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為何要放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民進黨在上周三正式提名現任黨主席蔡英文參選第十四任「總統」,而蔡英文在參選宣言中宣稱兩岸關係不是國共關係,未來也不會是民共關係,要在這信念上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建立交流規範;未來重返執政後,將依「監督條例」逐案檢視,繼續協商、兩岸持續互動;並強調下任「總統」必須肩負「超越既有國共關係框架、建立常態化兩岸關係」的使命之後,蔡英文昨午主持「立法院」黨團與黨中央的「重大議題協調會報」,決定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最優先法案,並送交今日的「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的規劃是,希望能「立法院」本會期內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蔡英文還對此做出兩點裁示,其一是民進黨將全力推動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為兩岸持續交流協商,建立周全規範,彌補現行作法的不足與缺失,特別必須強化公民參與、資訊透明以及國會實質監督。其二是在去年「三一八」學運後,希望改正國民黨政府處理兩岸協商的黑箱作法、落實公開透明及人民參與,已成為台灣社會的共同訴求。民進黨將積極與社會合作,推動完善可行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1

從蔡英文的這一舉動可以窺見,儘管在「太陽花學運」尤其是「九合一」選舉後,蔡英文曾經「修正」自己在二零一二年「總統」敗選檢討報告中作出的民進黨必須調整兩岸政策的結論,但她在獲得民進黨正式提名為「總統」參選人之後,尤其是在即將前往美國接受「面試」之前,仍不得不「撿回」已被她丟棄的結論,並認真應對她自己曾經說過的「最後一里路」的差距。不過,由於她的兩岸定位觀,仍然未能脫離民進黨「台獨黨綱」的桎梏,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且在此基調之下,民進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名稱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完全是陳水扁「一邊一國論」的模式,倘民進黨黨團今日送交程序委員會的法案仍然堅持這個名稱,相信仍將會被由國民黨掌控的程序委員會全力阻擋,不讓其被排入審議程序。

似乎民進黨中央也覺察到此問題,因而民進黨政策會首席副執行長施克和解釋說,該版本是二零零八年民進黨黨團所擬版本,黨中央會很負責地與公民團體等各方人士再行探討,對該版本作出修正。但他也承認,昨日的「重大議題協調會報」,並未就該法案的名稱問題進行討論。

這就暴露了蔡英文「臨急抱佛腳」及「敷衍應對」的心態。實際上,從施克和所言,民進黨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並非如一般人的認知,是「太陽花學運」的產物(「太陽花學運」提出的一個訴求,是「先立法,後審查」,在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後,才能審查《兩岸服貿協議》,而「學運」團體提出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民間版本,其標題是凸顯「兩國論」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洽簽協議監督條例》),而是早在馬英九就任「總統」,海峽兩會恢復協商後,民進黨為阻擾兩岸協商,而提出的法案文本。但由於這個法案首先在名稱上就堅持「一邊一國論」,與海峽兩會進行協商的政治前提「九二共識」嚴重抵觸,而且其內容也是處處對兩岸協商設「絆」,因而一直遭到由國民黨佔成員多數的程序委員會的抵制,未能通過送入「院會」並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進行實質審查。

實際上,就在上週,民進黨黨團也曾把這個凸顯「一邊一國論」的「監督條例」法案文本提交程序委員會,但再次被國民黨擋下來。如果民進黨是真的有誠意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獲得順利通過的話,即使是不滿意被其指為「假監督,真放水」的「行政院版」法案文本,也應修訂自己黨團的法案文本,至少是拿掉標題上所凸顯「一邊一國論」的表述,改回規範化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但民進黨中央和黨團直到昨日召開「重大議題協調會報」,決定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最優先法案,送交今日的「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討論,卻仍然是使用肯定將會再次被擋下的法案文本,就可見其完全缺乏誠意。

因此,如果說過去七年來,民進黨黨團頻頻以「一邊一國論」法案版本向程序委員會「衝關」,尚可被視為「故意玩嘢」的話,那麼,昨日蔡英文主持「重大議題協調會報」,決定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最優先法案,並規劃能在「立法院」本會期內通過,就不應該再次以「故意玩嘢」的態度和手段來行事了。何況,就連民進黨政策會首席副執行長施克和也承認,民進黨版本的名稱與「憲法定位」有杆格,而且也打算「很負責地與公民團體等各方人士再行探討,對該版本作出修正」,為何昨日的「重大議題協調會報」卻未對此置以一詞?

不過,即使如此,也可從蔡英文昨日突然改變主意,要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改列為最優先法案,並爭取在本會期內獲得通過對舉動中,窺見她的某些心理變化,及策略調整。

首先,蔡英文在前往美國接受「面試」之前,必須清理對自己「赴考」不利的兩岸政策內容。倘民進黨黨團仍然在「立法院」阻擋《兩岸貨貿協議》,美國「考官」將肯定不會打出「及格」分數;而要完成對《兩岸貨貿協議》的審查,按照「太陽花學運」退場時各方達成的「先立法,後審查」默契,就必須首先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由此可以推算,蔡英文的如意算盤是,在本會期內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下會期就完成對《兩岸貨貿協議》的審查。這樣,就剛可在「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的一月十六日之前,向美國「考官」有所交代,並可避免這兩個法案(議案)成為「廢案」。——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在「立法院」屆期結束時,凡未能完成立法程序的所有法案及議案,都將作廢,不能帶入「立法院」新的屆期。

其次,蔡英文雖然對自己能贏取「總統」大選仍信心滿滿,但卻對民進黨及其盟軍能否掌握「立法院」過半議席,轉趨並不放心。實際上,從最新選情判斷,「單一選區兩票制」對國民黨極為有利,國民黨首先就可在金門、馬祖、花蓮、台東等選區,及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中,輕取十個議席。而在「不分區立委」亦即政黨票選舉方面,目前所謂「第三勢力」為爭取領取「政黨選舉補助金」,必會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這樣就將瓜分民進黨的得票率,讓民進黨獲分配「不分區立委」席位有所減少,而國民黨即使是得票率未有增加,但在「第三勢力」分裂參選而未能獲得分配議席之下,國民黨卻將會是「此消彼長」,進賬多幾個「不分區立委」議席。

因此,民進黨要搶在「立法院」本會期之前,完成在自己掌政後其實也有利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避免屆時重蹈陳水扁掌政八年「政令出不了總統府、行政院」的覆轍,防止變成在野黨的國民黨在「立法院」阻擋對執政黨有利的各項法案過關。因此,趁著國民黨現在仍是執政黨,不會阻擋相反還全力推動對當權者有利的法案,而「順水推舟」,讓其順利通過。待蔡英文進入「總統府」後,就可「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