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實和擴大「一中框架」內自貿區協議

商務部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服務貿易版」的「CEPA」協議。按照該協議規定,由明年六月一日起,內地對澳門服務貿易的開放部門多達一百五十三個,其中採用正面清單開放的領域新增了二十項開放措施,包括新增個體工商戶開放行業六個至一百三十六個。《協議》是首個內地全境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方式全面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自由貿易協議,也是對《安排》以往協議內容的重述,將標誌著內地全境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按照香港媒體的說法,這是最強版的「CEPA」。實際上,按照此《協議》,內地與澳門特區在服務貿易方面,已經全面實現自由貿易化,澳門居民在內地從事服務貿易活動,將能獲得「國民待遇」,因而在自由貿易區的道路上,又走出了重要的一大步。

中共「十八大」指出,「統籌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推動同周邊國家互聯互通。提高抵禦國際經濟風險能力。」而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也就我國堅持開放發展,順應我國經濟深度融入世界經濟的趨勢,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產品供給,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構建廣泛的利益共同體;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等,著墨甚深。

內地與香港、澳門兩特區簽署的「CEPA」協議,及海峽兩岸簽署的「ECFA」協議,都是屬於中級程度的自由貿易區協議。而自由貿易區在形式及功能上,可分為兩大類。其一是通常指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同意消除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級別的一些國家或地區的組合;其二是指在主權國家或者地區的關境以外,劃出特定的區域,准許外國商品豁免關稅自由進出,實質上是採取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狹義僅指提供區內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貨物的進口豁免關稅的地區,類似於出口加工區;廣義還包括自由港和轉口貿易區,是經濟特區的一種。

由於中國的情況特殊,在「一個中國」的框架內,存在著四個單獨關稅區,包括中國、中國台灣、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其中中國是以主權國家身份參與「WTO」及「APEC」,並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區協議;而中國台灣、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是以地區經濟體身份參加「WTO」,其中中國台灣和中國香港還參加了「APEC」。因此,內地與香港、澳門兩特區簽署的「CEPA」協議,及海峽兩岸簽署的「ECFA」協議,原則上可以算是單獨關稅區之間的自由貿易區協議。至於內地的廣東自由貿易區,則是屬於在主權國家或者地區的關境以外,劃出特定的區域,採取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因而是屬於一個單獨關稅區內的進口豁免關稅的地區。兩者的性質和功能並不相同。

繼內地分別與香港、澳門兩特區簽署了「CEPA」,海峽兩岸已經簽署了「ECFA」之後,香港和澳門兩特區也正在洽簽「CEPA」。因此,只要香港、澳門兩特區分別與台灣簽署「ECPA」,整個「一個中國」架構下的四個單獨關稅區,就將實現完整的大自由貿易區。

香港與澳門洽簽「CEPA」,由於兩地均已回歸,而且完全服從商務部的指導,相信難度不大。只要是參考兩岸「ECFA」和內地與港澳「CEPA」,根據自己的特殊情況,就將能順利定稿並簽署。

至於香港、澳門與台灣的「CEPA」,倘是國民黨繼續施政,相信難度也就不大。但目前面臨蔡英文有可能上台執政的前景,即使是現在就進行談判,也已趕不及在明年五月二十日之前簽署。何況,還有一個不成文慣例,在明年一月十六日投票有結果後,現任政府就成為看守政府,一切決策、人事都要凍結,不能「強加於」新政府的頭上。因此,即使是已經啟動台港澳「ECPA」談判並已達成共識,可能也要暫緩簽署。

蔡英文上台後,對台港澳之間洽簽「ECPA」協議,是否會有興趣?看來機率將會不低。一方面,雖然民進黨將港澳兩特區視為大陸的一部份,但因港澳兩地實行「一國兩制」,卻又不完全將之視為中國大陸。持平地說,《港澳關係條例》的草案,就是由蔡英文、金神保等教授領銜起草的,當時就確定台灣地區與香港、澳門地區的關係,有別於台灣地區兩岸關係,亦即將港澳地區與中國大陸區別開來,實際上是默認中央政府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對港澳作出的安排。因此,《港澳關係條例》的各項規範,比《兩岸關係條例》要寬鬆得多。既然如此,作為《港澳關係條例》草案擬制者的蔡英文,不可能推翻自己「作品」中的主要精神。

另一方面,蔡英文上台後,由於拒絕承認「九二共識」,海峽兩會談判肯定將會難以為繼。蔡英文為強調自己也能與馬英九一樣,「有能力處理好兩岸關係事務」,將會尋找一切機會做成「兩岸繼續談判」的形象。而台灣地區分別與港澳地區洽簽「ECFA」,可能就被她作為打破兩岸談判停頓魔咒的「突破口」,緊緊抓住。

應當說,屆時蔡英文無論出於什麼目的,同意甚至是推動台港澳「ECFA」談判,在戰略上還是對強化「一中」框架有利的,可以「框住」台灣地區,使得整個兩岸四地成為一個經濟體,加強「大中國」的概念。

其實,還可以更進一步。那就是在中國-東盟的「十加一」,和中國、日本、韓國—東盟的「十加三」的基礎上,也應積極推動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加入。

這將對於香港、澳門兩特區的「一國兩制」事業,大有俾益。另外,澳門至今尚未是「APEC」的成員,在中國、中國香港、中國台灣都是其成員的情況下,這是「金甌獨缺一角」的憾事。當年「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關於十年內不吸收新會員(後來追加兩年)的期限已過,印度、蒙古、俄羅斯等國家已經提出入會申請,中央政府應協助中國澳門加入。

而澳門也宜反過來幫助中央政府,那就是「TPP」。在奧巴馬排斥中國,卻向中國台灣「招手」的情況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都應以自己是單獨關稅區,也是「WTO」的成員體為由,積極爭取加入,在成功爭取後,積極推動中國加入「TPP」,為國家突破美國的封鎖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