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立會遞信要求擴家暴法保障至同性關係

【本报讯】同志權益關注組織“澳門彩虹”昨日到立法會遞信,發言人周庭希稱,組織成立至今共收到3宗同性伴侶投訴涉及家暴問題,當事人擔心向有關當局求助後,令事件曝光影響工作和生活,因此一直未有向有關當局求助。

《家暴法》將於1月12日在立法會一般性表決。澳門彩虹中午到立法會提出請願,要求法案在一般性通過後,在細則性討論中將有關「同性同居」重新納入受保障範圍,以及讓同志團體參與小組會討論。

「彩虹」發言人周庭希指,香港和台灣與澳門一樣均未有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兩地家暴法律均明文保障同性關係,所以當局所提出「待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再考慮」是站不住腳,只有立法納入保障範圍是對平等原則及人權保障,才是大勢所趨。

周庭希稱,一些基於性傾向脅迫的事件確實存在,只有將同性伴侶關係納入家暴法,才能真正保障到同性伴侶。

政府代表將在下星期一到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澳門彩虹在遞信中亦要求當法案進入立法會常設委員會審議時,組織可直接在委員會會議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