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權屆滿後實行開放天空的幾個思考 專營權屆滿後實行開放天空的幾個思考

在四月二十一日「有線」的專營合約期限屆滿之前,特區政府政府參考了澳門大學提交的中期報告,及在配合整體電視服務的政策目標下,將電視服務模式明確劃分為免費及收費電視,因而連日來採取了多項實質性的措施,繼以全資方式成立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前日分別與「全資公司」簽署《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合同》,及與「有線電視」簽署《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釐清了本澳免費電視及收費電視服務的方向之後,又於昨日由「全資公司」與「公天公司」簽訂了向澳門居民提供基本電視頻道接收支援服務的協議。至此,算是初步解決了「有線電視」專營權屆滿後,廣大居民繼續享受接收電視資訊權的問題。但這也只能是並不完整的權宜措施,亦即是應對正式實質性地開放天空之前的過渡措施。

實際上,四月二十一日,這對特區政府來說,將會遇到兩道難題。其一當然就是特區政府按照國際公法上「政府繼承」的理論,對在回歸時從前澳葡政府手中接過來亦即繼承過來的、與「有線電視」簽署的專營權合約,在四月二十一日這天屆滿,必須作出處理的問題;其二是由此而衍生的,由特區政府主導,「有線電視」於去年八月六日與十四家「公天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即由「有線電視」提供電視信號,通過「公天公司」的網路傳送至住戶的做法,也在四月二十一日這天屆滿,必須做出處理的問題。

前者,特區政府是以與「有線電視」續期五年,並將原先的專營形式改為非專營形式的方式處理。還在此基礎上,附加了必須對網絡建設實施規範化,將現有架空電纜改為以地下管道或線纜鋪設,及進一步完善網絡覆蓋率的附加條件。 本來,按理來說,既然是特區政府已經決定在「有線電視」的專營合約屆滿後實施開放天空政策,今後也就不存在專營問題,因而可以不簽這個約。但可能是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我們不知內幕,只能作此揣測);其一是當年前澳葡政府與「有線電視」簽署專營合約時,並未考慮到約滿後將會實施「開放天空」政策的問題,因而當時就可能會如本澳其他專營事業那樣,存在著約滿後「可以續約」的潛在價值。也正因為如此,「廣星」才捨得花費巨資收購「有線電視」。但現在特區政府因應國際潮流及澳門社會現實,尤其是廣大居民的強烈意願,決定「開放天空」,不再將「有線電視」繼續以專營權處理,這就等於是使得「廣星」所收購的專營合約的「含金量」大為「縮水」,因而政府以續約五年,但改為非專營方式處理,算是「補償」「有線電視」的「損失」。

其二,特區政府至今仍未能就「開放天空」作出全面的因應措施,還要等待澳大今年九月最終報告的建議。而「有線電視」畢竟擁有較大比例的用戶,不可能「斷訊」。其三,「有線電視」已向擁有版權的電視頻道供應商購買了版權,其中相當部分是跨越四月二十一日的期限的,倘「有線電視」未能獲得續約,其已購買的版權就將會損失。其四,在過去幾年間,「有線電視」多次發起司法訴訟,而且也獲得勝訴。「公天公司」在被法院判決為「侵權」的期間,由於政府相關部門的「不作為」或是「難以作為」,而導致「有線電視」的專營權受到侵蝕所造成的損失,難以向「公天公司」追討。現在予以續約,也算是對此的「補償」吧。

這是無可厚非的權宜處理辦法。但卻又產生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按照國際慣例,專營權持有者不再獲繼續專營後,原專營權持有者的所有為因應專營而購置的「生財工具」,都應繳交給政府。也就是說,「有線電視」的專營權屆滿後,其設備就應是屬於特區政府的資產。現在「有線電視」可以繼續經營,但其專營權卻已終止,這些設備究竟是如同「澳門電訊」那樣向特區政府「借用」,或是繼續讓「有線電視」擁有?倘是後者,由於其經營性質已經變更,其身份如同「公天公司」一樣的非專營機構,在五年合約屆滿後,就可豁免繳交設備的義務?

這個問題確實應當予以重視。其實,即使是非專營的「公天公司」,今次也得將其所擁有的用作傳送電視信號的跨街線纜傳輸網絡設施,無償贈與「全資公司」,使其作為該公司的網絡設施的一部分,亦即屬於公共財產。因此,倘是此問題處理不好,屆時就將會有「有心人」藉機煽風點火,攻擊特區政府是「利益輸送」、「官商勾結」。

至於現在的成立「全資公司」並以向「公天公司」供應頻道節目的方法,相信也是權宜的做法。是在正式實施「開放天空」及「三網融合」之前的權宜措施。一方面,是為了滿足和保障澳門居民的資訊權和收視習慣,另一方面也是讓「公天公司」在正式實施改革之前,仍「有一口飯吃」。

實際上,地區性的電視傳訊,不管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都已拼棄了過去的自行收看的方式,而是由由公權力機構自行組織「有線公司」,或是授權私人公司。以有線網絡方式傳輸電視頻道節目。一方面,是目前的電視傳播方式已經各種各樣,除了是過去的大氣傳播之外,還有衛星、微波傳播等,一般居民不可能安裝那麼多設備,而且衛星電視接收器還是屬於管制裝備。即使是大氣電波傳送,在高樓大廈林立的城市,自行安裝魚骨天線,既收視品質欠佳,又影響市容觀瞻。因而無論是在實施哪種社會制度的國家和地區,都逐步傾向以有線網絡傳送,現在中國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都是,而且還是分區域經營。澳門因為面積細小,無須劃分區域,但也應有一個「中央集中傳送」的問題。

即使是有線傳送,也有不同方式,既有如同「公天公司」和「有線電視」的同軸專線,也有透過固定電話線的「三網融合」,透過機頂盒,分為基本型(不收費)和經營型(收費),後者還發展到「電視購物」。

從政府的思路看,是傾向於「三網融合」,這當然是好辦法。現行的科技已可解決此問題,而且全澳家家戶戶都安裝有固定電話線,只需購買一個機頂盒,就可收到電視頻道信號。但又將衍生一些問題:

其一、既然是「三網融合」,屆時當然是由擁有固定電話線路的公司承擔,「有線電視」和「公天公司」屆時倘未能轉型或參與固網公司經營,就將被「踢出局」。其「吃飯」問題就擺在政府的案前。

其二、目前政府對「公天公司」和「有線電視」的線路要求實現地下化,這就需要投資建設。但只是使用幾年,在改為「三網融合」後,這些投資就將全部「化水」,這豈非是要「公天公司」和「有線電視」做「虧本生意」?

因此,在「三網融合」之後,固網電話公司固然也可經營電視頻道傳輸,但也應與此同時仍可保留基本型的「公天公司」和收費型的「有線」電視,「百花齊放,各適其式」,這才是真正的「開放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