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希或在日內瓦碰了一鼻子灰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於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月九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第五十六屆會議,其中十一月十七至十八日安排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執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情況的第六次定期報告,而被納入中國第六次定期報告的澳門特區部分,是第二次定期報告。十七日上午是禁止酷刑委員會委員對包括香港、澳門兩特區在內的中國的定期報告提出疑問,十八日下午則由包括香港、澳門兩特區在內的中國代表團回應相關疑問。

在禁止酷刑委員會審議中國的定期報告之前,該委員會於十六日中午與香港非政府組織舉行非正式會議,並聽取其陳詞及提問。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帶領包括反對派組織「民陣」和「香港人權監察」在內的八個非政府組織,出席該非正式會議,並以一面之詞實行「惡人先告洋狀」,狀告抹黑香港警隊。而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周庭希也前往日內瓦活動,據其發出的電郵信息,可能也已參加了這次非正式會議。

實際上,周庭希在前往日內瓦之前,就已與新澳門學社的理事長鄭明軒等人一道召開記者會,宣稱將會前往日內瓦,向禁止酷刑委員會遞交他們的「報告」。在抵達日內瓦後,也發出了其在禁止酷刑委員會大樓外拍攝的照片,並分別透過電郵或在《愛瞞日報》上發表消息,報導其活動情況。

但從周庭希發回的信息看,他的這次活動並未能達到預期目的,甚至可以說是碰了一鼻子灰。實際上,新澳門學社向禁止酷刑委員會遞交的「報告」,是洋洋灑灑對大雜燴,塞進了許多對澳門特區履約的不實之詞,包括澳門特區與內地之間並沒有簽署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而「設有使用酷刑的拘留設施在中國內地很常見」、「死刑在中國內地是合法的,而且沒有廢止死刑的跡象,而內地很多罪行都可被判處無期徒刑,包括一些非暴力的犯罪行為」,但「澳門特區政府似乎未曾關注相關罪犯移交中國內地機關後可能遭受酷刑對待、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問題」,新澳門學社因而建議禁止酷刑委員會,要求澳門特區政府對外全面公佈在與香港特區政府商議中移交罪犯的協議內容;要求澳門特區政府確保不得將任何人移交至會實施澳門刑法所不允許之罰則之地區;要求澳門特區政府,如果任何人被指控的罪行根據澳門法律不視為罪行,需確保任何人不得被引渡到其他地區。也包括「在澳門目前沒有有效打擊性騷擾的法律手段」,因而新澳門學社建議反酷刑委員會「促請澳門政府將打擊性騷擾問題優先處理,不再拖延訂立法律打擊在所有場所性騷擾行為」。更包括「由澳門特區政府提案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內容被澳門同志權利組織指控法案涉歧視同性伴侶」,「同性伴侶則被排除『家庭成員』定義以外,得不到同等的保障」,因而新澳門學社建議禁止酷刑委員會「敦促澳門特區政府,將不同性取向(只要是與伴侶擁有親密關係)的人均一視同仁,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障範圍之內」。

而據周庭希發回的信息,禁止酷刑委員會委員並沒有就上述「報告」全面詢問與會的澳門特區代表,只是Pradhan-malla 女士要求特區在為防制澳門家庭暴力立法時,必須保障一切親密關係,尤其包括同性關係。而與會的澳門特區政府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則在回應時指出,由於澳門特區未承認同性婚姻,故從家暴立法中剔除同性關係定義;若同性伴侶之間出現暴力情況,可依現行傷害身體完整性罪處理。

也是據周庭希發回的信息稱,中國代表團在會上發言指出,港澳不是《禁止酷刑公約》的獨立締約國,移交囚犯協議是「一國之內的事」,亦即並不適用國際公約。而且,中國沒有政治犯,犯人在獄中的合法權利已得到保障。

由此可見,即使是由周庭希自己發出的信息,禁止酷刑委員會及其委員,對新澳門學社的「告御狀報告」中的大部分內容,尤其是涉及跨境合作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內容,並不感興趣。只是其中一位委員Pradhan-malla 女士,就同性伴侶之間的暴力行為,未被澳門特區列為家暴罪行,而提出疑問。

或許,這是周庭希此行的「最大收穫」,因為新澳門學社「報告」中的其他內容,包括被其視為最重要的「引渡囚犯」問題,均與周庭希本人沒有多大關係,而偏是受到Pradhan-malla委員關注的「同性伴侶」問題,是與已經宣布「出櫃」的周庭希本人密切相關。也就是說,周庭希這次在國際場合「挪火為自己煮食」,獲得了積極回應。

但此問題可能與澳門特區主流社會的認知相悖。儘管澳門天氣也有同性戀團體,並曾進行過遊行爭取權益,以人權觀點應予尊重;但畢竟澳門民風淳樸,而且作為天主教地區的澳門,要將保護同性伴侶的權益列入法律,就必須修改《民法典》,不但是有違天主教教義,而且也是工程浩大,牽涉面極廣。因此,倘若同性伴侶之間出現暴力情況,依照《刑法典》中的「傷害身體完整性罪」處理,已可足夠,應是最大公約數。

關於內地與港澳特區的跨境打擊犯罪活動的問題,是由中國政府代表團作出回答,這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更為符合維護國家主權統一的原則。可以說,周庭希在行前虛張聲勢地渲染這個問題,卻在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審議會議「埋唔到身」,基本上是毫無收獲,顯然是碰了一鼻子灰。而且還連其苦心經營的《愛瞞日報》,也因其人在日內瓦,而無法兼顧業務,幾乎荒廢,端的是「失了夫人又折兵」。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沒有把新澳門學社的「報告」當作是「一回事」,除了是本欄日前所述的聯合國重視打擊跨境犯罪活動,提倡及鼓勵開展國際(區際)刑事司法合作,及適逢距離日內瓦只有數百公里的巴黎,剛好發生恐襲血案,使得人們極不認同那種只談保護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者的「人權」,卻忽略絕大多數善良人群的人權的荒唐論調之外,新澳門學社「報告」中嘮嘮叨叨大談「酷刑」,但卻又拿不出實質證據,只是憑空想像甚至是編造。實際上,周庭希就是編造假案的「能手」,包括在某賭場酒店招工時,製造「假招工」假案以誣陷該酒店,並意圖籍此發動工運遊行;也曾在國家領導人蒞澳訪問時,自己「碌低」卻誣陷警察「打」他。

新澳門學社熱衷於向聯合國附屬機構「告狀」,除了周庭希本人就中國澳門特區的各項工作頻繁地向政府間國際組織「告狀」,並得到某國際組織青睞,邀請他前往參觀之外,新澳門學社新任理事長鄭明軒,在台灣大學政治系修讀,就挑選了國際關係專業。因此,此類活動今後將會無日無之,動輒就將澳門的事務「捅」到國際社會去。對此新動向,應予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