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選舉文宣“差很大”

2014年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將選出約1萬1000名地方民代,是島內歷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地方選舉,備受媒體及輿論關注。近日,許多候選人的競選文宣就被輿論“抓住小辮子”,其中的“誇大”、“造假”成分引起各界熱議。

候選人照片“摻防腐劑”

選舉臨近,台灣滿大街選舉海報,候選人為了在容貌上搶票,照片上做足文章,一眼望去都是“俊男美女”,引來不少選民“吐槽”。據選民觀察,絕大多數候選人都在“裝年輕”,在競選海報上的照片基本都經過電腦軟件修圖,“女性候選人追求凍齡美肌,男性則多效仿韓國男藝人,走型男路線”。比如,桃園縣某女參選人的照片,用的是朦朧沙龍照,一改平時強悍的問政形象,年輕選民直言“這張好像20年前的照片,跟本人真的不太像”;還有男參選人本人頭發量越來越稀疏,但競選看板的照片仍頭發“茂盛”,選民感嘆廣實在修很大!”

有網友歸納出候選人照片“摻防腐劑”的幾種模武,讓人不禁莞爾:照片像陽光新男孩,本人卻老氣橫秋,兩頰鬆鬆垮垮像拳師狗;照片年輕靚麗,款款深情的雙眼皮,其實魚尾紋都可以夾死蚊子了;照片中誠懇用心的老鄰居,原來是滿臉橫肉、敢殺敢沖的黑大哥;宣稱是美麗新力量,本尊明明就是“大白鯊”……

不過,也有候選人堅持本色。27年前高雄市議員選舉,就發生過因為漏掉一顆黑痣,重印11萬多份選舉海報的事。當時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統一印製選舉海報,無黨籍參選人吳長洪眉心之間有顆黑痣,卻無緣無故被抹去。吳長洪向選委會抗議,經查原來印刷廠以為是汙漬,出於好意給抹去了,卻不想毀了候選人的“獨特商標”。有網友感慨,外貌的確是跟選票正相關,但過分‘‘摻防腐劑,,何嘗不會引人反感?不如突出自己的特色。

還有幾種常見“差很大”

其實,候選人照片與本尊判若兩人早已是島內選舉“常態,幾乎所有候選人的照片都要經遼後期修整。撫平細紋、打亮五官是“基本款”,若正裝照找党內“大王,,合影背書,還要考量是否需要墊身高、修圖瘦身,讓畫面更顯協調一點。而除外貌之外,學歷、職見、形象、家庭等都經常被做手腳,與現實“差很大”。

有些候選人追求在學歷上“加分”。例如,端出民眾基本都不熟悉,實際上是“野雞大學”的外國學校;有的明明是研修、在讀或者肄業,還沒有獲得學位,卻堂而皇之的拿出來做文宣;還有的為了彰顯“文化水準”,掛名政界、商界、學界等重量級人物的助理,完全是有名無實的廉價招牌。

候選人政見“跳票”也很普遍。選舉前,候選人會端出一大堆聽起來極度誘人,卻常缺乏可行性的建設規劃、施政理想,而且候選人之間還互相較勁,不斷加碼,你要建一條橫貫高速,我就要建高鐵、捷運;你要發展新舊城區雙中心,我就要再加上沿海一線,組成三駕馬車……。但選舉後,當選者馬上過河拆橋,反正已經選上,以前做出的承諾多數就算不得數了。即便面臨連任,只要拿出正在建設、甚至正在規劃的項目出來充數,也能蒙混過關,辯解說“沒有跳票”。

還有就是“形象美化”。有些候選人平時明明鮮少運動,為了營造“健康形象”,硬要以慢跑或騎車的形象出現在海報上;為了體現“親和力”,特地帶寵物人鏡、抱著可愛的孩子一起拍,但無論是寵物還是小孩都不是自己的,根本只是“出租道具”。更有甚者,明明“夜夜喝酒開趴”、“風流帳”不斷,不僅在外面有“小三”,還跟其他“立委”助理搞曖昧,但只要在公眾場合,就馬上變身“好老公”、“好爸爸”,妻子、兒女還得陪著參加活動、拍宣傳照,營造“幸福家庭”的形象。

“修法”限用6個月內近照?

在輿論熱議之際,“立委”提出“修法限用六個月內近照”。台聯黨“立委”葉津鈴舉行“立法禁止候選人照片添加防腐劑”記者會,質疑候選人每次都拿出“差很大”的照片,等於是用做欺騙選票的工具,跟“黑心商品”無異,嚴重損害社會對政治人物的評價。葉據此提出,應修改“選罷法”,效仿“身份証”或“護照”的要求,限制候選人刊登在選舉海報上的照片必須在6個月內拍攝。一同出席記者會的高雄市議員蕭吉男還建議,可由選務機關安排在候選人參選登記時現場拍照。

“修法”的出發點沒錯,但能不能起到實效則存在疑問。“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對“修法”予以尊重,但實際執行難度很高,恐怕收不到應有效果。劉解釋稱,現在修圖技術高超且便捷,連手機也都具有“美圖”功能,近照也可以很年輕漂亮,幾乎沒辦法判斷照片是何時拍的。劉認為,選舉海報與“護照”、“身份証”功能不同,候選人當然都會交自己最好看的照片,其實也無可厚非,“相信選民會自己判斷”。

對有些資深政治人物來說,海報照片可能是早年從政時就沿用的照片,對年輕選民可能有落差感,對年長些的選民反而更能讓人感到熟悉和親切。有些一路看著政治人物從政的選民就直言,“早就看習慣了,沒差啦”。也有選民替候選人不平,認為競選照片就該呈現“最好的一面”,拍出年輕、活力、有朝氣。可見“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候選人如何處理風險自擔,在學歷、政見方面嚴格把關似乎更為重要。

(張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