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將磋商CEPA

【本報訊】為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經濟融合及商貿發展,促進港澳兩特區的貨物、服務及資金流動,港澳兩地擬締結《香港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港澳CEPA》),以為雙方提供市場准入的法律保障,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透過區域合作增強兩地的綜合競爭力。

港澳雙方將以訂立一份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高水平協議,達至促進兩地服務業合作為目標,協議內容將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促進及投資便利化、知識產權等內容。港澳CEPA的磋商工作將於本年底開展,經濟局已於本年八月份開展了第一階段的諮詢工作,諮詢對象包括政府部門、業界、青年團體及學術機構。至今收到的反饋意見均表示協議將進一步加強兩地經濟合作,增強兩地的綜合競爭力。然而,港澳兩地在個別服務貿易領域仍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澳門特區政府將在審慎推進相關磋商工作時,持續與澳門業界保持緊密溝通。

新華社報導,香港特區政府9日宣佈,香港與澳門即將商討自由貿易協定,即《香港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港澳CEPA》)。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建立《港澳CEPA》可進一步促進兩地之間的經濟合作和發展。香港和澳門目前已各自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港澳CEPA》建立後,三地可透過此等《安排》組建新的共同平臺,進一步推進相互間的貿易和投資開放及便利。

發言人表示,《港澳CEPA》將會涵蓋以下主要元素:承諾維持零關稅;減少非關稅壁壘,以及避免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包括反傾銷、保障和反補貼措施;簡便的清關程序;服務貿易自由化及便利化;投資自由化、保護、促進和便利化;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及法律和制度安排,以及爭端解決機制。

澳門是香港2014年的第十九大貨物貿易夥伴和2013年的第十四大服務貿易夥伴。在2010年至2014年間,兩個經濟體的雙邊貨物貿易每年平均增長22%,雙邊服務貿易在2009年至2013年間每年平均增長18%。此外,澳門是香港的第十一大外來直接投資來源地,以及香港的第十一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