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中國反恐戰鬥力

剛過去的2015年,全球反恐形勢異常嚴峻。極端組織“伊斯蘭國”、阿富汗塔利班武裝、索馬里“青年党”等在全球各地製造恐怖事件,埃及、法國、馬里都未能倖免。而在國內,儘管我國政府對暴恐組織持續採取了嚴打高壓的態勢,但惡性暴恐案件仍時有發生。

深入分析當前國內外恐怖活動的新特點,積極應對我國反恐工作未來面臨的新挑戰,相應調整我國反恐怖工作策略與部署,全面提升我國反恐戰鬥力,對於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和迫切的意義。

反恐工作面臨五大挑戰

2015年10月31日,一架俄羅斯客機在埃及西奈半島墜毀,“伊斯蘭國”在西奈半島的分支機搆宣稱對墜機事件負責;11月13日晚,法國巴黎遭受恐怖襲擊,至少129人死亡,352人受傷,其中99人重傷,“伊斯蘭國”宣稱對此事件承擔責任;11月20日,馬里首都巴馬科市中心的麗笙酒店發生恐怖襲擊,恐怖分子劫持了170名人質,宣稱負責的是與“基地”組織有關係的“納賽爾主義獨立運動”。

總結這一年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就會發現反恐已呈現出新的特點:

首先,從全球反恐總體形勢上來看,國際性的恐怖組織與地區性的恐怖組織形成了共存共生,或彼此競爭,或結盟擴張的局面。事實上,“9•11”後,“基地”組織一家獨大的局面就已被打破。隨著“伊斯蘭國”勢力的迅速擴張,或大或小的恐怖組織造勢心切,這些恐怖組織之間或者彼此聯盟、或者彼此競爭,極力瓜分“全球聖戰”資源。

其次,從全球反恐的熱點地區看,已從“9•11”後的少數個別熱點地區擴展到全球多個熱點地區,從南亞、中東的個別國家,擴展到包括非洲和歐洲在內的更廣大地區。如果說恐怖主義是個癌症,那麼,這個癌症已經從最初的原發部位擴展到全球多個部位。此次巴黎恐怖襲擊,更凸現了最新的動向,就是在發達國家,恐怖襲擊的風險增加,全球反恐熱點地區將會擴散到發達國家的大城市。巴黎恐怖襲擊之後,“伊斯蘭國”在“推特”上發文叫囂稱,倫敦將是下一個目標,羅馬與華盛頓也在劫難逃。

第三、從恐怖主義的思想動因看,宗教極端主義與民族分裂主義正成為當代恐怖主義的精神內核。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儘管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國際恐怖主義十分活躍,但那時沒有一個恐怖組織其核心思想是宗教極端主義的。但近些年來恐怖組織中宗教極端傾向愈來愈明顯,宗教極端主義與民族分裂主義相結合,日益成為國際恐怖主義的核心思想基礎,而這也是恐怖主義在本世紀最顯著特徵。

此外,從恐怖組織的戰術上看,恐怖組織積極適應新環境要求,善於利用新技術和新手段,廣泛開展宣傳鼓動、招募成員、溝通聯絡、籌集資金等工作,表現出高度專業化、靈活性的特點。當前,以“伊斯蘭國”為代表的國際恐怖組織則適應web2.0時代的技術特點,積極利用社交媒體或其他技術手段開展廣泛的宣傳、動員、籌資、策劃等工作。

當前國際反恐鬥爭的新特點給我國反恐工作提出了新挑戰。這些挑戰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恐怖襲擊手段升級的速度超過了我們思想觀念更新的速度;情報研判和預警能力難以適應恐怖組織迅速變化的形勢;反恐維穩戰鬥力難以滿足大資料時代反恐工作的新要求;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的總體設計與當前反恐體制與機制改革不同步是制約反恐戰鬥力提高的關鍵原因之一;法治反恐、綜合反恐、持久反恐的新思維凸現傳統反恐措施的出位或缺位。

提升反恐戰鬥力的六大要點

在當前反恐鬥爭的新形勢下,科學規劃反恐工作的總體思路,全面設計反恐工作的戰略體系,合理部署反恐工作的措施,成為中國應對各種非傳統安全威脅的重中之重。

首先,更新理念,轉變傳統反恐工作思維模式。在傳統的反恐工作思維模式中,缺乏全局觀念,一些人認為國內反恐只限於少數地區、國際反恐與己無關;缺乏法治觀念,一些措施臨時性、應急性較強,法律依據缺位,只管當前效果,不管長期效果;缺乏協作意識,一些部門各自為政,缺乏協作精神,導致在綜合防範、情報共用、應急協同等方面單打獨鬥的現象仍然存在。

對此,我們應當在反恐工作思維模式上確立法治反恐、綜合反恐、持久反恐等新思維,並建立相應的反恐工作新模式與新機制。

第二、遵守法律,確立新型反恐工作原則。在依法治國的總體原則指導下,應當明確依法辦事、依法反恐是開展反恐工作部署的基本要求,並以此確立未來我國反恐工作的各項原則。評價反恐工作措施設計得好或不好的尺度應當是法律。

第三,整合體制,打造國家反恐工作綜合體系。在這一體系中,既要突出國家反恐情報資訊平臺的基礎與核心作用,同時也應當強化反恐指揮、處置、防範、善後等環節在橫向、縱向兩個維度的聯動、協作作用,應徹底消除部門間橫向協作的屏障、消除上下級之間溝通聯繫的障礙,構造能迅速橫向協作、縱向貫通的“無縫式”國家反恐工作綜合體系。

第四,研發並應用新技術,全面提升反恐戰鬥力。反恐戰鬥力關鍵是發現恐怖分子可疑行為、監測與預警能力,要在恐怖襲擊發生之前挫敗恐怖分子的陰謀。恐怖分子無論藏身在哪里,都離不開周圍的環境。他們要出行,就有行動路線、就有交通工具;他們要搞暴恐活動,就有組織策劃、前期準備(資金、襲擊手段與工具、襲擊目標等)。他們這些行為不是發生在真空中,而是發生在現實的環境中,因此,要加大研發並運用新技術、新手段及時發現他們的這些犯罪行為,做到全面防範、準確監測、及時預警。

第五,組建隊伍,強化反恐專業力量建設。在警力人數不能無限度增加的情況下,要提升反恐戰鬥力,就要使得現有編制中的每位人員都是精選、優秀、專業的。十位諸葛亮和十位臭皮匠發揮的作用有很大不一樣。應當根據反恐鬥爭的特殊規律,選拔、培養反恐專業力量。反恐專業人才的類型應當涵蓋反恐情報、反恐偵察、反恐指揮、反恐戰術、反恐國際合作等方面。可以從刑偵、國保、禁毒、網路安全等部門選拔優秀人才,補充進入反恐專業隊伍。但是,應當讓他們熟悉、掌握反恐工作的特點與規律,不能簡單套用原有的工作經驗,完全套用刑偵、禁毒等部門的經驗開展反恐工作,很難行之有效。

第六,規範流程,優化國家反恐風險管理機制。反恐風險管理涉及風險識別、風險干預、危機預警、現場處置、善後康復等環節。反恐工作應當強化對恐怖風險全過程的管理,圍繞“誰牽頭、誰參與、誰承責、怎麼辦”等核心問題,建立全過程反恐風險管理流程。應當認真總結我國在2008年奧運會、國慶六十周年慶典、上海世博會、2015年首都北京慶祝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等重大活動中的安保工作經驗,規範對危險因素的識別、評估、防範與管理,提高在新形勢下進行社會治理、確保公共安全的能力與效率。

當前,國際國內反恐形勢嚴峻複雜,反恐鬥爭面臨諸多新型挑戰,我們應當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反恐怖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充分發揮我國政治與社會體制優勢,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確立正確的反恐工作原則,科學規劃反恐戰略,合理部署反恐措施與資源,徹底消除恐怖主義的威脅,為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為實現“中國夢”提供堅實的保證。(作者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反恐怖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專案《反恐維穩背景下邊疆民族地區維穩戰略研究》(14BZZ028)的階段成果)

(梅建明/文)