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批地未如期完成發展不得續期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稱,按照新土地法,未完成發展的臨時批給地,在土地發展利用期屆滿後不得續期。

海一居的土地發展利用期將於今年 12月 26日屆滿,尚未完工,發展商指政府延誤了不少時間。

對於如何保障已購買樓花的小業主。羅立文稱,需要視乎每個情況而定,他強調新土地法已對臨時批給地有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