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推動校園選民登記

【本報訊】為讓青少年深入認識其政治權利和責任,行政公職局推動校園選民登記,讓合資格的青少年及早登記為選民,認識本澳的政制及選舉制度,行使《基本法》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由上月尾至今,行政公職局先後應鏡平學校及勞工子弟學校的邀請,派員到校為合資格的在校師生辦理選民登記的手續,期間共受理了531個新登記的申請,當中258個申請屬年滿17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永久性居民透過附同父母簽署的同意書依法提出的提前選民登記申請。根據法律,提前登記可於申請人年滿18周歲之日起自動轉為確定且具備參與選舉活動的資格而毋需辦理任何額外的手續。

選舉可實現青少年基本政治權利,通過行使選舉權克盡公民的責任,關注社會發展並參與社會公共事務。按現行《選民登記法》,合資格而又未登記人士全年均可辦理登記手續,已登記的選民亦可隨時依法更新資料。

為了推動合資格的青少年依法辦理選民登記的手續,行政公職局持續與社團和學校合作推動選民登記,宣傳政制選舉訊息。有需要的社團和本澳中學及大專院校,可於選民登記網頁www.re.gov.mo下載表格,填寫後傳真至該局選舉技術輔助處。

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聯絡89871704或致電88668866(非辦公時間設有錄音留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