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清理91項仲介服務 六舉措防止“紅頂仲介”反彈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電】中國國務院審改辦新聞發言人李章澤9日在北京介紹,第一批91項擬清理規範的仲介服務事項已在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據介紹,此次擬清理的仲介事項集中在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工程許可、企業和個人資質資格認定等領域,涉及發改委等25個部門的53項行政審批,直接關係到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改革和企業、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事項清理規範以後,不再作為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受理的必要條件。

李章澤說,對仲介服務清理規範的意見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評估、論證、鑒定、證明等材料,共37項。第二類,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改為由審批部門根據審批工作需要,自行委託有關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共15項。第三類,仍需由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但是申請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編制,也可以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同時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技術評審評估,共39項。他強調,在整個審核過程中,特別關注涉及公共安全的仲介服務事項,一方面按要求清理規範,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公共安全。

針對“紅頂仲介”問題,李章澤表示將採取六個措施繼續清理並防止其反彈。第一,審批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能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仲介服務,需要開展的要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第二,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仲介機構,對各類仲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應該同等對待。第三,對申請人已依託仲介機構提供服務的,審批部門不得再委託同一家機構開展技術性審查。第四,行業協會商會類的仲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平等參與仲介服務市場競爭。第五,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仲介機構兼職任職,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按規定經過批准在仲介機構兼職任職的,不能領取報酬。第六,對現有或者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給仲介服務機構。

李章澤說,國務院各審批部門將進一步對本部門、本系統清理的仲介服務事項完善標準和要求,加強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公共安全和審批品質;對保留的仲介服務事項,將做好規範收費、優化流程、破除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加強行業監管等方面的具體規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