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的前前後後

1945年中國在贏得大陸抗戰勝利基礎上,收復因甲午戰爭失敗,被日本依據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割去、淪為日本殖民地整整50年的台灣。據此抗戰勝利後中國對侵華投降日軍的軍事接收,既包括對大陸淪陷區侵華投降日軍的軍事接收,又包括對50年前淪為日本殖民地的駐台投降日軍的軍事接收,為此中國設立包括台灣受降區在內的16個受降區。

中國台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與中國大陸各受降區的軍事接收相比較,情況更為複雜、任務更為艱巨,這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台灣自1895年淪為日本殖民地後,日本在台灣建立起完整系統的政府機關和軍事指揮機關,既建立由日本人任總督的台灣總督府,又派遣由日本人任司令官的日軍第十方面軍駐防台灣,台灣軍政大權由日本人直接掌握,日本投降時日軍大將安藤利吉任日本台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二是二戰期間日本在已成為其殖民地40多年的台灣實施戰時體制,推行“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化”政策,台灣成為日本侵略東南亞及中國大陸的重要軍事戰略基地,台灣最多時駐有上百萬日軍,日本投降時駐台日軍仍有17萬多人。三是二戰期間駐台日軍未受到中國及美軍地面打擊,僅遭受美軍空襲打擊,駐台日軍投降時人員編制基本滿員、武器裝備完備、軍需供給充足、仍有一定作戰能力。四是駐台日軍軍種全面,有陸軍、海軍和空軍,中國須相應派陸軍、海軍和空軍前往台灣執行軍事接收任務。五是台灣淪為日本殖民地已半個世紀、且又是遠離祖國大陸的海島,台灣未駐紮中國一兵一卒,中國須從台灣島外遠距離將執行軍事接收任務的大批中國軍隊運進台灣島。六是台灣受降區內居住生活著30多萬日本僑民,日本投降後絕大多數日本僑民要求返回日本,最終實際返回日本的僑民達29萬多人,遣返駐台日軍戰俘及近30萬日本僑民,成為中國軍隊在台灣受降區執行軍事接收中的另一項繁重任務。

面對上述六方面複雜的軍事接收形勢和艱巨的軍事接收任務,與大陸各受降區的軍事接收相比,台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具有“四最”:一是接收准備工作開始最早,大陸各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准備,大致從1945年8月開始;台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准備,則早在1944年4月即開始。二是實際開始接收時間最遲,大陸各受降區實際開始軍事接收的時間,基本在1945年8月下旬至9月之間;台灣受降區實際開始軍事接收的時間,延遲到1945年11月才開始。三是軍事接收結束時間最晚,大陸各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到1945年8月至9月即結束;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的結束時間延遲到1946年3月才完成(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結束時間,以]946年3月18日第一點驗組完成對軍事接收點驗為結束標志。大陸各受降區及台灣受降區的結束時間,均未包括軍事接收後的遣返戰俘時間)四是軍事接收持續時間最長,犬陸各受降區的軍事接收持續時間一般在兩個月內;台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從1944年4月開始准備,到1946年3月結束,持續時間長達23個月。

在長達23個月的軍事接收時間內,中國政府和中國軍隊對台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歷經了成立准備接收台灣的研究機構和軍事指揮機構;從大陸浙江省寧波、福建省廈門及越南的康海和海防等地,以海運和空運方式遠距離將執行軍事接收任務的海陸空部隊運送到台灣;舉行中國戰區台灣受降區受降典禮儀式;對駐台日軍實施軍事接收;遣返日軍戰俘及日本僑民等五個階段工作;最終較順利圓滿完成對台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實現台灣回歸祖國。

二戰後期的1943年12月1日,由中、美、英簽署的《開羅宣言》向全世界鄭重宣告:“我三大盟國此次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從而以國際法的方式,正式向世界宣告在打敗日本法西斯侵略者後,日本必須把用武力侵略的中國固有領土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

美英等世界反法西斯大國在具有國際法效力的《開羅宣言》中,明確支持中國收復台灣主權的正義立場,促使中國政府把准備收復台灣提到政府議事日程上。據此1944年4月17日(日本掠奪台灣的《馬關條約》簽訂49周年紀念日),蔣介石批准在國民政府中央設計局領導下,成立為接收台灣作準備的研究機構一一台灣調查委員會,辦公地址設在當時中國的“陪都”重慶棗子嵐埡彝園,任命曾任福建省主席兼保安司令、行政院秘書長、陸軍大學代理校長等軍政職務的陳儀上將,擔任台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蔣介石之所以選擇陳儀擔任此要職,是因為陳儀早年兩次留學日本,曾進入日本陸軍大學深造,且娶了一位日本籍女人為妻,1935年又應台灣日本殖民當局邀請,到當時系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作考察。上述閱歷使陳儀成為一個既熟悉日本國內情況、又瞭解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台灣現狀的國民党高層軍政官員,在國民黨內被稱為“台灣通”。同時任命沈仲久、王芸生、錢宗起、黃朝琴、丘念台、謝南光、週一鶚、夏濤聲等為台灣調查委員會委員,責成該委員會研究、籌劃接收台灣(包括對台灣的軍事接收)的各項工作。

台灣調查委員會成立一年多後的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後,直面接收台灣的條件已完全成熟的現實,蔣介石政府旋機將一年多前為接收台灣作準備的研究機構,升格為政府行政機構和軍事指揮機構,即以原台灣調查委員會人員作班底,既成立接收台灣的政府機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又成立接收台灣的軍事指揮機構——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8月27日蔣介石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任命葛敬恩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畢業於北京陸軍大學,留學於日本陸軍大學,曾任國民政府參謀本部次長、浙江省政府委員等職務。任命柯遠芬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畢業於黃埔軍校,曾任蔣介石侍從參謀官等職務,很受蔣介石器重。9月1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在重慶國府路140號成立後,設立臨時辦公處開始辦公。到10月17日進駐台灣辦公前,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臨時辦公處在重慶辦公期間,為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做了以下前期准備工作:

一是不間斷指派有關軍政人員與國民政府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聯系,搜集、整理、交換與台灣軍事接收有關的台灣社情民意、軍事資料和軍事情報,請示、勾通、商定、部署台灣軍事接收的有關事項。

二是制定出將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大批中國軍隊,遠距離運送到台灣的進軍方案。遠距離將大批中國軍隊運送到台灣需動用大批量飛機、軍艦等運輸工具,當時主要靠盟軍駐華總部來提供運輸工具。為此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不斷與盟軍駐華總部聯系,每週定期舉行中美參謀聯系會議,制定出由美軍安排飛機、軍艦運輸中國軍隊進駐台灣的行動方案。具體制定出進駐台灣的陸軍、海軍、空軍、憲兵及其它少量技術分隊等部隊,從各自駐防原地進駐台灣的開進時間、行軍路線、進駐台灣目標地等軍事行動計劃。

三是鑒於台灣被劃分為中國戰區第十六受降區,駐台日軍投降是整個侵華日軍向中國投降的一個組成部分,據此中國陸軍總司令部指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派遣葛敬恩及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處長林秀樂等人,作為中國戰區台灣受降區代表,參加9月9日在南京黃埔路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前方司令部舉行的中國戰區日軍投降簽字典禮儀式。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同時下令駐台日軍第十方面軍參謀長諫山春樹,作為台灣受降區日軍投降代表參加該投降簽字典禮儀式。

四是中國軍隊進駐台灣執行軍事接收任務,需要與作為被接收對象的駐台日軍作必要聯系,督促被接收對象作好軍事接收中的配合。據此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特意指示葛敬恩及林秀樂、王民寧等人,借在南京參加中國戰區日軍投降簽字典禮儀式期間之便,多次約見駐台日軍第十方面軍參謀長諫山春樹等人,令日軍作好配合中國軍事接收的有關准備工作。

五是為便於靠前直接指揮台灣軍事接收工作,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9月28日在重慶聯合成立前進指揮所,葛敬恩任主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范誦堯任副主任。10月5日葛敬恩、範誦堯率領前進指揮所80多人先期進駐臺北,對台灣軍事接收各項准備工作進行更直接、更靠前、更快捷的指揮。

台灣自1895年淪為日本殖民地後,中國在台灣未駐紮一兵一卒,中國必須從台灣島外派遣軍隊進入台灣完成軍事接收。據此從1945年9月14日至10月24日,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中國軍隊通過空運和海運方式,陸續進駐台灣各軍事接收地點。中國派遣到台灣受降區執行軍事接收任務的軍隊,以陸軍為主體、包括海軍、空軍、憲兵及其它技術分隊。最先進人的是空軍、其次是陸軍、最後是海軍,憲兵及其它技術分隊穿插在此期間進駐台灣,各軍兵種部隊進駐台灣的日程和軍事行動路線是:

9月14日中國空軍第一路軍司令、空軍上校張廷孟率領第22地區空軍部隊5架P一51 式驅逐戰機,率先飛到臺北松山機場,成為日本投降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前首批進駐台灣的中國軍隊。張廷孟率領的空軍戰機飛到臺北上空時首先低飛一圈,臺北民眾駐足仰望天空、雀躍歡呼,歡迎中國軍隊對駐台日軍進行軍事接收。張廷孟率領的空軍戰機在松山機場降落後,機場日本地勤人員立即用專車護送張廷孟到日本台灣總督府,正在午睡的日本台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安藤利吉,被喚醒後親自到門口迎接張廷孟。張廷孟指著日本台灣總督府官邸前面旗杆上飄揚的日本太陽旗,對安藤利吉厲聲下達命令:“我是中國空軍第一路軍司令張廷孟,奉命接收台灣機場。我代表中國政府命令你立即降下日本國旗!”安藤利吉無可奈何地立即下令降下日本國旗。9月17日張廷孟又率領第22地區空軍部隊戰機從台灣島飛到澎湖列島,同樣受到居住在該島的臺胞熱烈歡迎。另一支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空軍部隊即中國第23地區空軍部隊,於9月26日飛進台南。

從10月13日開始,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中國陸軍第70軍和第62軍,分批從原起駐地乘軍艦進入台灣,兩支陸軍部隊從其原駐防地出發,鎖定其軍事接收目標,沿以下海運路線進駐台灣:第70軍原駐防大陸浙江省寧波,10月13日該軍在軍長陳孔達中將率領下從寧波登上軍艦出發,17日上午在台灣基隆港登陸。因該軍是首批中國地面部隊在台灣登陸,為防止發生日軍襲擊事件,該軍先頭部隊登陸後立即派出兵力占領灘頭陣地,掩護後續部隊登陸,待全部隊登陸後於當日下午乘火車抵達臺北。該軍抵達臺北後受到臺北民眾夾道歡迎。10月26日該軍另一部分人員再次從基隆港登陸。該軍進入台灣後依此進駐宜蘭、臺北、淡水、新竹等各軍事接收地點,該軍指揮部設於臺北,主要負責台灣島北部的軍事接收。

第62軍抗戰期間被盟軍派遣到東南亞與日軍作戰,日本投降時駐防在越南的康海和海防兩地。在軍長黃濤中將指揮下,該軍10月16日、17日分別從駐地登上由美國海軍部隊安排的軍艦向台灣開進,每批有運輸艦7艘,另有驅逐艦8艘在前後護航。該軍陸續於10月18日、22日、26日在台灣高雄港等處登陸,登陸後依次進駐屏東、台南、嘉義、台中等軍事要地,該軍指揮部設于台南,主要負責台灣島南部的軍事接收。

繼空軍、陸軍進駐台灣後,執行台灣受降區海軍軍事接收任務的海軍第2艦隊陸戰隊第四團,及海軍佈雷中隊1500名海軍官兵,在海軍第2艦隊司令李世甲少將指揮下,於10月16日從福建廈門向台灣開進,20日李世甲乘“海平”號炮艇到達臺北後,在臺北設立中國海軍第2艦隊司令部。當天上午李世甲命令日本海軍駐台灣司令福島中將,立即整理出臺灣日本海軍投降官兵花名冊,以及台灣日本海軍艦艇、炮械、彈藥、物資、檔案、機密文件等清冊各三份,聽候中國軍事接收。二戰期間駐台日本海軍在台灣海峽各港口附近佈置了大量水雷,為此李世甲命令日本海軍駐台部隊,限期掃清二戰期間在各港口佈置的水雷,不得有任何遺漏。同時下達命令宣佈,禁止駐台日.本海軍對外通信,駐台日本海軍所有電台,均應接收我方監視。

在空軍、陸軍、海軍部隊進駐台灣期間,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憲兵第四團、軍政部無線電第五區台,及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直屬的特務團、通信連、軍樂隊(為受降典禮儀武奏樂)也穿插進駐台灣。

作為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的軍事指揮機關一一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分兩步進駐台灣。第一步進駐情況是:10月5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所一行80餘人,包括盟軍代表美軍柏克上校等數十人,在前進指揮所主任葛敬恩、副主任范誦堯率領下乘5架美軍運輸機,從重慶白市驛機場起飛中經上海加油,於當日下午降落在臺北松山機場。這標志著中國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軍事指揮機關已部分進駐台灣。葛敬恩、範誦堯率領前進指揮所官兵到達臺北松山機場時,駐台日軍第十方面軍參謀長諫山春樹,到機場歡迎葛敬恩、范誦堯一行進駐台灣。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所進駐台灣翌日即10月6日下午3時,葛敬恩、範誦堯率領前進指揮所全體官兵來到原台灣日本總督官邸,莊嚴舉行第一次升中國國旗儀式。升中國國旗儀式結束後,葛敬恩向駐台日軍第十方面軍參謀長諫山春樹,發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備忘錄第一號(內容是命令駐台日軍必須接受中方一切指揮、向中方詳細呈報駐台日軍人數、武器裝備、駐防地點等有關數字清單和軍事圖表)、備忘錄第二號(內容是命令駐台日軍為進駐台灣的中國軍隊准備好所需軍糧和住宿營房),責令其轉交駐台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安藤利吉,要求駐台日軍按照兩個備忘錄切實做好待命接收的各項准備。

10月8日、10月lo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兼前進指揮所副主任范誦堯,兩次召見日本第十方面軍參謀長諫山春樹,向其宣佈中方指定的駐台日軍各部隊待命繳械的集中地點,指示日軍各部隊在正式投降前應遵守之事項。警告日軍在向中國正式投降繳械前,應妥善保管好武器裝備,不得破壞、轉移、盜賣、藏匿不報武器裝備。諫山春樹則向範誦堯當面詳細報告駐台日軍的戰鬥序列及兵力部署等軍事情報。

作為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指揮機關的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步進駐台灣情況是:10月17日,由柯遠芬率領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工作人員200餘人進駐臺北,這標志著中國接收台灣的行政機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和軍事指揮機關(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同時整體進駐臺北辦公。一個星期後的lO月24日,台灣受降區受降主官、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儀,由上海虹橋機場登機飛抵臺北。陳儀離開上海時,顧祝同、湯恩伯等國民政府高級將領到機場送行;到達臺北松山機場吋 日軍降將安藤利吉亦率領日軍其他高級將領到機場迎接陳儀。安藤利吉等日軍其他高級將領在距離陳儀乘坐的飛機降落地點百步外列隊恭迎陳儀,陳儀走下飛機軍樂隊奏樂時,安藤利吉舉手向陳儀行禮後立即低下頭,以此表示日軍已失敗投降。

1945年10月25日中國戰區台灣受降區受降典禮儀式在臺北公會堂(今臺北中山堂)隆重舉行,公會堂門口牌樓上懸掛著“慶祝台灣光復”的橫幅,公會堂內會場主席臺中央懸掛著“和平永奠”四個大字,下麵是孫中山畫像。當日上午8時50分台灣受降區受降主官、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儀上將,在葛敬恩、柯遠芬、陸軍第70軍軍長陳孔達中將、海軍第2艦隊司令李世甲少將、空軍第一路軍司令張廷孟上校,以及盟軍代表顧德里上校和柏克上校等陪同下,十分莊重威嚴地進入會場。陳儀在受降台受降主官位置就座後,發出將日軍投降代表帶人會場的命令。執行受降主官陳儀下達的命令,在中方人員引導下安藤利吉、諫山春樹等日軍投降代表,列隊低頭進入會場指定位置立正後,向受降主官陳儀行鞠躬禮,隨後自行解下所佩軍刀呈給受降主官陳儀,以示日軍繳械投降,然後在陳儀下達命令後在投降席就座。上午9時整中國戰區台灣受降區受降典禮儀式正式開始,受降主官陳儀高聲宣佈:“本長官奉中國戰區陸軍總司令何應欽轉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之命令,為台灣受降主官。茲以第一號命令交與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具領,希照辦理。”安藤利吉聽後微微點頭,表示將遵守執行受降主宮命令後,陳儀將受領証交給柯遠芬,再由柯遠芬轉交給安藤利吉。安藤利吉在受領証上簽字後,再由諫山春樹呈給陳儀。陳儀審閱安藤利吉簽字的受領証後,點頭以示認可。然後陳儀發出日軍投降代表退出會場的命令,整個簽字儀式前後持續5分鐘。

在舉行了隆重而簡短的中國戰區台灣受降區日軍投降簽字儀武后,陳儀向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及世界各國發表廣播講話:“本人奉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轉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之命令,為台灣受降主官。此次受降典禮,經於中華民國34年10月25日上午在臺北中山堂舉行,頃已順利完成。從今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人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國政府主權之下,此一極有歷史意義之事實,本人特向我國同胞及全世界報告周知,台灣現已光復。”陳儀講話結束後,全場報以熱烈的掌聲。9時13分中國戰區台灣受降區受降典禮儀式圓滿結束。

台灣受降區受降典禮的正式舉行,宣告了軍事接受具體工作的全面啟動。台灣受降區受降典禮結束3天后的10月28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聯合組成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統一領導對駐台日軍的軍事接收。台灣受降區受降主官、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儀,兼任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兼任副主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範誦堯、陸軍第70軍軍長陳孔達、陸軍第62軍軍長黃濤、海軍第2艦隊司令李世甲、空軍第22和23地區司令張廷孟、憲兵第4團團長高維民、以及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各處處長,兼任軍事接收委員會委員。軍事接收委員會下設機構有:辦公處、8個接收組、2個點驗組。辦公處處長由範誦堯兼任,8個接收組的名稱和組長分別為:陸軍一組,組長柯遠芬;陸軍二組,組長黃濤;陸軍三組,組長陳孔達;軍政組,組長李進德;海軍組,組長李世甲;空軍一組,組長林文奎;空軍二組,組長張柏壽;憲兵組,組長高維民。兩個點驗組執行對8個接收組的軍事接收進行重新核查、驗收,第一點驗組組長蘇紹文、第二點驗組組長周鏡澄。

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對象主要為駐台日軍第十方面軍安藤利吉所屬部隊,其所屬部隊包括:日軍第9師團、第50師團、第7l師團、第72師團;獨立第75旅、獨立第100旅、獨立第103旅。軍事接收對象還包括駐台空軍和海軍,空軍為日軍空軍第8警衛師,海軍為日軍海軍守備隊。軍事接收前日軍各部隊原駐地、中國執行軍事接收任務的部隊、軍事接收開始及結束時間如下:

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部駐地在臺北,由第70軍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1月15日開始接收、11月l7日接收完畢,前後僅用3天時間,接收持續時間最短。

日軍第9師團駐地在新竹,由第70軍第75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1月5日開始接收、12月10日接收完畢。

日軍第50師團駐地在潮州,由第62軍第157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2月10日開始接收、12月20日接收完畢。

日軍第7l師團駐地在台中、嘉義兩地,由第62軍第157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2月7日開始接收、翌年1月3日接收完畢。

日軍第72師團駐地在善化,由第62軍第95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2月l日開始接收、12月15日接收完畢。

日軍獨立第75旅駐地在豐原,由第62軍第157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2月11日開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畢。

日軍獨立第100旅駐地在高雄,由第62軍第95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2月16日開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畢。

日軍獨立第103旅駐地在嘉義,由第70軍第75師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1月12日開始接收、12月5中接收完畢。

駐台日軍空軍第8警衛師駐地在台中,由中國空軍第22地區部隊奉命實施軍事接收,從11月1日開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畢,歷時74天,接收持續時間最長。

日本1895年掠奪台灣的同時占領澎湖列島,澎湖列島駐有日本陸軍及海軍,中國對駐台日軍的軍事接收也就自然包括對澎湖列島的軍事接收。據此,1945年11月初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派遣海軍接收組組長李世甲率領的海軍第2艦隊陸戰隊奉命實施軍事接收。李世甲率領海軍陸戰隊進駐澎湖列島後,從11月15日開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畢。接收了澎湖列島的馬公港和左營港,令占領澎湖列島的日軍司令官率部繳械,並將繳械投降的日軍官兵送人戰俘營待命遣返。與此同時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在澎湖列島馬公港設立中國海軍馬公辦事處。

軍事接收包括對軍隊人員接收和武器裝備接收兩個須臾不可分割的方面,中國軍隊進駐台灣前,駐台日軍已執行中方命令,自行收繳武器裝備及日軍資產,將收繳的武器裝備及日軍資產在駐地分類人倉,僅留少量步槍作為部隊自身守衛之用。日軍上述較好的配合態度使收繳武器裝備及日軍資產的工作進行得比較順利,經過約四個多月時間,中方共接收駐台日軍飛機890架,船舶525艘,各種車輛2,097輛,各種炮1.315門,槍13萬余支,彈藥680多萬發,及一大批日軍的軍事物資器材。

為保証接收工作紮實全面、不遺漏問題。在8個接收組完成軍事接收後,兩個點驗組對8個接收組的各項軍事接收進行重新核查、驗收。第一點驗組主要對臺北、基隆、淡水、宜蘭、花蓮、新竹等地區的軍事接收情況進行點驗。該組的點驗從1946年2月開始、到3月18日結束。第二點驗組主要對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列島上的馬公港、以及憲兵組的軍事接收情況進行點驗。該組的點驗從1946年2月5日開始、到3月10日結束。

駐台日軍繳械投降後,奉命執行軍事接收任務的中國軍隊需要對所接收的人(日軍投降官兵)和物(日軍武器裝備及軍事物資)分別作出妥善處理,執行台灣受降區軍事接收任務的中國軍隊,對上述兩方面問題分別作如下處理:

第一,對所接收日軍投降官兵處理。駐台日軍繳械投降後,按照中國軍隊指定的地點集中於城市以外的山地鄉村。為使駐台日軍繳械投降後能從思想上配合中國的軍事接收及隨後的遣返工作,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對日軍投降官兵開展了必要的思想教育。在開展對日軍投降官兵思想教育中,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特意擬定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戰俘管理處教育計劃大綱》、《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戰俘管理處巡迴教育團教育實施辦法》等檔,採取演講會、巡迴教育、廣播教育、文字教育、政治座談會等形式,對日軍投降官兵進行正面思想教育。在各種形式的思想教育中,引導日軍官兵正確認識1895年日本把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強加於中國,強行占領中國領土台灣和澎湖列島的侵略性質;引導日軍官兵正確認識1931年以來日本國內極少數軍國主義分子對外窮兵黷武,不斷擴大對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侵略的法西斯性質;引導日軍官兵正確認識中國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收回台灣主權的合法性正當性;進而引導日軍官兵自覺配合中國的軍事接收及後來的遣返工作。從實際效果看,上述思想教育收到一定效果,在整個軍事接收過程中,日軍與中國軍隊對立情緒較小,未發生大的軍事對抗事件。

第二,對所接收的日軍軍事物資處理。經過四個多月時間,中國軍隊接收駐台日軍飛機890架、船舶525艘、各種車輛2097輛、各種炮1315門、槍13萬余支、彈藥680多萬發、及一大批軍事物資器材。對收繳的武器裝備及軍事物資分別視用途作如下處理:各種炮撥發給駐台中國軍隊作軍事訓練使用,彈藥一部分上繳中央,失效報廢彈藥就地掩埋,火藥撥發給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下屬的工礦處使用。汽車、船舶舟艇一部分撥發給駐台中國軍隊使用,一部分撥借給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下屬的警務處、農林處和市政府,供水上員警和漁業部門使用。鐵路及通信器材撥借給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下屬的交通處使用。軍糧除留足駐台中國軍隊及日軍戰俘生活食用外,將多餘部分撥借給地方平糴,對抑制當時台灣糧食市場價格上漲過快起了一定作用。軍用布匹發一部分給軍官製作軍裝,蚊帳、鞋襪等發給部隊使用。日軍營房一部分作為中國軍隊營房和軍用倉庫使用,不適合的營房建築予以拍賣。  《波茨坦公告》第9條規定:“日本軍隊在解除武裝以後,將被允許返其家鄉,得有和乎及生產生活之機會”。據此遣返大量投降繳械的日軍官兵及日本僑民,是軍事接收的重要任務之一。為做好日軍戰俘遣返工作,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於12月1日成立戰俘管理處,在日軍戰俘集中地區成立5個戰俘管理所。12月15日、12月22日又在擔負遣返日軍戰俘及日本僑民主要運輸任務的基隆港和高雄港,成立遣返日軍戰俘和日本僑民運輸司令部。為做好日本僑民遣返工作,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又成立“日本僑民管理委員會”,葛敬恩任主任。台灣省軍事接收委員主任陳儀要求在軍事接收和遣返日軍官兵及日本僑民中,對日軍官兵及日本僑民實行“勿記舊恨”的寬大原則,上述政策受到日軍官兵及日本僑民衷心歡迎,使遣返日軍戰俘及日本僑民工作進行的較順利。

被遣返的日軍戰俘及日本僑民總數多達45萬人,需要安排大量運輸船舶和較長的運輸時間。遣返日軍戰俘及日本僑民所需運輸船舶主要由美軍提供,在駐台美軍聯絡組協助下,從1945年12月25日開始遣返,到1946年4月26日完成遣返任務,共遣返日軍戰俘(包括少數韓國戰俘)16萬5638人。日本僑民除少數有個人生產業務技術專長,本人願意留在台灣工作勞動、中國又認為有留下使用必要之外,大多數皆予以遣返回日本,共遣返日本僑民29萬2713人。遣返日軍戰俘及日本僑民共45萬8351人,歷時5個多月完成遣返運輸任務。

(吳岳立  趙寶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