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司法官與行政長官薪酬不宜脫勾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一般性討論《修改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議員意見出現兩極化,需待今日會議表決。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建議基本薪酬調升10%的幅度調升行政長官的基本月薪俸。 經此調升後,與行政長官薪俸掛的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司法官的薪俸亦會按此比例調升。

多位議員認為在缺乏高官問責下理應反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額外加薪,並指出司法官薪酬理應與行政長官薪酬脫勾。亦有議員認為,應該公平讓政府官員加薪,“有錢自然應該加人工”。

陳麗敏強調,行政長官及政治職位據位人(包括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和立法會議員)以及司法官的薪酬制度,是澳門特區政治體制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而按現行制度,各政治職位據位人及司法官的薪酬均與行政長官的薪酬掛。加薪方案是因應制度建設,而不是因應人,特區政府亦已用較長時間研究,認為不適宜讓司法官員與行政長官薪酬脫勾,否則不利整個政治據位的穩定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