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李春城立案偵查

【香港中通社4月30日電】據最高檢網站30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9日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

李春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濫用職權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據悉,李春城是中共十八大後首位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十八大以來,中央大力反腐,“打老虎”的力度不斷升級。自2012年12月李春城落馬後,四川商界持續“地震”,先後有七名企業家因涉黑、詐騙、受賄等原因被有關部門逮捕或調查。據媒體報道分析,這些企業家“倒台”均與李春城等官員落馬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