表45點的金額,即澳門幣3,150元;喪葬津貼的金額定為相當於薪俸表55點的金額,即澳門幣3,850元。 家庭津貼和年資獎金的金額均定為相當於薪俸表100點之10%,即澳門幣700元。 法案建議從香港運回澳門的分擔金額由原來澳門幣47,000元調升至澳門幣62,410元,而從其他地方運回澳門的分擔金額,則由原來的澳門幣200,000元調升至澳門幣265,580元。

列席立法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公務員均受惠有關津貼調升,包括個人勞務合同的散位人員等,但包工合同人員則不屬於公務人員,故未能受惠。她又稱,議員關注的其他津貼如輪班津貼則正在研究逐步完善,否認今次是“擠牙膏”。

陳麗敏指出,有部分回歸前退休人員是屬於葡國編制,並非本地公務員,按照法律不能受惠相關津貼,她不認同議員批評她存在歧視有關退休人士,陳麗敏又稱,有相關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式,不適宜在議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