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促保職業收入申報無誤 指有僱主虛報僱員受困擾

【本報訊】立法議員李靜儀指有不良僱主虛報僱員收入,圖減課稅及騙取外勞額,令現任僱員或已離職僱員深受困擾。她質詢政府有何措施確保職業收入申報確實無誤。

李靜儀指出,經常有僱員因被“虛報工作收益被當局追討欠稅,據財政局2011年12月的資料,回歸以來,財政局每年接獲百餘宗職業稅納稅人因僱主申報其任職或收益情況有誤提出的申訴個案。近年,企業甚至空殼公司以各種手法虛報僱傭關係及工作收入的個案屢見不鮮。

她指出,根據現行規定,僱主須向財政局登錄僱員資料及申報工作收益,從僱員薪酬中代扣應課職業稅款項,過程不需要僱員確認,對於一些受聘於一個僱主,收入未過免稅額或已繳足應課稅款的僱員,政府不會主動向其確認報稅情況。

有部分不良僱主覷準此漏洞,不惜誇大僱員工作收益,甚至利用已離職、曾見工人士的資料,虛報員工數目和工作收入,以獲減少課稅及騙取外僱額,僱員對被虛報收益根本一無所知,現行機制對他們毫無保障。

納稅人難可於每年指定時間內前往財政局查閱其課稅收益的評定資料,近年更可透過電子平台查閱本人稅務狀況,但程序相當繁複,過往不少個案顯示,如非當事人因被虛報薪酬被財政局追繳欠款,根本難發現公司的“蠱惑”行為,大部分個案僱員需要自行向當局解釋或主動提供多年前的收入資料,反證自己沒欠繳稅款,這不單嚴重困擾當事人,對他們十分不公平。當局必須完善現行稅務申報程序。

李靜儀質詢當局:

根據現行規定,職業稅申報表由僱主向財政局提交,僱員根本無法確認申報內容及收入是否正確,萬一出現虛報而衍生額外稅款,被追討的卻是僱員,這對無辜受影響的僱員十分不公平,為免有人繼續利用漏洞作瞞稅或騙取更僱名額等,當局有何有效機制確保職業收入申報無誤?會否考慮改變現在做法,要求僱主申報時應由僱員簽署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