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香港在回歸路程中的差異

康冀民

被佔領方式不同

澳門是被葡萄牙逐步佔領,被佔領四百多年:澳門是我國最早對外開放的唯一一個港埠,俗稱“海上絲綢之路”,一度十分繁華,成為國際商品交易的集結地。澳門被葡萄牙佔領是在1553年(明朝嘉靖三十二年)行賄登陸逐步佔領,到澳門回歸時葡萄牙人逐步佔領澳門共計四百四十六年。

香港是割讓給英國一百五十五年,後又擴大地盤租給英國九十九年:在1840年,英國發動對中國的鴉片戰爭,中國戰敗,英國強迫清政府於1842年8月29日在英國軍艦上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佔領香港以後,在香港建立了碼頭,開放了深水港,機械船可代替風力帆船。從此以後,香港天然深水港替代了澳門淺水港,成了世界航海貿易重要的港口之一。1856年10月英法聯軍對中國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1860年10月24日英國強迫滿清政府簽訂《北京條約》,進而佔領了九龍半島等地。1898年6月9日,英國叉在北京強迫清政府簽訂《拓展香港界址專條》,把界限街(後稱新界街)以北的土地租給英國,租期為九十九年,從1898年到1997年正好滿九十九年。從1842年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到1997年,英國佔領香港為一百五十五年。

葡萄牙與英國管治方式不同

澳門與香港雖然都是資本主義社會,而且相隔只有六十公里(約三十二海裏),但澳門是被葡萄牙長期管治,而香港是由英國管治,由於這兩地被不同的殖民主義國家長期管治,因此在兩地形成不同的特點。葡萄牙從1553年行賄逐步佔領澳門,在1623年葡國國王委任第一任總督到澳門任職,到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之前,一共由葡國國王或總統委任了一百二十七任總督到澳門。澳門的中下級官員也由葡國派來,但實行合同制,而且科長以上的官員,都是由葡萄牙人擔任。它不承認中國各大學的學歷,中國人不能擔任科長以上的公務員,中國人只能從事技術性和服務性的工作,在政府機構中國人多為勤雜工。葡萄牙管不了當地中國人說粵語,但不承認中文的法律地位,因此官方行文、打官司、判案等都不得用中文,而要用葡文‧司法按照葡國的法律判案,採用大陸法,是根據法律條文判案,法官全是葡國人,終審判決要到葡國首都里斯本。葡國的行政機構龐大,人浮於事,葡國人都想到澳門來拿肥缺,辦事效率低,管理落後。葡萄牙離開澳門時沒有給澳門留下什麼資金。由於澳門是移民城市,在澳門形成宗教,多元文化互相包容,成為中西方文化交流匯合為特徵的社會,旅遊博彩業成為澳門的龍頭產業,世界各地的餐飲業也集中於此。

英國在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迫使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香港被割讓。英國人在香港實行大權獨攬小權分散,英國女皇委派香港總督,行政機構中少數重要職務由英國人擔任,其他大部分公務人員等都由當地中國人擔任。在香港,承認中國各大學的學歷,英文和中文都是正式語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香港有自己的法律和司法系統,採用海洋法按照案例判案,香港有終審權。香港的管理比較先進,辦事效率比較高。英國香港政府離開香港時給香港留下了八百三十億美元。在英國多年的經營管理下,香港成了世界貿易、金融、物流、進出口的一個中心,是航空、航運中心。

回歸談判中澳門和香港遇到的問題不同

1.關於主權問題

中葡雙方在1979年2月8日建立外交關係備忘錄中明確“澳門是中國的領土”。因此從1986年6月30日中葡兩國政府在北京談判澳門問題起,澳門的主權從沒有任何爭議,其他問題比起主權問題就好解決,中葡雙方共談判了四輪歷經八個月又十四天,達成一致,簽署《中葡聯合聲明》草案。

中英雙方的談判從1982年9月22日到1984年9月26日共談了兩年又四天,雙方就主權問題和具體問題進行了二十二輪談判。整個談判過程曲折,充滿了激烈的交鋒與較量才達一致。僅王權問題英國就唱了“三步曲”

第一步曲:在1982年9月22日,英國首相薩契爾夫人訪華,拉開了中英關於香港問題談判的序幕。這就涉及到香港的主權歸屬問題。9月24日,鄧小平會見薩契爾夫人,英方堅持“三個條約有效論”的立場,即在1842年8月29日中英雙方在《南京條約(亦稱江寧條約)》中規定割讓香港,在1860年10月24日《北京條約》中規定割讓九龍,和1898年6月9日英國又在北京強迫清政府簽訂《拓展香港界址專條》,把界限街(後稱新界街)以北的土地租給英國,租期為九十九年,因此他們堅持香港的主權屬於英方。而中方反駁說:這些條約是英國用炮艦強迫中國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時,毛澤東主席就向全世界宣佈下承認帝國主義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一切不平等條約,對此雙方爭論激烈無法達成一致。

薩契爾夫人並斷言由中國取代英國的管治,“香港就會崩潰”,就會危及中國“四化”建設‧針對這種論調,鄧小平針鋒相對地回答:“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現在時機成熟了,應該明確肯定:1997年中國將收回香港。就是說,中國要收回的不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島、九龍。中國和英國就是在這個前提下來進行談判,簡討解決香港問題的方針和辦法。”鄧小平還說:“至於說一旦中國宣佈1997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發生波動,我的看法是小波動不可避免,如果中英兩國抱著合作的態度來解決這個問題,就能避免大的波動。我還要告訴夫人,中國政府在做出這個決策的時候,各種可能都估計到了。我們還考慮了我們不願意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在十五年的過渡時期內香港發生了嚴重的波動,怎麼辦?那時,中國政府將被迫不得不對收回的時間和方式,另作考慮。如果說宣佈要收回香港就會像夫人說的‘帶來災難性的影響’,那我們要勇敢地面對這個災難,做出決策。”鄧小平還說:“我們等待了三十三年,再加上十五年,就是四十八年,我們是在人民充分借賴的基礎上才能如此長期等待的。如果十五年後還不收回,人民就沒有理由信任我們,任何中國政府都應該下野,自動退出政治舞臺,沒有別的選擇。”鄧小平鏗鏘有力的表態,代表了中國人民的心聲,定下了整個談判的基調和基礎。這就是中方要求英方放棄不平等條約,承認中國對整個香港地區的主權,以此作為基礎,同中方磋商如何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及政權交接的技術性問題。鄧小平的談話對薩契爾夫人震動很大,她不會不想到如果對香港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會發生什麼樣的問題,會發生什麼樣的後果,她心事重重邊走邊想,走出人大會堂,一不小心在下臺階時摔了一跤,工作人員馬上將她扶起。

第二步曲:英方見主權歸屬問題無法再爭辯,又提出以“治權換主權”的方案,主張在英國放棄對香港名義主權的基礎上,達成某種修改後的條約,以延續英國對香港的管治權。堅持“主權和治權分離”的立場,“在承認中國對香港的主權的原則下,由英國大體上像過去那樣管治香港”。而中方則堅持主權和治權不可分割的立場,所謂“主權屬中、治權屬英”,實質上是否定了中國的主權,是以一項新的不平等條約來代替舊的不平等條約,是中國人民絕對不能接受的。1983年10月14日,薩契爾夫人致函中國領導人,表示雙方可以在中方建議的基礎上探討香港的持久性安排。英方不再堅持“以主權換治權”的立場。

第三步曲:英方提出所謂政政方案,即“代議政治改革”,所謂“代議政治改革”其目的就是要把“行政主導”改為“立法主導”,通過提高立法機構的權力和地位來制約行政機構,最終把回歸中國的香港演變成一個“獨立實體”,與祖國隔離開來,以利於英國長期維護其在香港的政治影響和經濟利益。英國佔領香港一百五十五年的殖民統治時期,一直由英國女皇委派英國人任香港總督,總督下設行政局和立法局,作為輔助總督的諮詢機構。香港的議員都是總督委任,總督獨攬大權,這是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然而在香港即將回歸祖國的時期,英國突然提出要進行改革,把多年來以行政為主導的體制,改為代議制的體制,很明顯這是英國企圖影響乃至改變《香港基本法》設計的政治體制,在《香港基本法》制定頒佈之前造成既成事實,影響《香港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安排。這遭到中方的否決,但是薩契爾夫人又想在1997年以後讓英國人在香港的行政管理中繼續發揮作用,譬女口保留一名英國總督,並稱這是保持香港繁榮必不可少的,中方嚴詞拒絕了這個主張。接著英方又對中方提議的問題進行修改,例如:特區政府官員由當地人組成,實行“港人治港”,英籍和外籍人士可擔任顧問或政府一些部門中最高至副司級的職務,但是英方則提出外籍人士可以擔任公務員系統中直到最高級的官員,企圖使英國人在未來特區政府中擔任舉足輕重的角色。經過中英雙方激烈較量和中方的堅持,最後薩契爾夫人不得不讓步。

歷時兩年之久香港問題談判終於達成了協定叫984年9月26日,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由兩國代表團團長周南和伊文思草簽叫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中國總理趙紫陽和英國首相薩契爾夫人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

2.澳門要解決三大問題,香港沒有這些問題

在澳門回歸過渡期,如前所述必須要解決好中文在澳門的法律地位,法律本地化和公務員本地化的問題。而香港沒有這些問題。

駐軍問題的不同

香港一直有英國人的駐軍,因此在香港的交接包括政權、財產、檔案和駐軍的交接。在1997年7月1日午夜零時香港回歸的同時,駐港部隊開進香港,香港同胞關注著駐港部隊。

在澳門有關澳門回歸政權交接的安排上,中方考慮到葡萄牙早已從澳門撤軍並改為保安部隊,我國解放軍進駐澳門時,沒有像香港那樣還要進行軍事交接。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