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功案:延安“打虎”記

1937年10月11日午後,陝北公學臨時搭建的法庭上。

33歲的審判長雷經天坐在中間。他是一個老革命,也是邊區法院的首位審判長。濃眉毛、深眼窩、闊嘴唇。被告紅軍團長黃克功戰功赫赫,他是賀子珍帶出來的兵,陪著毛澤東走完長征路。此刻他穿著黑色制服褲、白色襯衣,正在另一側驕傲地看著審判長。

公訴書上黃的罪名是:對陝北公學學生劉茜求婚未遂,遂將其槍殺。台下,上千人席地而坐,靜默著,等待著一場陽光下的審判。

“咣——”,鐘聲響起,雷經天宣佈開庭。

“咣——咣——咣”,宣判結束後,鐘聲再次響起。聲震四野,長鳴不止。

“這個地方鐘一定要響八聲,敲的時間長點兒,讓大家想去吧,多想想。”77年後,編劇王興東把劇本《黃克功案件》搬上螢幕。劇本中,王興東最看重的意象就是那口鐘,它是正義、公平和法治的化身。

延安時期的愛與罪

上世紀80年代,王興東在長春電影製片廠學習時,聽延安的老同志講起有一個紅軍團長,因逼婚不成槍殺了女方。有人提出讓他戴罪立功,上陣殺敵,他本人也露出身上的傷疤,說要戰死沙場。王興東從此惦記上了這個案子,2000年後斷斷續續地寫了九年。在這之前,他最被人熟悉的劇本是《建國大業》。

導演王放放是編劇王興東的兒子。一次王放放和一位前輩聊劇本,對方說,黃克功和劉茜就是大時代下小人物的悲劇,他們因為革命走在一起,本就是錯位的,是歷史的悲劇。王放放仔細咂摸這句話,用貝托魯奇的另一句話總結出來,“每個人都是歷史的人質”。

倘若不是在那個年代的延安,劉茜和黃克功的確很難相遇。

前者原名董秋月,16歲,山西定襄人,在太原市友仁中學讀書。1937年盛夏,劉茜留下張字條離開了家。字條上稱,“我終於走出了狹小的房子,我要去認識這個廣泛的大世界了……”她在地下黨的接應下,通過中央軍的重重盤查,終於到了延安。彼時的延安目力所及皆是黃土、窯洞,吃的是粗糙的小米,風大起來,簡直能把一件不結實的灰布衣服撕碎。但這仍讓她熱血沸騰,“紅旗飄飄,列寧、史達林、孫中山等的肖像每站(紅軍聯絡站)都掛著。步行了九百餘裏,更使我健如鋼鐵。”

和其他投奔延安的年輕人一起,劉茜進入抗大第十五隊學習,隊長便是黃克功。時年26歲的黃克功1930年就在井岡山參加了紅軍,負過重傷,跟著毛澤東一路長征走到陝北,算是老同志了。

提著腦袋鬧革命,又剛經歷了長征的紅軍們,一到延安就松了口氣。愛情、婚姻等個人問題也給這處紅色聖地抹上了一抹桃色。1937年9月以前,延安執行著清教徒式的禁欲政策,抗大規定,學習期間不准談戀愛不准結婚,要全心全意撲在事業上。但黃克功和劉茜還是開始私下交往了。

根據黃克功10月7日的陳述書描述,兩人的戀愛糾葛大約始於8月底。9月初,陝北公學成立,劉茜轉入公學後,兩人逐漸疏遠。

劉茜對黃克功究竟有沒有感情?這種感情是愛嗎?

在信中,劉茜稱黃克功為“小陽”、“我愛”,自己署名“黑格格草”。一封信中寫著,“你一定在掛念著我,我也在想著你,愛的!”但同時,她也寫道,“我希望這態度永遠下去好了!將來的問題,將來再解決,你不要再急急地想結婚……”另一封信中,劉茜更強調:“愛情不是建立在物質上的,而是意志認識的相同,你不應用物質來供我,這是我拒絕你送我錢和用品的原因,希望你不要那般的來了,你無形中降低了朋友的行為。”

對一個離家出走,投身革命的年輕女孩來說,到了延安,正是“廣闊天地,大有作為”之時。“英雄”、“戀愛”這樣的字樣或許讓她感到新鮮,一旦涉及婚姻就心生厭惡了。和同學董鐵鳳的聊天中,劉茜說起過她對黃的不滿,她抱怨黃只認識一天,便要求她結婚。

同樣的例子發生在林彪身上。原抗大政治部副主任莫文驊在回憶錄中提到,有人給林彪介紹過一個抗大女學員,結果林彪當頭就是一句,“我們結婚吧!”女學員一下愣住了,接著奪門而出,哭著邊跑邊嚷,“我不幹!我不幹!”

這種低情商的事在導演王放放看來,有點“異性交流障礙”,但也能理解,“16歲就離開家鬧革命,沒接觸過什麼女人,更不可能談過戀愛。唯一接觸過的女性,還是賀子珍這樣的革命女英雄。”他同樣也明白黃克功身上那種“老紅軍”的驕傲和優越感,“我姥姥也是老革命,在部隊當過護士,那些戰場上下來的傷患,一個個口氣大得很,指著身上的槍眼說‘我身上有個眼兒,比毛主席的小不點兒’。”

血案驚天

那天是10月5日,天色漸晚,延河邊吹著寒風。

黃克功和抗大幹事黃志勇一起外出,在陝北公學附近遇到劉茜、董鐵鳳等人。黃支開其他人,單獨與劉茜談話。

導演王放放在檔案館查閱資料後發現,那天晚上兩人談了好幾個小時。他推測,“好多事應該是兩人說好了,一會兒又扯回來了。最後女生說幾句氣話,黃克功就開槍了。”

見劉茜徹夜未歸,次日清晨,董鐵鳳等到抗大找黃克功打聽,黃克功推說不知,雙方敬禮道別。事後董鐵鳳想起,黃克功回禮時對他們笑了笑,這一笑頗有些蹊蹺。回陝北公學的路上,幾個人開始嘀咕,是黃把她關起來,或者打死了。還有同學猜測,也可能是劉茜尋短見投河了。

人們在延河邊找到劉茜時,她仰臥在一塊大石頭上,臉色鐵青,已死去多時。抗大、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及邊區保安處全部介入此案。劉茜身受兩槍,第二槍致命。種種證據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黃克功身上。

最終,在抗大訓練處處長劉亞樓的訊問下,黃克功承認了犯罪事實,但他辯解稱,殺人的初衷是為了維護軍人的榮譽,“兩者情深至極,繼則與劉氏口頭訂婚。劉則滿口允諾,謂學習半期或一期後,正式登記。此一事件,外界人士都皆知。孰料劉氏狠心毒惡,玩弄革命軍人,隨處濫找愛者,故意破壞訂婚之口頭協議,損功名譽……在談話時餘對劉態度和藹,而劉卻無情,惡言出口。因此,餘受痛苦與刺激過大,則拔手槍恫嚇之,誰知事出意外,競失火而斃命耶。”

在各地青年紛紛奔赴聖地延安的背景下,紅軍團長逼婚未果,槍殺女學生的事件無疑引起了一場地震。

案子由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審理,審判長由雷經天擔任。

雷經天原名雷榮璞,“經天”是他的號。14歲時,雷經天就被選為南寧學生聯合會會長,反對北洋軍閥、反帝、抵制日貨。加入共產黨後,幾次被冤,開除黨籍,又幾次平反。長征時,有人勸他,“你老背著大鐵鍋行軍是吃不消的,乾脆回廣西吧,那裏的同志是瞭解你的。”雷經天回答,“回廣西,我個人身上的黑鍋是放下了,但因我受牽連的同志就會背上更重的黑鍋,問題就更複雜了。”

1937年7月9日,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成立,雷經天任法庭庭長。

接手黃克功案時,國共第二次合作剛開始,邊區政府成立不足一個月,邊區法院不足三個月。彼時輿論一片譁然,有人喊殺,“殺了黃克功,可以教育多數同志”;亦有同情者認為,黃克功是老紅軍,應讓其戴罪立功,犯不著為一名女子,失去一名戰功赫赫的團長。

對邊區法院而言,他們試圖通過這一次的審理,確立自己與國民政府最高法院互不隸屬的關係,最終確定對黃克功殺人案實施終審管轄權。終審權則意味著邊區雖然名義上是國民政府的特區,但如政權獨立於國民政府一樣,司法體系也是獨立的。

“奉陪到底”

影片中,黃克功案很快被告知了毛澤東。後者不動聲色地問,“有多少人知道這事?”

這句臺詞是導演王放放頗為得意的一個設計。這位生於1979年的年輕導演很反感之前主旋律影片的調調,“毛主席都被演成了慈父,真實的毛應該是一個政治家,說的話不能總是那樣的智商。”

外媒記者安娜也在電影中出現。她告訴毛澤東,這件事已經成為桃色醜聞,搞得人盡皆知,國民政府正在等著看笑話,並建議“不如由共產國際出面解決”。毛澤東一臉淡定,“既然國民黨想宣傳這個事情,我們就一定奉陪到底。我們要讓全天下人都知道共產黨人是如何審理犯錯的黨員。”

王放放還設計了賀子珍在得知黃克功殺人後,上去就是一個耳光,一腳把黃踹倒的場景。“你想賀子珍就是一個女漢子,黃是她帶出來的兵,恨鐵不成鋼啊。後來上面說不行,這樣有損形象。”

羈押期間,黃克功寫過兩份陳述書,一封給雷經天,另一封的落款“在監人黃克功”,結章節附註“並轉毛主席”。他希望得到後者的赦免。此前,國民革命軍將領張鐘麟曾一怒之下將其第二任妻子吳海蘭殺害,被蔣介石判處10年徒刑。但不久,又放了出來,改名靈甫。

蘇維埃時代的法律同樣讓黃克功看到了希望。《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規定:工農分子犯罪而不是領導的或重要的犯罪行為者,得依照本條例各該條文的規定,比較地主資產階級分子有同等犯罪行為者,酌情減輕其刑罰(第三十四條);凡對蘇維埃有功績的人,其犯罪行為得按照本條例各該條文的規定減輕處罰(第三十五條)。

此時的雷經天也陷入兩難。邊區法院還是一個新生事物,自己雖受過高等教育,但並不是法律科班出身,還是第一次參與法庭審案工作。他也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共產黨員有犯法者,從重治罪。這樣我們才能夠號召更多的人民參加這一偉大的抗日鬥爭……”最後他建議,“處以極刑”。

電影中,王放放把這一段設計成,雷經天當面轉交黃克功的信,並詢問毛澤東的意見。毛反問,“你為什麼把信交給我,是希望我特赦嗎?”在王放放看來,這更像是一段職場戲,大老闆心裏什麼都有數,偏要問員工是怎麼打算的,以判斷這個員工是否值得信任。在讀過不少毛澤東的傳記後,王放放自認為這樣的對話更符合毛的性格。事實上,特赦也確實是當時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

10月10日,雷經天收到毛澤東回信,信中稱,“你的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黃克功過去鬥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與黨中央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幹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並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的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不得不根據他的罪惡行為,根據黨和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

這封信,編劇王興東可以倒背如流,在他看來,信奠定了共產黨在延安法治的基石。

次日的公審大會上,審判長雷經天,陪審員李培南、週一明、王惠之、沈新發,檢方代表胡耀邦等人入庭後,書記官宣佈開庭。胡耀邦先是讀了長達六頁的公訴書,提出“應嚴肅革命的紀律,處以死刑,特提向法庭公判”。接下來,證人、被告,及十幾位各區隊、黨校代表依次發言。

五分鐘休庭結束後,雷經天宣判了黃克功的死刑,並當眾宣讀毛澤東的來信。電影《黃克功案件》把這一段的庭審推向高潮。

對於這一判決,有人提出異議——陝甘寧邊區剛成立,刑法等尚未制定,黃克功案其實無法可依。雷經天語重心長,“今天共產黨和國民黨為了抗日,再次走在一起,陝甘寧邊區是我黨一個嶄新的舞臺,我們今天面對的不僅是自己,而要面對全中國全世界。我承認,黃克功和劉茜在很多方面是無法平等的,但是在法律這架天平上必須平等,這就是人民法的意義,如果我們寬容了黃克功,共產黨就不姓共了,人民就會與我們不共戴天,就會像罵國民黨特權腐敗一樣反對我們。革命不是我們一代人的事情,如果我們今天不判黃克功死刑,就是判了我們未來的死刑。”

能把這幾句“偉大”的臺詞放上螢幕,對王放放來說,無論電影票房如何,他都認為自己已經贏了。

然而,從法理的角度進一步深究,陝甘寧邊區並非法律的“真空地帶”。儘管邊區從爭取政權獨立性的角度,更傾向於爭取邊區高等法院的終審權,但這並不代表對民國實體法律的拒斥。因此,1935年民國刑法第282條、第284條中“殺人罪”的條文完全可適用於黃克功的犯罪行為。其中,第284條明確規定殺人“出於預謀者”,處死刑。

一個花絮是,黃克功被處以極刑前,一個曹姓商販找過來要錢。一問才得知,黃克功生前為了給劉茜買灰棉布、洋襪子、葡萄乾等,欠了商販4元2角。

“打虎”是老話,依法治國是新詞

《黃克功案件》這一看上去頗似主旋律的影片,卻是王興東最為痛苦和艱難的創作。

最初成形的劇本以毛澤東為主角,很快有人給他當頭一棒——寫毛的電影夠多了,最好的敍事是寫別人,卻體現毛澤東思想。

他對原劇本開“鋸”:鋸掉了延安禮堂毛澤東跳舞的場景,鋸掉了井岡山老戰友集體向毛澤東為黃克功求情等。同時,將審判長雷經天設為主角,整個劇本以偵查立案、審理判決為主線發展。“‘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共產黨員,一切革命者,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戒’,就是毛主席這句話,是我創作這個劇本的核心動力。”王興東告訴記者。

在立項、審查階段,《黃克功案件》也沒有得到主旋律影片的待遇。

九年來,當過四屆全國政協委員的王興東給各級領導寫了50多封信。北京不願意上,再找拍過很多毛澤東電影的湖南,湖南也說不行,理由是涉及毛澤東、胡耀邦、張聞天等人,屬於重大歷史題材。

劇本被送到廣電總局重大題材領導小組討論。2013年8月26日,“小組”提出六點修改意見,包括不要寫紅軍當時的派系,不要寫劉茜有“小三”等。還有人提出疑問,毛澤東的信是不是人治?

王興東一一作出回答,“作為當時延安最高領導、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依據當時中華民國法律第68條規定,有赦免權和減刑權。毛澤東拒絕赦免,才更加深了主題。”

《黃克功案件》的許可證懸在半空良久,直到2013年深秋在延安開拍時,許可證還沒下來。“沒證就等於沒戶口。這事當時整個劇組就我、製片主任等五個人知道。”王放放事後透露,之前好不容易找了個房地產商投資,戲拍到一半,人家聽說許可證沒下來,撤資了。大家只好自己四處籌錢先往裏投,原本計畫拍45天的戲,因為沒錢,提前殺青了。

2014年3月初全國“兩會”期間,王興東邀請中紀委副書記張軍看樣片。看過片子,張軍告訴王興東,中央十月份的四中全會將強調依法治國,你們就在那個時候上映吧。

之後,王興東又邀請最高法院長周強、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審看樣片,對方提了些修改意見。比如,最好展現黃克功當年長征勇立奇功的鏡頭;陝北公學學生罷課不要正面表現為好等。還有領導提出,得讓雷經天去找黃克功的每場戲都有外人在,這樣從法律角度來講才規範。

王放放,這個北大化學系畢業的理科男在拍電影時顯得更為嚴謹、克制,“我們幹這個事情,之前就知道不易。現在我們都贏了,在這個時期讓它留在中國電影史上。”

影片的一些對白看上去像是在有意迎合著“這個時期”。面對雷經天最初接到任務時的畏難情緒,張聞天勸道,“你要敢於碰硬,敢於打虎。”

對此,編劇王興東解釋說,“打老虎”是老話了,“依法治國是新詞,打老虎可不是。”

12月4日首個“國家憲法日”當天,《黃克功案件》在人民大會堂首映。碰巧的是,次日淩晨,新華社發佈消息稱,周永康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

(王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